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以往家庭暴力事件难以仲裁和量刑,但从2016年3月1日起,中国首次以“家事”立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
反家暴法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第一部分:什么算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虽然殴打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是精神侵害也算家庭暴力。
以往只有身体遭到侵害才定性为家庭暴力,精神暴力并不在其列。对此,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较为常见,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并未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第二部分:观点台——对反家暴法你怎么看?
陈莹:这是一项重大的变革,以往许多人处于家暴的阴影中,却不敢说出口,许多人即使说出口了,也依旧得不到相应的法律支持,反家暴法的出台,能让她们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吴丽:好是好,但是更重要的是让受害者树立起保护自己的意识,勇敢地对家暴说“不”。
李蕊儿:虽然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一下子很难改变,但是只要有改变就是好,反家暴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那些狭隘旧思想的影响力。
第三部分:案例——维权故事
1、清官断家务有了依据
冯爱华 女 38岁 农村妇女
我所在的农村还遵从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一般嫁女儿,只要男方家出得起约定的彩礼钱,身体没有残疾,长相上还过得去,基本上这门婚事就算是敲定了。
记得我第一次见他,他站得远远地,就是不敢主动上前来和我说话,看着很内向。媒人夸他身板硬朗,能干农活,还能去建筑工地打小工,人很勤快。父母瞧着很满意,很快就收了彩礼钱。
但是我却有些害怕,因为他那双眼睛冷得像冰窖,每次和他对视,都让我感觉不寒而栗。我想推掉这门婚事,却拗不过母亲哭天抢地的干嚎,以及父亲冷若冰霜的回绝,最后还是嫁进了他家。
在他家,我什么事都要做,什么活都要干。农忙的时候,我要下地割稻谷,还要张罗全家人的饭菜,晚上洗完他的脏衣服,还要洗公婆换下来的脏衣服。好在这些活我在娘家时经常做,所以也不觉得有多苦。
真正让我觉得苦的是,他不仅不重视我,每天不给我好脸色看,还动不动就骂我打我。只要他觉得不开心,觉得心里窝火,两句不和就冲过来揪我的耳朵。
记得有一次,我从厨房把汤端到大厅,因为汤太满,有一些洒了出来,溅到桌子上,他站起来就拧我的耳朵,边拧边骂:“端个汤还能洒出来,我让你洒!让你洒!”
我的耳朵被他拧得通红,痛得眼泪直流,口里不住求饶,但是他就是拧着不放,公婆坐在旁边吃饭,仿佛什么事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吃他们的饭。
最后,他不准我上桌吃饭,让我端着碗自个儿回屋里去吃,当时我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受了委屈,我也不敢跟父母说,因为出嫁前,父母就一再地教我忍让,说出嫁从夫,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只要不离婚就成。
于是我将委屈藏在心里,每天任劳任怨地服侍公婆,料理家务,还生了一个惹人疼的大胖小子。本着家丑不外扬的宗旨,我没有将这些事和外人说,但是丈夫却一天天地变本加厉,自从儿子出生后,他下手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狠。
村里人都觉得“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觉得这只是小两口之间的打架,外人不方便掺和,但是这根本不是什么打架,从头到尾都只有我在挨打。而且他还用儿子来要挟我,说只要我敢离开这个家,就永远别想再见到儿子。
现在,我的腿上身上基本上全是淤青,嘴角也常常肿得老高,但是我不敢回娘家,乡下人觉得女儿出嫁后回娘家住很晦气。我也不敢和邻居说,他们觉得这只是小两口之间的家庭纠纷,外人介入不好。
最后我只能鼓起勇气,向村妇联求救,村妇联主任了解情况后,立即随我上门调解,但是婆婆一句“这是我们家的‘家务事’,你管得着吗?”就将村妇联主任赶了出去。
那时《反家暴法》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家暴的范畴,即使村妇联有心帮忙也爱莫能助。我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每天忍气吞声、无比痛苦地活着。直到今年3月初,村妇联带着律师赶来我家,告诉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为期6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让丈夫停止家暴、骚扰、跟踪和接触妻子,并责令丈夫搬出去,我才终于脱离了那片苦海。
与丈夫协议离婚后,我在镇上的一家厂子里找了一份清洁工作,搬进了员工宿舍,每个周末我可以去看望我的儿子,他们再也不能拿儿子来威胁我,并对我进行暴力伤害了。
点评:大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农村妇女文化层次偏低、村民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一步步将受害者推向了循环往复的家暴漩涡。同时男尊女卑的思维定势,不舍剥离的骨肉亲情以及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让农村妇女变得逆来顺受,放弃反抗。对农村反家暴的宣传,得先让夫妻双方懂得什么是家庭暴力,让他们认识到有些问题不仅仅是“家务事”,也不是“夫妻间的磕磕碰碰”。有了这个意识,才能让更多的受害者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冷暴力也是家暴
反家暴法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第一部分:什么算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虽然殴打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是精神侵害也算家庭暴力。
以往只有身体遭到侵害才定性为家庭暴力,精神暴力并不在其列。对此,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较为常见,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并未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第二部分:观点台——对反家暴法你怎么看?
陈莹:这是一项重大的变革,以往许多人处于家暴的阴影中,却不敢说出口,许多人即使说出口了,也依旧得不到相应的法律支持,反家暴法的出台,能让她们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吴丽:好是好,但是更重要的是让受害者树立起保护自己的意识,勇敢地对家暴说“不”。
李蕊儿:虽然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一下子很难改变,但是只要有改变就是好,反家暴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那些狭隘旧思想的影响力。
第三部分:案例——维权故事
1、清官断家务有了依据
冯爱华 女 38岁 农村妇女
我所在的农村还遵从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一般嫁女儿,只要男方家出得起约定的彩礼钱,身体没有残疾,长相上还过得去,基本上这门婚事就算是敲定了。
记得我第一次见他,他站得远远地,就是不敢主动上前来和我说话,看着很内向。媒人夸他身板硬朗,能干农活,还能去建筑工地打小工,人很勤快。父母瞧着很满意,很快就收了彩礼钱。
但是我却有些害怕,因为他那双眼睛冷得像冰窖,每次和他对视,都让我感觉不寒而栗。我想推掉这门婚事,却拗不过母亲哭天抢地的干嚎,以及父亲冷若冰霜的回绝,最后还是嫁进了他家。
在他家,我什么事都要做,什么活都要干。农忙的时候,我要下地割稻谷,还要张罗全家人的饭菜,晚上洗完他的脏衣服,还要洗公婆换下来的脏衣服。好在这些活我在娘家时经常做,所以也不觉得有多苦。
真正让我觉得苦的是,他不仅不重视我,每天不给我好脸色看,还动不动就骂我打我。只要他觉得不开心,觉得心里窝火,两句不和就冲过来揪我的耳朵。
记得有一次,我从厨房把汤端到大厅,因为汤太满,有一些洒了出来,溅到桌子上,他站起来就拧我的耳朵,边拧边骂:“端个汤还能洒出来,我让你洒!让你洒!”
我的耳朵被他拧得通红,痛得眼泪直流,口里不住求饶,但是他就是拧着不放,公婆坐在旁边吃饭,仿佛什么事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吃他们的饭。
最后,他不准我上桌吃饭,让我端着碗自个儿回屋里去吃,当时我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受了委屈,我也不敢跟父母说,因为出嫁前,父母就一再地教我忍让,说出嫁从夫,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只要不离婚就成。
于是我将委屈藏在心里,每天任劳任怨地服侍公婆,料理家务,还生了一个惹人疼的大胖小子。本着家丑不外扬的宗旨,我没有将这些事和外人说,但是丈夫却一天天地变本加厉,自从儿子出生后,他下手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狠。
村里人都觉得“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觉得这只是小两口之间的打架,外人不方便掺和,但是这根本不是什么打架,从头到尾都只有我在挨打。而且他还用儿子来要挟我,说只要我敢离开这个家,就永远别想再见到儿子。
现在,我的腿上身上基本上全是淤青,嘴角也常常肿得老高,但是我不敢回娘家,乡下人觉得女儿出嫁后回娘家住很晦气。我也不敢和邻居说,他们觉得这只是小两口之间的家庭纠纷,外人介入不好。
最后我只能鼓起勇气,向村妇联求救,村妇联主任了解情况后,立即随我上门调解,但是婆婆一句“这是我们家的‘家务事’,你管得着吗?”就将村妇联主任赶了出去。
那时《反家暴法》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家暴的范畴,即使村妇联有心帮忙也爱莫能助。我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每天忍气吞声、无比痛苦地活着。直到今年3月初,村妇联带着律师赶来我家,告诉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为期6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让丈夫停止家暴、骚扰、跟踪和接触妻子,并责令丈夫搬出去,我才终于脱离了那片苦海。
与丈夫协议离婚后,我在镇上的一家厂子里找了一份清洁工作,搬进了员工宿舍,每个周末我可以去看望我的儿子,他们再也不能拿儿子来威胁我,并对我进行暴力伤害了。
点评:大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农村妇女文化层次偏低、村民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一步步将受害者推向了循环往复的家暴漩涡。同时男尊女卑的思维定势,不舍剥离的骨肉亲情以及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让农村妇女变得逆来顺受,放弃反抗。对农村反家暴的宣传,得先让夫妻双方懂得什么是家庭暴力,让他们认识到有些问题不仅仅是“家务事”,也不是“夫妻间的磕磕碰碰”。有了这个意识,才能让更多的受害者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冷暴力也是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