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讼”传统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价值追求和一般民众的普遍法律心理几乎贯穿了中国整个传统社会。形成在中国古代封建国家、社会、法律的独特背景下,生长在儒家的礼法传统与宗法家族伦理基础之上。封建政府与人民对“无讼”法律传统的推崇生发了独具东方特色的调解制度,并为历朝历代统治者所接纳和发展。今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开启了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大门,中国传统法治学术思想正是法治学重要的学术理论资源。“无讼”传统在今日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以及实现良法善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要求下,经过扬弃和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