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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江西省修水县统计局在2000年11月对该县县人民医院瞒报劳动工资一案进行罚款8000元的处罚,县人民医院对修水县统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复议,对上级统计部门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县医院在无胜诉的情况下自行撤诉,从而宣告这一统计行政诉讼案件以修水县统计局胜诉而结束。从一案 ,我们得到一个有力的启示:那就是“依法行政,不战自胜”现将这一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经验,介绍给各级统计部门及所有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和全体统计人员,希望从中能带给的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