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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对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证明案件事实,特别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所应达到的程度标准。我国长期以来把客观真实作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本文分析了这种做法的弊端,并提出法律真实作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合理性。最后对具体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建构提出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