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智力残疾人口约有629万人1),而因运动环境、团体项目交流性或运动项目竞技性过强而受到限制,多无合适的体育活动2),导致智力残疾人的体型体态维持意识不强、身体机能水平随着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的结束而极具下降等。而游泳项目因“水环境”的特殊性、游泳教学的步骤性及个人项目的无差异性特点,在日本受到智力残疾群体的喜爱,并且在其义务教育阶段其完善的培养体系、及社会力量推动下多样化的游泳活动得道广泛开展。我国残疾人游泳在残疾人奥运会上虽然屡获佳绩,但智力残疾人游泳体系不成熟导致运动成绩不佳、及非竞技性的残疾人群体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