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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程序意义上的刑讯逼供行为,二是指实体意义上的刑讯逼供罪。目前,中国对于前者规定了详细的证明责任分配,而对于后者则规定得不是很科学合理,成为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一个因素。因此,必须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将证明责任分配给控方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以期遏制刑讯逼供,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