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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出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产生的3个阶段,并对长三角城市群26个城市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额进行匡算;利用基尼系数对增值收益分配的不公平程度进行测算;探讨了改进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的方法。研究结果表明: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产生于征收阶段、出让阶段和开发阶段,其增值收益分别被农民、政府、开发商获得,分配比例大约为1∶3∶6;长三角城市群26个城市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分配基尼系数大都处于0.4这一国际"警戒线"附近,需加以警惕和防范;Shapley值法根据局中人对合作联盟的贡献程度进行利益分配,对改进增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