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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盐城市沿海地区各县市为研究对象,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评价盐城市沿海各县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评价结果表明,盐城市总体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处于3级,但是不同县市间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均衡,各县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排名依次为:亭湖区>东台市>大丰市>射阳县>响水县>滨海县。根据盐城市沿海地区不同县市的评价结果,分析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