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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文化作为一个城市的气质、风骨和灵魂,本质上反映的是城市精神文化的特质,公益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应服务于社会大众。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出现为多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城市群的出现使公益文化在空间区域内的多中心治理成为可能,文化的多元性、社会公众需求的多层次性共同推动着多中心治理方式的发展和公益文化服务体系治理模型的建立。
关键词:城市公益文化 多中心治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185-03
引言
一般说来,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文化作为一个城市的气质、风骨和灵魂,本质上反映的是城市精神文化的特质[1]。而公益文化作为反映精神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和引领的作用,它代表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核心价值观,它应是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人民的、共享的、多样的、先进的、福利性的文化事业。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当前我国已形成以三大城市群、七大城市带、50个大城市圈的多中心城市区域化格局。而这一新型城市化格局的出现,使得城市间的联系出现了多元化全方位的时空变化,也使得城市文化的多元性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开放、平等、共享几乎成了现代城市文化服务需求的代名词,市民对政府有关城市文化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诉求也变得更高,单一的政府提供已很难满足公众的需求;而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虽然使得城市文化在市场化运作方面获得了骄人的成绩,极大丰富了公共文化产品,满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文化需求。但市场毕竟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有市场就必然有竞争,因而竞争机制就顺理成章地将大多数人排挤在了文化产品的大门外。然而,人们需要享有文化,人们想拥有文化,从而自发的、自娱自乐的、以社会为代表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当前网络文化的流行,就是人们对文化诉求的一个典范。政府、市场、社会三方成为了相容交错、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的有机体。政府应如何提供服务、市场应如何规制发展、社会应如何管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似乎可以从多中心治理理论中探寻到答案。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一词首先由英国学者迈克尔·博兰尼(1951)在《自由的逻辑》一书中提出,并开创了“多中心”理论分析万事万物的先河。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学者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夫妇,对“多中心”理念作出实证贡献,为此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蒂伯特、瓦伦(1961)在《大城市地区的政府组织》一文中,肯定了地方政府单位独立行政的有效性。他们认为,地方政府管辖单位的治理模式是多中心的政治体制。“多中心”是指许多决策中心,它们在形式上是相互独立的,多中心决策之间通过竞争的关系与对方开展多种契约性和合作性事务。
奥氏(1971)在《多中心》一文中,提出民主社会的重要特质是决策权能够广泛分散,个人有充分的裁量权或者自由。在市场、司法、宪政、政治联盟、公共服务领域行为中存在着多中心结构,只要没有一组决策者单独能够控制所有决策机构行为,地方政府的治理就能够在多中心体制下出现。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报告中,界定治理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虽然多中心治理理论还不成熟,但在实践和各种理论的综合中,可以将其基本框架描述为:针对社会公共物品和服务所建立的具有网络型结构,以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等为主体的,以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公民多样化的需求为目标的,以“合作-竞争-合作”为主要方式的管理模型。
二、城市公益文化实施多中心治理的可能性分析
(一)多中心城市区域的形成为公益文化在空间上的多中心治理提供了可能
空间结构多中心化是城镇密集地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普遍现象和规律。城市作为公益文化的空间物质载体,形成和发展是社会生产力逐步集聚与高度集中的显著标志(尤其是现代城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城市作为人类聚居的主要场所,已成为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但每一座城市都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体系,它与相邻的区域和诸多的城镇都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每一座城市都是区域城市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中心城市区域由此形成。在这里,我们可以将这个多中心城市区域简称为城市群。
从“十一五”开始,城市群建设已成为我国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从结构上看,城市群是由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为核心的,由诸多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共同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因此,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不同级别(省、市、地)的城市和诸多个相同级别的城市共同组成的。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不同级别的、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构(纵向)和诸多个相同级别(横向)的行政机构共同协调管理的区域。而这些行政机构为公益文化的治理天然地提供了相当数量的管理主体,这些管理主体纵横交错且形成了一个网络式的有诸多结点(中心点)的多中心管理机制。城市群的形成为多中心治理在空间上提供了物质载体。
(二)城市公益文化的多元化使得多中心治理方式成为必然
“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定理”认为,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20%~30%),城市文明就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在社会范围内普及加快,城市文明辐射力随着城市化程度的发展和提高呈加速增长的态势,城市文明覆盖的区域大于城市社会区域[2]。普遍认为,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到47.5%,预计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30年将达到65%,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化率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根据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定理可以断定,未来我国城市公益文化的发展速度、辐射力度和覆盖范围的发展也必将是飞速的。
文化的快速发展与文化的广泛传播是分不开的,文化传播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原因,是它促进了文化的同一性与多元性,为文化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驱动力。文化传播是一个群体的文化要素流向另一个群体,并被融合进入后者自身文化的过程与结果,也可以看成是一个文化集团中的人们从另一个文化集团中借用一定的文化要素的过程。因此,文化是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国家所创造的丰富多彩而形式多样的文化成果。文化的多元化主要表现为区域间的不同。从宏观看我国文化可分为南北两大派系,从微观看一个城市内的各个区、县因其历史成因不同其推崇的文化核心理念也会不相同。文化的多元化直接导致了公益文化的多元化,多种不同文化核心理念在一起相互交融发展,使得多中心治理方式成为必然。
(三)社会公众的多层次需求成为推动城市公益文化多中心治理发展的内动力
文化是人类基于自身多层次需要而独创的一种主动适应环境的生存方式[3]。公益文化的公益性主要表现为社会公有、社会公享、社会公用三方面,因此,公益性就要求要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为社会民全体公提供平等、均等、无差别化的服务,其目的就是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而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在最大范围内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人类需求的多层次性,就是要求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多种类、多渠道。
目前,我国城市公益文化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无论是从物质层次还是制度层次都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一是从表层(物质层次)看,城市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缺少城市个性,城市文化遗产破坏严重,图书馆、博物馆少得可怜,广场、公园、街头艺术雕塑都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交通拥挤,尘土飞扬,树木草坪鲜花都成了难得一见的风景。二是从中层(制度层次)看,制度不健全,规化不长久,城市文化建设受制于管理者的美学水平与对文化的理解程度,在公益性文化的范围认知上存在着理论缺陷。公益文化表层与中层的缺失,更多地唤醒了人们对享有文化、获得文化的渴望,公共对公益文化的强烈诉求成为多中心治理发展的强大的内动力。
三、城市公益文化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建立
根据奥氏的多中心理论和上述对城市公益文化的分析,可以确认在城市公益文化服务领域行为中存在着多中心结构,地方政府对公益文化的治理已在多中心体制下出现了。因此,在多中心治理理论框架下,可以建立一个有网络型结构的,以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等为主体的,以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公民多样化的需求为目标的,以“合作-竞争-合作”为主要方式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模型。该模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包括集权、分权和放权等多种管理形式的多元复合模式,集权、分权和放权多元交叉与并存构成了一个繁杂的、多层次性的、多元化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其具体模式思考如下。
1.城市公益文化物质建设上应坚持以政府服务为主导,以提高公众对文化活动与管理的参与度为根本,以市场运营机制为辅助的多主体、多中心模式。
2.城市公益文化的行为建设上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核心,注重推广广场公园文化、街心文化、社区文化、节庆文化以及影剧院文化等多元化文化活动中心模式的建立。
3.城市公益文化的制度建设上,确保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加强地区文化的挖掘与研究,重视自然文化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从空间上搭建出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治理制度体系。
4.城市公益文化的精神建设上,应注重倡导主流文化,彰显城市个性,提高管理者与公民文化素养,提升民族的文化自觉。
5.城市公益文化的资金来源上,应加大各级政府的直接拨款与政策优惠,鼓励企业投入、社会赞助、民间团体和个人共同介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来源的资金渠道。
收稿日期:2011-06-30
作者简介:王海婷(1975-),女,上海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从事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研究。
参考文献:
[1] 贺善侃.国际大都市公益文化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0.
[2] 牛文元,刘怡君.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3] 陈华文.文化学概论新编[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4] 孙萍.文化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陈前虎.多中心城市区域空间协调发展研究——以长三角为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6] 王志刚.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起源、发展与演变[J].东南大学学报,2009,(12).
[7] 刘峰,孔新峰.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启迪与警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政治学思考[J].行政管理改革,2010,(1).
[责任编辑柯 黎]
关键词:城市公益文化 多中心治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185-03
引言
一般说来,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文化作为一个城市的气质、风骨和灵魂,本质上反映的是城市精神文化的特质[1]。而公益文化作为反映精神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和引领的作用,它代表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核心价值观,它应是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人民的、共享的、多样的、先进的、福利性的文化事业。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当前我国已形成以三大城市群、七大城市带、50个大城市圈的多中心城市区域化格局。而这一新型城市化格局的出现,使得城市间的联系出现了多元化全方位的时空变化,也使得城市文化的多元性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开放、平等、共享几乎成了现代城市文化服务需求的代名词,市民对政府有关城市文化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诉求也变得更高,单一的政府提供已很难满足公众的需求;而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虽然使得城市文化在市场化运作方面获得了骄人的成绩,极大丰富了公共文化产品,满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文化需求。但市场毕竟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有市场就必然有竞争,因而竞争机制就顺理成章地将大多数人排挤在了文化产品的大门外。然而,人们需要享有文化,人们想拥有文化,从而自发的、自娱自乐的、以社会为代表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当前网络文化的流行,就是人们对文化诉求的一个典范。政府、市场、社会三方成为了相容交错、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的有机体。政府应如何提供服务、市场应如何规制发展、社会应如何管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似乎可以从多中心治理理论中探寻到答案。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一词首先由英国学者迈克尔·博兰尼(1951)在《自由的逻辑》一书中提出,并开创了“多中心”理论分析万事万物的先河。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学者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夫妇,对“多中心”理念作出实证贡献,为此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蒂伯特、瓦伦(1961)在《大城市地区的政府组织》一文中,肯定了地方政府单位独立行政的有效性。他们认为,地方政府管辖单位的治理模式是多中心的政治体制。“多中心”是指许多决策中心,它们在形式上是相互独立的,多中心决策之间通过竞争的关系与对方开展多种契约性和合作性事务。
奥氏(1971)在《多中心》一文中,提出民主社会的重要特质是决策权能够广泛分散,个人有充分的裁量权或者自由。在市场、司法、宪政、政治联盟、公共服务领域行为中存在着多中心结构,只要没有一组决策者单独能够控制所有决策机构行为,地方政府的治理就能够在多中心体制下出现。
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报告中,界定治理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虽然多中心治理理论还不成熟,但在实践和各种理论的综合中,可以将其基本框架描述为:针对社会公共物品和服务所建立的具有网络型结构,以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等为主体的,以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公民多样化的需求为目标的,以“合作-竞争-合作”为主要方式的管理模型。
二、城市公益文化实施多中心治理的可能性分析
(一)多中心城市区域的形成为公益文化在空间上的多中心治理提供了可能
空间结构多中心化是城镇密集地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普遍现象和规律。城市作为公益文化的空间物质载体,形成和发展是社会生产力逐步集聚与高度集中的显著标志(尤其是现代城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城市作为人类聚居的主要场所,已成为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但每一座城市都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体系,它与相邻的区域和诸多的城镇都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每一座城市都是区域城市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中心城市区域由此形成。在这里,我们可以将这个多中心城市区域简称为城市群。
从“十一五”开始,城市群建设已成为我国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从结构上看,城市群是由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为核心的,由诸多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共同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因此,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不同级别(省、市、地)的城市和诸多个相同级别的城市共同组成的。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不同级别的、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构(纵向)和诸多个相同级别(横向)的行政机构共同协调管理的区域。而这些行政机构为公益文化的治理天然地提供了相当数量的管理主体,这些管理主体纵横交错且形成了一个网络式的有诸多结点(中心点)的多中心管理机制。城市群的形成为多中心治理在空间上提供了物质载体。
(二)城市公益文化的多元化使得多中心治理方式成为必然
“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定理”认为,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20%~30%),城市文明就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在社会范围内普及加快,城市文明辐射力随着城市化程度的发展和提高呈加速增长的态势,城市文明覆盖的区域大于城市社会区域[2]。普遍认为,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到47.5%,预计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30年将达到65%,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化率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根据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定理可以断定,未来我国城市公益文化的发展速度、辐射力度和覆盖范围的发展也必将是飞速的。
文化的快速发展与文化的广泛传播是分不开的,文化传播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原因,是它促进了文化的同一性与多元性,为文化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驱动力。文化传播是一个群体的文化要素流向另一个群体,并被融合进入后者自身文化的过程与结果,也可以看成是一个文化集团中的人们从另一个文化集团中借用一定的文化要素的过程。因此,文化是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国家所创造的丰富多彩而形式多样的文化成果。文化的多元化主要表现为区域间的不同。从宏观看我国文化可分为南北两大派系,从微观看一个城市内的各个区、县因其历史成因不同其推崇的文化核心理念也会不相同。文化的多元化直接导致了公益文化的多元化,多种不同文化核心理念在一起相互交融发展,使得多中心治理方式成为必然。
(三)社会公众的多层次需求成为推动城市公益文化多中心治理发展的内动力
文化是人类基于自身多层次需要而独创的一种主动适应环境的生存方式[3]。公益文化的公益性主要表现为社会公有、社会公享、社会公用三方面,因此,公益性就要求要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为社会民全体公提供平等、均等、无差别化的服务,其目的就是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而社会效益最大化实现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在最大范围内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人类需求的多层次性,就是要求公益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多种类、多渠道。
目前,我国城市公益文化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无论是从物质层次还是制度层次都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一是从表层(物质层次)看,城市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缺少城市个性,城市文化遗产破坏严重,图书馆、博物馆少得可怜,广场、公园、街头艺术雕塑都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交通拥挤,尘土飞扬,树木草坪鲜花都成了难得一见的风景。二是从中层(制度层次)看,制度不健全,规化不长久,城市文化建设受制于管理者的美学水平与对文化的理解程度,在公益性文化的范围认知上存在着理论缺陷。公益文化表层与中层的缺失,更多地唤醒了人们对享有文化、获得文化的渴望,公共对公益文化的强烈诉求成为多中心治理发展的强大的内动力。
三、城市公益文化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建立
根据奥氏的多中心理论和上述对城市公益文化的分析,可以确认在城市公益文化服务领域行为中存在着多中心结构,地方政府对公益文化的治理已在多中心体制下出现了。因此,在多中心治理理论框架下,可以建立一个有网络型结构的,以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等为主体的,以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公民多样化的需求为目标的,以“合作-竞争-合作”为主要方式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模型。该模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包括集权、分权和放权等多种管理形式的多元复合模式,集权、分权和放权多元交叉与并存构成了一个繁杂的、多层次性的、多元化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其具体模式思考如下。
1.城市公益文化物质建设上应坚持以政府服务为主导,以提高公众对文化活动与管理的参与度为根本,以市场运营机制为辅助的多主体、多中心模式。
2.城市公益文化的行为建设上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核心,注重推广广场公园文化、街心文化、社区文化、节庆文化以及影剧院文化等多元化文化活动中心模式的建立。
3.城市公益文化的制度建设上,确保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加强地区文化的挖掘与研究,重视自然文化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从空间上搭建出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治理制度体系。
4.城市公益文化的精神建设上,应注重倡导主流文化,彰显城市个性,提高管理者与公民文化素养,提升民族的文化自觉。
5.城市公益文化的资金来源上,应加大各级政府的直接拨款与政策优惠,鼓励企业投入、社会赞助、民间团体和个人共同介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来源的资金渠道。
收稿日期:2011-06-30
作者简介:王海婷(1975-),女,上海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从事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研究。
参考文献:
[1] 贺善侃.国际大都市公益文化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0.
[2] 牛文元,刘怡君.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3] 陈华文.文化学概论新编[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4] 孙萍.文化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陈前虎.多中心城市区域空间协调发展研究——以长三角为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6] 王志刚.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起源、发展与演变[J].东南大学学报,2009,(12).
[7] 刘峰,孔新峰.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启迪与警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政治学思考[J].行政管理改革,2010,(1).
[责任编辑柯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