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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都一以贯之地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原则。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而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法治实践能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要提高科学立法能力。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也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随着我们的立法理念实现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的跨越,标志着我們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制定的法律内容必须反映中国的实际,符合客观规律,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紧跟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制定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使法律更加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能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科学立法能力,领导和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宽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领导和推进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领导和推进重要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以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因此,贯彻执行法律是法治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员干部作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必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带头严格贯彻执行法律。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者必须严格执法,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现象,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切实提高自身严格执法能力。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员干部要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更是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损害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党的十九大对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因此,党员干部当中的司法者,必须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首先,作为司法者的党员干部要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犯罪和侵害行为以及相关人员。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同时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其次,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摈弃“长官思维”,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坚决不做,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党员干部要提高自觉守法和促进全民守法的能力。良法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人民是否守法,人民是实现法治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人民的守法,不可能实现法治,只有全民守法才能为实现法治奠定最为坚实的社会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是人民的一员,同时也是促进全民守法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应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党员干部还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形成遵守国家法律光荣、违反国家法律可耻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党肩负着领导立法、支持司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任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实实在在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带头和促进全民守法的法治本领和能力,不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滕 飞
党员干部要提高科学立法能力。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也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随着我们的立法理念实现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的跨越,标志着我們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制定的法律内容必须反映中国的实际,符合客观规律,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紧跟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制定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使法律更加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能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科学立法能力,领导和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宽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领导和推进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领导和推进重要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以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因此,贯彻执行法律是法治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员干部作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必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带头严格贯彻执行法律。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者必须严格执法,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现象,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切实提高自身严格执法能力。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特别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员干部要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更是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损害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党的十九大对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因此,党员干部当中的司法者,必须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首先,作为司法者的党员干部要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犯罪和侵害行为以及相关人员。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同时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其次,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摈弃“长官思维”,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坚决不做,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党员干部要提高自觉守法和促进全民守法的能力。良法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人民是否守法,人民是实现法治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人民的守法,不可能实现法治,只有全民守法才能为实现法治奠定最为坚实的社会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既是人民的一员,同时也是促进全民守法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应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党员干部还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形成遵守国家法律光荣、违反国家法律可耻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党肩负着领导立法、支持司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任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实实在在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带头和促进全民守法的法治本领和能力,不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滕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