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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人士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过去的2009年,可称得上是网络反腐年。从躲猫猫、天价烟,到戴名表、发表雷人言论……在这一年上演的一系列热门事件中,不论角色如何,网络均占有一席之位。而这一系列热门案件处理的背后,几乎都有网络舆情推动的影子。2009年以来,随着反腐与网络的交融互动,一场场廉政风暴从网上席卷到网下。便捷快速和成本低廉的网络正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的优势,迅速成为反腐败的最新利器。
从网络问政
到网络反腐
2009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一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研究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网络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建议政府鼓励网络举报,并设“网络纪检”,专门搜集和接收网络举报信息。面对网络监督功能的走强,政府可在网上设立专职的网络发言人,在市级以上纪检、检察机关等设立专门机构,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并设立网络发言人,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答复网友,保证渠道通畅,引导“网情”。同时,网络监督“无须实名”,入门用实名,举报用网名。也就是说,每个人进^互联网世界,必须是实名的,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话负责;向时,为了保护举报者,可以使用网名或者匿名举报,反腐机构必须答复。由于网络对参与者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有利于知情人员更大胆地提供线索。因此,网络举报应该充分发挥举报隐蔽性优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尤其是近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败等问题,或暴露于网络,或因网络的关注而使得事件更加接近真相。不断壮大的网络监督浪潮,已成为网民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监督官员的另一种力量。早在2008年1月初,人民网等进行的网上调查表明,参与调查的公民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近年来,信息灵通、触角敏锐的网络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媒体揭露出来,并最终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查处。即使由网络媒体揭发的腐败案件一时没能得到很好查处,也会使腐败者声誉大跌,政治生命受到影响,同时对潜在的腐败官员产生震慑作用。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专家就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从工具属性来看,互联网扩展了传统新闻媒体的边界,丰富了传统新闻媒体的表达形式,拉近了新闻媒体与读者或者观众之间的距离;从价值属性来看,互联网新闻媒体更多地反映普通民众的意见,是年轻人表达自己思想的重要载体。一些学者惊呼,互联网标志着中国草根新闻媒体时代的到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技术上的进步,终将使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落到实处。
网络反腐崭露头角
所谓网络反腐,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及所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以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全新反腐败方式。目前,我国上网人数已过3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络能够全天候播报即时信息,网民在电脑前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并加以评论。由于受众率高,一旦某些事件、人物进入网络视野,便会立即唤起公众轰动性的关注与讨论,有的甚至快速传递到传统媒体,从而引发相关机构及领导的重视,并助推了案件的调查审理。网络系统的完善化、精细化给予网民多种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进度。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委前纪委书记杨平曾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与以往举报方式相比,网络监督以其匿名性释放了举报人担心遭打压、报复等某些心理负担。尤其是事件一旦曝光在网上,网友通过粘贴、转载等方式不断放大事件的波及范围,形成强劲的舆论势头,如此可提高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的积极性与认真度,提高案件的进展速度及透明度。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认为,鉴于现实某些状况,公众很难客观评价周围的人和事,但在网络上,因身处陌生语境,人们却可以大胆直言,形成合力,这就是网络反腐的生命力所在。
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快速、便捷、廉价、有效的特点。从社会文化层面来看,互联网非常适合信息时代的公民社会,普通民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看法。作为新兴媒体,能为个人和群体提供更好的自我表达机会,能够承担起社会和公众所赋予的责任,在代表、反映、支持、维护与强化民意方面发挥自身的功能,履行对政府实施监督的社会责任。
早在2003年,最高检察院就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2009年6月22日,最高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网址首日,该网站因点击率过高而一度陷入瘫痪,这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国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目前,国内网络反腐已经跨越了单纯的自发性行为阶段,呈现出官方与民间力量互动的局面。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广大民众,任何一部分都无法独立地战胜腐败。治理腐败的过程应当是公共机构、私人机构以及民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因此,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借助网络平台,在反腐败斗争中携起手来,履行各自的角色与功能,将成为反对腐败不可或缺的力量。
说到网络监督,不能不提及江苏徐州著名的“一夫二妻”区委书记事件。2008年7月,当地一位大学教授王某,接受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之妻的委托,上网发布举报材料,实名揭发董锋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加速了当地纪检部门对董锋的调查。其后,徐州市纪委迅速对董锋采取行动,相继将其停职、免职、“双规”,并进入司法程序。在董锋事发之前,其妻已多次举报,但均未成功,而真正将董锋扳倒的,还应归功于网络的力量。
2009年岁末,网络的势头依旧不减: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网络揭发借豪车、盖豪楼。对于该情况,内蒙古检察院表态,检察人员借豪车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呼伦贝尔市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做出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已向有关部门 提出辞职。
时下,“搜索官员”几乎已经成为网络上一个最为流行的民间反腐方式,譬如就在2D08年年底,江苏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因为抽“天价烟”、戴名牌表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光遭到罢官并因贪腐受到法律追究后,或许从对周久耕成功监督案例中受到启发,网友们对于抽高价烟、戴名表、穿名牌、开豪华车官员的兴趣日渐高涨。一个时期,网友一下子曝出15名县委书记戴着名表的照片,统统冠以“天价名表”的头衔——可想而知,在“人肉搜索”的威慑下,官员们肯定会对自己的穿戴小心翼翼。
网络反腐还有多少路要走
在“网络反腐”崭露头角的一今天,网民们不仅活跃于各大论坛、社区,对视频、博客、社交网站等更新的网络技术,也表现出极强的兴趣。在网络这个平台上,网民的反腐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尽管网络监督在技术上可以做到不见面、不留笔迹也能够监督到位,这为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供了保障,但如何正确地引导网民们更好地发挥政治热情,尤其是使网民们在“网络反腐”中的正当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仍是政府和新闻媒体所面临的共同任务。
不可否认,时下许多贪腐分子并非是撞到纪监、检察等职能机关的枪口之下,而不少是栽在民间反腐“独行侠”手中的。来自民间的个人揭黑者及网络反腐举报人,都是秉持公正与正义之心,勇于与社会痼疾较量的公民。假如正规的监督渠道能够更加完善的话,个人揭黑者就不必要以个人之躯去承担诸多的风险与不测。在如今,被打击报复的举报人绝对不在少数。网络给了民众另外一个平台,可以让更多贪腐渎职官员暴露于阳光之下,却将举报者的风险和成本压力降到最低。应该说,网络反腐打通了社会民意直达权力中枢的快道,既集合了网络正义力量,为反腐提供了民意支撑,同时也因“法不责众”使网络反腐者规避打击报复多了些保障,从而更无顾虑地行使公民应有的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和举报控告权。
从另一个角度看,网络反腐的弊端同样不容小觑。一方面,网络的匿名性固然可以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这一特点同时极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加以利用,从而造成对他人的恶意诽谤、造谣。一旦举证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了有关部门的人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
应该说,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网络本身客观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导致过激和极端行为的发生。因此,在大力推动网络反腐的同时,必须加大对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研究与应对,做到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硬性打压,应虚心听取网络民意并为我所用。一个开明的政府是不怕公民揭发问题的,这在根本上有利于促进政府廉洁高效。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无疑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因此,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应成为新时期党政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甚至应从政策上给予积极鼓励和褒奖。目前,国内有关网络监督的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相关法治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针对网络监督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需要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反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反腐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说到底,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样,并不像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权力监督那样具有高度的程序化特征,它的启动与运作难免带有一些偶然性。尽管不能指望通过网络监督对所有有贪腐嫌疑的官员进行地毯式排查,但可以期待的是,只要网民发现了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就能通过网络举报等方式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直至权力监督、制度监督与网络监督形成合力,最终就能将贪腐官员拉下马。
(责编:盛山)
过去的2009年,可称得上是网络反腐年。从躲猫猫、天价烟,到戴名表、发表雷人言论……在这一年上演的一系列热门事件中,不论角色如何,网络均占有一席之位。而这一系列热门案件处理的背后,几乎都有网络舆情推动的影子。2009年以来,随着反腐与网络的交融互动,一场场廉政风暴从网上席卷到网下。便捷快速和成本低廉的网络正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的优势,迅速成为反腐败的最新利器。
从网络问政
到网络反腐
2009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一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研究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网络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建议政府鼓励网络举报,并设“网络纪检”,专门搜集和接收网络举报信息。面对网络监督功能的走强,政府可在网上设立专职的网络发言人,在市级以上纪检、检察机关等设立专门机构,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并设立网络发言人,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答复网友,保证渠道通畅,引导“网情”。同时,网络监督“无须实名”,入门用实名,举报用网名。也就是说,每个人进^互联网世界,必须是实名的,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话负责;向时,为了保护举报者,可以使用网名或者匿名举报,反腐机构必须答复。由于网络对参与者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有利于知情人员更大胆地提供线索。因此,网络举报应该充分发挥举报隐蔽性优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尤其是近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败等问题,或暴露于网络,或因网络的关注而使得事件更加接近真相。不断壮大的网络监督浪潮,已成为网民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监督官员的另一种力量。早在2008年1月初,人民网等进行的网上调查表明,参与调查的公民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近年来,信息灵通、触角敏锐的网络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媒体揭露出来,并最终受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查处。即使由网络媒体揭发的腐败案件一时没能得到很好查处,也会使腐败者声誉大跌,政治生命受到影响,同时对潜在的腐败官员产生震慑作用。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专家就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从工具属性来看,互联网扩展了传统新闻媒体的边界,丰富了传统新闻媒体的表达形式,拉近了新闻媒体与读者或者观众之间的距离;从价值属性来看,互联网新闻媒体更多地反映普通民众的意见,是年轻人表达自己思想的重要载体。一些学者惊呼,互联网标志着中国草根新闻媒体时代的到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技术上的进步,终将使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落到实处。
网络反腐崭露头角
所谓网络反腐,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及所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以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全新反腐败方式。目前,我国上网人数已过3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络能够全天候播报即时信息,网民在电脑前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并加以评论。由于受众率高,一旦某些事件、人物进入网络视野,便会立即唤起公众轰动性的关注与讨论,有的甚至快速传递到传统媒体,从而引发相关机构及领导的重视,并助推了案件的调查审理。网络系统的完善化、精细化给予网民多种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进度。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委前纪委书记杨平曾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与以往举报方式相比,网络监督以其匿名性释放了举报人担心遭打压、报复等某些心理负担。尤其是事件一旦曝光在网上,网友通过粘贴、转载等方式不断放大事件的波及范围,形成强劲的舆论势头,如此可提高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的积极性与认真度,提高案件的进展速度及透明度。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认为,鉴于现实某些状况,公众很难客观评价周围的人和事,但在网络上,因身处陌生语境,人们却可以大胆直言,形成合力,这就是网络反腐的生命力所在。
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快速、便捷、廉价、有效的特点。从社会文化层面来看,互联网非常适合信息时代的公民社会,普通民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看法。作为新兴媒体,能为个人和群体提供更好的自我表达机会,能够承担起社会和公众所赋予的责任,在代表、反映、支持、维护与强化民意方面发挥自身的功能,履行对政府实施监督的社会责任。
早在2003年,最高检察院就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2009年6月22日,最高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网址首日,该网站因点击率过高而一度陷入瘫痪,这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国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目前,国内网络反腐已经跨越了单纯的自发性行为阶段,呈现出官方与民间力量互动的局面。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广大民众,任何一部分都无法独立地战胜腐败。治理腐败的过程应当是公共机构、私人机构以及民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因此,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借助网络平台,在反腐败斗争中携起手来,履行各自的角色与功能,将成为反对腐败不可或缺的力量。
说到网络监督,不能不提及江苏徐州著名的“一夫二妻”区委书记事件。2008年7月,当地一位大学教授王某,接受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之妻的委托,上网发布举报材料,实名揭发董锋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加速了当地纪检部门对董锋的调查。其后,徐州市纪委迅速对董锋采取行动,相继将其停职、免职、“双规”,并进入司法程序。在董锋事发之前,其妻已多次举报,但均未成功,而真正将董锋扳倒的,还应归功于网络的力量。
2009年岁末,网络的势头依旧不减: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网络揭发借豪车、盖豪楼。对于该情况,内蒙古检察院表态,检察人员借豪车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呼伦贝尔市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做出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已向有关部门 提出辞职。
时下,“搜索官员”几乎已经成为网络上一个最为流行的民间反腐方式,譬如就在2D08年年底,江苏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因为抽“天价烟”、戴名牌表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光遭到罢官并因贪腐受到法律追究后,或许从对周久耕成功监督案例中受到启发,网友们对于抽高价烟、戴名表、穿名牌、开豪华车官员的兴趣日渐高涨。一个时期,网友一下子曝出15名县委书记戴着名表的照片,统统冠以“天价名表”的头衔——可想而知,在“人肉搜索”的威慑下,官员们肯定会对自己的穿戴小心翼翼。
网络反腐还有多少路要走
在“网络反腐”崭露头角的一今天,网民们不仅活跃于各大论坛、社区,对视频、博客、社交网站等更新的网络技术,也表现出极强的兴趣。在网络这个平台上,网民的反腐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尽管网络监督在技术上可以做到不见面、不留笔迹也能够监督到位,这为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供了保障,但如何正确地引导网民们更好地发挥政治热情,尤其是使网民们在“网络反腐”中的正当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仍是政府和新闻媒体所面临的共同任务。
不可否认,时下许多贪腐分子并非是撞到纪监、检察等职能机关的枪口之下,而不少是栽在民间反腐“独行侠”手中的。来自民间的个人揭黑者及网络反腐举报人,都是秉持公正与正义之心,勇于与社会痼疾较量的公民。假如正规的监督渠道能够更加完善的话,个人揭黑者就不必要以个人之躯去承担诸多的风险与不测。在如今,被打击报复的举报人绝对不在少数。网络给了民众另外一个平台,可以让更多贪腐渎职官员暴露于阳光之下,却将举报者的风险和成本压力降到最低。应该说,网络反腐打通了社会民意直达权力中枢的快道,既集合了网络正义力量,为反腐提供了民意支撑,同时也因“法不责众”使网络反腐者规避打击报复多了些保障,从而更无顾虑地行使公民应有的监督权、批评建议权和举报控告权。
从另一个角度看,网络反腐的弊端同样不容小觑。一方面,网络的匿名性固然可以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这一特点同时极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加以利用,从而造成对他人的恶意诽谤、造谣。一旦举证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了有关部门的人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
应该说,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网络本身客观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导致过激和极端行为的发生。因此,在大力推动网络反腐的同时,必须加大对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研究与应对,做到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硬性打压,应虚心听取网络民意并为我所用。一个开明的政府是不怕公民揭发问题的,这在根本上有利于促进政府廉洁高效。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无疑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因此,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应成为新时期党政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甚至应从政策上给予积极鼓励和褒奖。目前,国内有关网络监督的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相关法治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针对网络监督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需要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反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反腐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说到底,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样,并不像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权力监督那样具有高度的程序化特征,它的启动与运作难免带有一些偶然性。尽管不能指望通过网络监督对所有有贪腐嫌疑的官员进行地毯式排查,但可以期待的是,只要网民发现了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就能通过网络举报等方式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直至权力监督、制度监督与网络监督形成合力,最终就能将贪腐官员拉下马。
(责编: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