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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从规范志愿服务主体的行为、调节志愿服务行为主体间的关系和防范志愿服务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但仍然存在志愿服务主体界定不清、主体间合作关系规定不详和轻视志愿服务行业自我规制建设等问题。要推动我国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必须在立法层面上对该条例进行修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