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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文中首先讨论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接着讨论煤气中毒的机理及允许工作时间,然后讨论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及预防,最后讨论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
[关键词]煤气;中毒;易燃易爆;泄露;煤气设备
中图分类号:TD8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288-02
1 前言
煤气是工业企业中焦炉、热风炉、平炉、轧钢加热炉、生活用燃气等许多领域的主要燃料。然而,由于煤气属于有毒物质,且易燃易爆,煤气从产生到净化、输送加压以及到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每个环节、每时每刻都存在着危险因素,若管理不善或措施不当,就会造成安全事故。文中首先讨论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接着讨论煤气中毒的机理及允许工作时间,然后讨论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及预防,最后讨论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
2 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
2.1 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
净化后的焦炉煤气是无色、有臭味、有毒的易燃易爆气体,重度0.45~0.55kg/m3,热值16800~18900kJ/m3,着火温度为550~650℃,爆炸极限4~40%,理论燃烧温度为2100℃,理论燃烧空气需要量4.2m3/ m3,燃烧火焰为棕红色。
2.2 焦炉煤气中单一气体的理化性质
(1)一氧化碳:分子式为CO,无色、无臭,分子量28.01,重度1.25kg/m3,低发热值为16269kJ/m3,爆炸极限12.5~74.2%。着火温度是644~658℃,火焰呈微光,在气体混合物中含有少量的水,可降低着火温度,火焰呈蓝色。
(2)甲烷:分子式为CH4,无色、有微量葱臭味,分子量16,重度0.715 kg/m3,难溶于水,低发热值为35671kJ/m3,爆炸极限为5.4~15%,着火温度为650℃,燃烧火焰微弱亮光。当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才会使人中毒。
(3)氢气:分子式H2,无色无臭气体,分子量2,重度0.0899kg/m3,难溶于水,低发热值为10747.5kJ/m3,爆炸极限为4.2~74%,着火温度580~590℃。
(4)硫化氢:分子式H2S,有浓厚的臭鸡蛋味,属于剧毒气体,分子量34,重度1.52kg/m3,易溶于水。低发热值为23668.6 kJ/m3,爆炸极限为4.3~45.6%,着火温度为364℃,火焰呈蓝色。在大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为0.01g/m3,当浓度达到0.04%时有害于人体,0.1%可以致人死亡。
(5)二氧化碳:分子式为CO2,略有气味的无色、不可燃的气体,分子量为44,重度为1.977kg/m3,易溶于水。空气中达25mg/升时对人体即有危害,高浓度时会刺激呼吸系统,引起呼吸加快、呼吸困难并有窒息、中毒的危险。
(6)氮气:分子式为N2,无色、不可燃气体,分子量28,重度1.25kg/m3。化学性质不活泼,空气中含量增加时缺氧会使人窒息。
(7)氧气:分子式为O2,无色无味,助燃气体,空气中含有21%,分子量32,重度1.429kg/m3。
3 煤气中毒的机理及允许工作时间
3.1 煤气中毒的机理
煤气中含有大量的CO,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化学活动性很强,能长时期与空气混合在一起。CO被吸入人体后,与红血球中的血色素结合成碳氧血色素,使血色素凝结,破坏了人体血液的输氧机能,阻碍了生命所需的氧气的供应,使人体内部组织缺氧而引起中毒。CO与血色素的结合能力比氧与血色素的结合能力大300倍,而碳氧血色素的分离,要比氧与血色素的分离慢3600倍。当3/4的血色素被CO凝结后,人很快就会死亡。
3.2 空气中CO浓度下所允许的工作时间
CO毒性极强,空气中含量达到0.06%即有害于人体,含量0.2%即可使人失去知觉,含量0.4%即可使人迅速死亡。空气中可允许的CO浓度不得超过0.0024%(24ppm)。人员在空气中CO浓度下所允许的工作时间如表1。
4 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及预防
4.1 造成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
(1)煤气设备已经泄露而没有及时发现,或已发现而没有及时处理。
(2)对煤气性质认识不足,在超过卫生标准的煤气区域工作而又不戴防毒面具。
(3)在煤气设备附近休息、打盹、睡觉。
(4)停送煤气时,不注意空气的流向,或设备内残留煤气处理不彻底,或没有可靠隔断煤气来源,并没有严格的检查制度。
(5)煤气倒窜到蒸汽、氮气及水管内,引起人员中毒事故。
(6)煤气区域不挂“煤气危险禁止停留”的标牌,或安全制度不严格,误入或提前进入危险区。
(7)煤气管网系统压力波动过大,超过水封安全要求,造成水封压穿,煤气泄露。
4.2 煤气中毒事故的预防
(1)严格执行煤气安全规程和制度。
(2)煤气作业单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3)在煤气设备上抽堵盲板、动火检修前,必须到煤气主管单位办理动火证。防护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否则不能工作。
(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如清灰等),必须可靠隔断各种煤气来源,经检测或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
(5)对煤气设备,特别是室内煤气设备,应有定期检查泄露制度,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6)对新建、扩建、改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发现跑冒煤气或带煤气作业,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8)不准在煤气地区长时间停留、睡觉或取暖。 (9)蒸汽、氮气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用完后要立即断开,防止煤气倒窜造成中毒。水管应装逆止阀,以防断水时倒窜煤气。
(10)煤气区域应挂明显的安全标志牌。
5 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
5.1 煤气爆炸的原因
(1)煤气来源中断,管道内压力降低,无法保证正压,造成空气吸入,使空气与煤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产生爆炸。
(2)煤气设备检修时,煤气未吹赶干净,又未做化验,急于动火造成爆炸。
(3)堵在设备上的盲板,由于年久腐蚀造成泄露,动火前又未试验,造成爆炸。
(4)窑炉等设备正压点火。
(5)违章操作,先送煤气,后点火。
(6)强制供风的窑炉,如鼓风机突然停电,造成煤气倒流,也会发生爆炸。
(7)焦炉煤气管道及设备虽然已吹扫,并检验合格,如果停留时间长,设备内的积存物受热挥发,特别是萘升华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同样也会发生爆炸。
(8)烧嘴关闭不严密,煤气泄漏于炉内,点火前未对炉膛进行通风处理。
(9)在停送煤气时,没有按规章办事,或者停煤气时没有把煤气彻底切断,又没检查就动火。
(10)烧嘴点不着火,再点前对炉膛未作通风处理。
(11)煤气设备(管道)引上煤气后,未作爆发实验,急于点火。
5.2 煤气爆炸的预防
(1)为了防止煤气爆炸,首先就要杜绝煤气和空气的混合而产生爆炸范围内的混合气体。其次要避免高温和火源接触爆炸性混合物气体。
(2)送煤气时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汽或氮气赶净,然后用煤气赶蒸汽或氮气,并逐段做爆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给用户。
(3)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4)对要点火的炉子需做严格的检查,如烧嘴开闭器是否关严,有否漏气,烟道阀门是否全部开启,确保炉膛内形成负压,方可点火。然后稍开煤气待燃着后,再调整到适当的位置。如点着火又灭了,需再次点火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对炉膛内仍需作负压处理,待煤气吹扫干净后再点火送煤气。
(5)在已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的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动火时,一定要经检查、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对长时间未使用的煤气设备动火,必须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合格方能动火。
(6)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应保证煤气正常的压力,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同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7)凡停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残余煤气,直到合格。并应与大气保持联通。
(8)煤气用户应装有煤气低压报警器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产生爆炸。
(9)对于检修后投用设备,在送煤气前,除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外,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火源,有无静电放电的可能,然后才按照第一条的规定送气。
(10)停送煤气时,下风侧一定要管理好明火。
6 结束语
以上讨论的关于煤气事故的原因及预防的内容,是在长期生产管理和实践中不断进步所形成的。由于煤气作业的场合不同,以及设备和作业内容的不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教条主义。
参考文献
[1] 郑智宏,薛新科,梁爱珍,等.煤化工生产基础知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710-2008,焦化安全规程[S].
[关键词]煤气;中毒;易燃易爆;泄露;煤气设备
中图分类号:TD8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288-02
1 前言
煤气是工业企业中焦炉、热风炉、平炉、轧钢加热炉、生活用燃气等许多领域的主要燃料。然而,由于煤气属于有毒物质,且易燃易爆,煤气从产生到净化、输送加压以及到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每个环节、每时每刻都存在着危险因素,若管理不善或措施不当,就会造成安全事故。文中首先讨论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接着讨论煤气中毒的机理及允许工作时间,然后讨论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及预防,最后讨论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
2 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
2.1 焦炉煤气的理化性质
净化后的焦炉煤气是无色、有臭味、有毒的易燃易爆气体,重度0.45~0.55kg/m3,热值16800~18900kJ/m3,着火温度为550~650℃,爆炸极限4~40%,理论燃烧温度为2100℃,理论燃烧空气需要量4.2m3/ m3,燃烧火焰为棕红色。
2.2 焦炉煤气中单一气体的理化性质
(1)一氧化碳:分子式为CO,无色、无臭,分子量28.01,重度1.25kg/m3,低发热值为16269kJ/m3,爆炸极限12.5~74.2%。着火温度是644~658℃,火焰呈微光,在气体混合物中含有少量的水,可降低着火温度,火焰呈蓝色。
(2)甲烷:分子式为CH4,无色、有微量葱臭味,分子量16,重度0.715 kg/m3,难溶于水,低发热值为35671kJ/m3,爆炸极限为5.4~15%,着火温度为650℃,燃烧火焰微弱亮光。当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25%~30%时才会使人中毒。
(3)氢气:分子式H2,无色无臭气体,分子量2,重度0.0899kg/m3,难溶于水,低发热值为10747.5kJ/m3,爆炸极限为4.2~74%,着火温度580~590℃。
(4)硫化氢:分子式H2S,有浓厚的臭鸡蛋味,属于剧毒气体,分子量34,重度1.52kg/m3,易溶于水。低发热值为23668.6 kJ/m3,爆炸极限为4.3~45.6%,着火温度为364℃,火焰呈蓝色。在大气中最大允许浓度为0.01g/m3,当浓度达到0.04%时有害于人体,0.1%可以致人死亡。
(5)二氧化碳:分子式为CO2,略有气味的无色、不可燃的气体,分子量为44,重度为1.977kg/m3,易溶于水。空气中达25mg/升时对人体即有危害,高浓度时会刺激呼吸系统,引起呼吸加快、呼吸困难并有窒息、中毒的危险。
(6)氮气:分子式为N2,无色、不可燃气体,分子量28,重度1.25kg/m3。化学性质不活泼,空气中含量增加时缺氧会使人窒息。
(7)氧气:分子式为O2,无色无味,助燃气体,空气中含有21%,分子量32,重度1.429kg/m3。
3 煤气中毒的机理及允许工作时间
3.1 煤气中毒的机理
煤气中含有大量的CO,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化学活动性很强,能长时期与空气混合在一起。CO被吸入人体后,与红血球中的血色素结合成碳氧血色素,使血色素凝结,破坏了人体血液的输氧机能,阻碍了生命所需的氧气的供应,使人体内部组织缺氧而引起中毒。CO与血色素的结合能力比氧与血色素的结合能力大300倍,而碳氧血色素的分离,要比氧与血色素的分离慢3600倍。当3/4的血色素被CO凝结后,人很快就会死亡。
3.2 空气中CO浓度下所允许的工作时间
CO毒性极强,空气中含量达到0.06%即有害于人体,含量0.2%即可使人失去知觉,含量0.4%即可使人迅速死亡。空气中可允许的CO浓度不得超过0.0024%(24ppm)。人员在空气中CO浓度下所允许的工作时间如表1。
4 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及预防
4.1 造成煤气中毒的客观原因
(1)煤气设备已经泄露而没有及时发现,或已发现而没有及时处理。
(2)对煤气性质认识不足,在超过卫生标准的煤气区域工作而又不戴防毒面具。
(3)在煤气设备附近休息、打盹、睡觉。
(4)停送煤气时,不注意空气的流向,或设备内残留煤气处理不彻底,或没有可靠隔断煤气来源,并没有严格的检查制度。
(5)煤气倒窜到蒸汽、氮气及水管内,引起人员中毒事故。
(6)煤气区域不挂“煤气危险禁止停留”的标牌,或安全制度不严格,误入或提前进入危险区。
(7)煤气管网系统压力波动过大,超过水封安全要求,造成水封压穿,煤气泄露。
4.2 煤气中毒事故的预防
(1)严格执行煤气安全规程和制度。
(2)煤气作业单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3)在煤气设备上抽堵盲板、动火检修前,必须到煤气主管单位办理动火证。防护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否则不能工作。
(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如清灰等),必须可靠隔断各种煤气来源,经检测或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
(5)对煤气设备,特别是室内煤气设备,应有定期检查泄露制度,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6)对新建、扩建、改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发现跑冒煤气或带煤气作业,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8)不准在煤气地区长时间停留、睡觉或取暖。 (9)蒸汽、氮气管道不能与煤气管道长期联通,用完后要立即断开,防止煤气倒窜造成中毒。水管应装逆止阀,以防断水时倒窜煤气。
(10)煤气区域应挂明显的安全标志牌。
5 煤气爆炸的原因及预防
5.1 煤气爆炸的原因
(1)煤气来源中断,管道内压力降低,无法保证正压,造成空气吸入,使空气与煤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产生爆炸。
(2)煤气设备检修时,煤气未吹赶干净,又未做化验,急于动火造成爆炸。
(3)堵在设备上的盲板,由于年久腐蚀造成泄露,动火前又未试验,造成爆炸。
(4)窑炉等设备正压点火。
(5)违章操作,先送煤气,后点火。
(6)强制供风的窑炉,如鼓风机突然停电,造成煤气倒流,也会发生爆炸。
(7)焦炉煤气管道及设备虽然已吹扫,并检验合格,如果停留时间长,设备内的积存物受热挥发,特别是萘升华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同样也会发生爆炸。
(8)烧嘴关闭不严密,煤气泄漏于炉内,点火前未对炉膛进行通风处理。
(9)在停送煤气时,没有按规章办事,或者停煤气时没有把煤气彻底切断,又没检查就动火。
(10)烧嘴点不着火,再点前对炉膛未作通风处理。
(11)煤气设备(管道)引上煤气后,未作爆发实验,急于点火。
5.2 煤气爆炸的预防
(1)为了防止煤气爆炸,首先就要杜绝煤气和空气的混合而产生爆炸范围内的混合气体。其次要避免高温和火源接触爆炸性混合物气体。
(2)送煤气时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汽或氮气赶净,然后用煤气赶蒸汽或氮气,并逐段做爆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给用户。
(3)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4)对要点火的炉子需做严格的检查,如烧嘴开闭器是否关严,有否漏气,烟道阀门是否全部开启,确保炉膛内形成负压,方可点火。然后稍开煤气待燃着后,再调整到适当的位置。如点着火又灭了,需再次点火时,应立即关闭烧嘴阀门,对炉膛内仍需作负压处理,待煤气吹扫干净后再点火送煤气。
(5)在已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的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动火时,一定要经检查、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对长时间未使用的煤气设备动火,必须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合格方能动火。
(6)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应保证煤气正常的压力,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同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7)凡停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残余煤气,直到合格。并应与大气保持联通。
(8)煤气用户应装有煤气低压报警器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产生爆炸。
(9)对于检修后投用设备,在送煤气前,除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外,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火源,有无静电放电的可能,然后才按照第一条的规定送气。
(10)停送煤气时,下风侧一定要管理好明火。
6 结束语
以上讨论的关于煤气事故的原因及预防的内容,是在长期生产管理和实践中不断进步所形成的。由于煤气作业的场合不同,以及设备和作业内容的不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教条主义。
参考文献
[1] 郑智宏,薛新科,梁爱珍,等.煤化工生产基础知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710-2008,焦化安全规程[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