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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主张用演绎法讲授语法,以学习者为中心,在中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大力提倡启发式教学,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在英语学习中的主体性作用。
关键词: 认知法 中学英语教学 启发
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与发展不断对英语教学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而英语教学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满足社会的新要求与新需要,这一矛盾会推动英语教学不断改革,不断向前发展。在英语教学改革步步深入的今天,我们探讨认知法理论及其与英语教学的关系,以认知法理论为指导改革英语教学,无疑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大有裨益。
一、认知法的形成与理论基础
认知法是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的,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产生的。认知法又称为认知符号法 (cognitive-code approach),强调成人学习的特殊性。它认为英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实际和全面运用英语的能力,尤其是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学习,英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组织作用和引导作用。
乔姆斯基(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是认知法形成的普通语言学基础。乔姆斯基创造出了“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他认为人类天生具有学习语言的潜能。乔姆斯基指出,儿童正是利用这一潜在的语言能力将充满抽象规则的语言体系内在化 (internalization),使之成为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的理解和产生同时出现,不可分割。“认知”方式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习惯性倾向。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英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英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交际练习。
认知法形成的心理学基础来自认知心理学。瑞典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 (Jean Piaget)创立了“发生认识论”,在研究知识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上针对行为心理学家的S——R公式提出了S—AT—R公式,其含义是:刺激 (S)被个体同化于认识结构中 (AT), 人们才能对刺激做出反应 (R)。皮亚杰认为掌握新的知识是一种智慧活动,而每一种智慧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人不同于动物,人是有智慧的。因此,人们不论是接受刺激,还是对刺激做出反应,都是受认识结构的支配。皮亚杰的理论充分肯定了人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导地位。
关于认知法形成的教育学理论学基础,最早是18世纪哲学家维柯提出的观点:人只能清晰地理解他们自己建构的一切。传统的教育观认为:知识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教学的目的就是使学生获得这种外界的映像。因此 ,必须并且可以对他们施行“教学” ;美国心理学家及教育家布鲁纳(J.S.Bruner)在60年代初的教学改革运动中提出了“基本结构”理论和“发现论”。他认为教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堂教学主要是学生的活动,教师则起指导作用。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对所学内容的观察、分析及归纳等思维活动自己去发现知识基本结构中的原则、规则、概念,而不应由教师灌输。
二、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有巨大影响。这一影响不仅表现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估上,更重要的是对传统教学观念的一种革命。从哲学意义上讲,主体指认识者,客体指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活动的对象。在语言教学活动中,教学对象——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内容——语言则是教学活动的客体。正确认识了语言教学中的主体与客体,它是搞好语言教学工作的前提,也是教师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在遵循认知主义理论的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只起引导作用。知识不是教师传授的,而是学生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 (教师和学习伙伴 )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建构意义的方式获得的。
由于英语学习的过程是新旧语言知识不断结合的过程,也是语言能力从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动应用的过程。而这种结合与转化,必须通过学生自身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没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能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就不会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语言机能。这就告诉我们,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英语教学方式必须改变,而启发式教学则应该是目前英语改革大力提倡的一种教学方法。然而由于中学英语学习自身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英语学习者和英语教师都过于突出死记硬背及语法和语言点精讲在英语学习中的作用。许多教师在组织课堂活动时忙于赶进度、传授语言知识而忽视启发方法的运用;或片面运用了一些启发方式而教师语言却缺乏启发性,问题设计不够精练,不能切中要害,激发思维;或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导致课堂气氛死板,缺乏民主氛围,不利于学生积极思维及运用所学语言进行交际训练。
英语教学的各种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英语教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不同的英語教学思想反映了人们对英语教学规律的不同认识。启发式教学活动体现了认知与非认知的统一,以及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互作用的统一的特点。就形式而言包括问答式、讨论式、发现式、实验式、问题解决式等;就方法言,它又可分为目的启发、悬念启发、情感启发、对比启发和诱导启发。这几种方式可以联合实施,也可以单独应用。实践证明,符合认知主义理论的启发式教学能够真正启发学生思维,帮助学生获取真知识且教学方法灵活多变,富有创新精神,易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郭家碧.认知法外语教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J].课程·教材·教学,1994(6):43-46.
[2]武继红.认知法在英语精读课教学中的应用[J].国外外语教学,2000(1):6-10.
[3]桂诗春.应用语言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4]吴潜龙.关于第二语言习得过程的认知心理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290-294.
关键词: 认知法 中学英语教学 启发
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与发展不断对英语教学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而英语教学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满足社会的新要求与新需要,这一矛盾会推动英语教学不断改革,不断向前发展。在英语教学改革步步深入的今天,我们探讨认知法理论及其与英语教学的关系,以认知法理论为指导改革英语教学,无疑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大有裨益。
一、认知法的形成与理论基础
认知法是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的,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产生的。认知法又称为认知符号法 (cognitive-code approach),强调成人学习的特殊性。它认为英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实际和全面运用英语的能力,尤其是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学习,英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组织作用和引导作用。
乔姆斯基(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是认知法形成的普通语言学基础。乔姆斯基创造出了“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他认为人类天生具有学习语言的潜能。乔姆斯基指出,儿童正是利用这一潜在的语言能力将充满抽象规则的语言体系内在化 (internalization),使之成为语言运用的基础。语言的理解和产生同时出现,不可分割。“认知”方式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习惯性倾向。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英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英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交际练习。
认知法形成的心理学基础来自认知心理学。瑞典著名的心理学家皮亚杰 (Jean Piaget)创立了“发生认识论”,在研究知识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上针对行为心理学家的S——R公式提出了S—AT—R公式,其含义是:刺激 (S)被个体同化于认识结构中 (AT), 人们才能对刺激做出反应 (R)。皮亚杰认为掌握新的知识是一种智慧活动,而每一种智慧活动都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人不同于动物,人是有智慧的。因此,人们不论是接受刺激,还是对刺激做出反应,都是受认识结构的支配。皮亚杰的理论充分肯定了人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导地位。
关于认知法形成的教育学理论学基础,最早是18世纪哲学家维柯提出的观点:人只能清晰地理解他们自己建构的一切。传统的教育观认为:知识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教学的目的就是使学生获得这种外界的映像。因此 ,必须并且可以对他们施行“教学” ;美国心理学家及教育家布鲁纳(J.S.Bruner)在60年代初的教学改革运动中提出了“基本结构”理论和“发现论”。他认为教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堂教学主要是学生的活动,教师则起指导作用。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对所学内容的观察、分析及归纳等思维活动自己去发现知识基本结构中的原则、规则、概念,而不应由教师灌输。
二、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认知主义的学习观对中学英语教学有巨大影响。这一影响不仅表现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估上,更重要的是对传统教学观念的一种革命。从哲学意义上讲,主体指认识者,客体指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活动的对象。在语言教学活动中,教学对象——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内容——语言则是教学活动的客体。正确认识了语言教学中的主体与客体,它是搞好语言教学工作的前提,也是教师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在遵循认知主义理论的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主体,教师只起引导作用。知识不是教师传授的,而是学生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 (教师和学习伙伴 )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建构意义的方式获得的。
由于英语学习的过程是新旧语言知识不断结合的过程,也是语言能力从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动应用的过程。而这种结合与转化,必须通过学生自身活动才能得以实现。没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能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就不会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语言机能。这就告诉我们,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英语教学方式必须改变,而启发式教学则应该是目前英语改革大力提倡的一种教学方法。然而由于中学英语学习自身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英语学习者和英语教师都过于突出死记硬背及语法和语言点精讲在英语学习中的作用。许多教师在组织课堂活动时忙于赶进度、传授语言知识而忽视启发方法的运用;或片面运用了一些启发方式而教师语言却缺乏启发性,问题设计不够精练,不能切中要害,激发思维;或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导致课堂气氛死板,缺乏民主氛围,不利于学生积极思维及运用所学语言进行交际训练。
英语教学的各种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英语教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不同的英語教学思想反映了人们对英语教学规律的不同认识。启发式教学活动体现了认知与非认知的统一,以及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互作用的统一的特点。就形式而言包括问答式、讨论式、发现式、实验式、问题解决式等;就方法言,它又可分为目的启发、悬念启发、情感启发、对比启发和诱导启发。这几种方式可以联合实施,也可以单独应用。实践证明,符合认知主义理论的启发式教学能够真正启发学生思维,帮助学生获取真知识且教学方法灵活多变,富有创新精神,易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郭家碧.认知法外语教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J].课程·教材·教学,1994(6):43-46.
[2]武继红.认知法在英语精读课教学中的应用[J].国外外语教学,2000(1):6-10.
[3]桂诗春.应用语言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4]吴潜龙.关于第二语言习得过程的认知心理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290-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