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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新形势下,如何顺应信息化时代,加强信息资源管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税收协管,是基层税务机关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针对实际工作中信息建设、信息采集、信息传递的做法和问题,提出了建设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重要性,并从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外部信息体系良性运转;强化信息采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税务干部技能培训,提高整合涉税信息能力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涉税信息、传递、思考
中图分类号:C93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世界已步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已成为社会的基本资源,信息素养已成为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信息技术逐步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税收已涉及千家万户,渗透到社会各个部门,建立信息管税机制,做好涉税信息传递共享,加强税收协管,促进税收稳定增长有着极为重要意义。
一、建设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重要性
(一)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信息传递和共享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机制,即运用征纳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涉税信息,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税务系统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获得涉税信息的问题,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发展趋势。
(二)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强化征管的重要手段
涉税平台信息主要传递相关部门涉税信息交换,涉税信息整理,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比对分析等。税务部门通过信息交换,可以掌握纳税第一手资料,获取税收核定评估及税款征收的数据资料,甚至可取得税务稽查打击偷逃骗税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和依据,成为税务机关分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补充,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的途径
当前各部门信息资源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部门信息处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一方面各部门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存在着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另一方面信息过于部门化,使信息的增值利用效果差、信息共享率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互相传递信息资源,可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二、当前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主要做法
1、加强了户籍管理工作,提高了办证率
充分利用国地税联合办证平台,加强国地税信息比对工作,按季召开国地税征管联系会,大大提高了办证率,有效解决了漏征漏管问题,自2010年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以来,我县应办税务登记 1268 户,实办税务登记 1260 户,综合登记率为99.4%。
2、加强了信息采集,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切实做好开业登记信息、税源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将纳税企业财务报表录入设置为纳税申报的前置条件,要求各企业按期录入财务报表信息,该举措完善了信息采集机制,为税源分析工作打下了基础。近几年来,通过年初开展的税源调查和税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了税源调查数据的准确性逐年提高,2011年税源调查准确率为89.5%;2012年税源调查准确率为93%,组织收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房管部门的配合下,实行了房地产业一体化税收管理,严格“以票控税”,推行了存量房信息采集及统一上线管理,促进了房地产业税收增长,实行房地产业一体化管理以来,仅二手房征收税收798万元,年均增长28%。今年4月1日实行存量房上线管理以来,入库税收617万元,同比增收430万元,征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3、加强了地税内部信息建设,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
我省地税系统,近十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快信息化建设,从2004年全省征管软件上线,拓展到综合办公、培训及其他应用平台,还与银行部门建立了税银库缴税系统,有效促进了信息应用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地税基层通过定期召开税收政策分析会、稽查案例通报会、征管协调会等形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近两年,通过内部征管查联席会议,提出了28条协调建议,逐条进行了解决,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将征管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信息的共享性和选案的针对性,从近两年的数据看,纳税评估效果明显,2011年,全县纳税评估户数为104户,其中,补税户数为56户,补税金额为413万元;2012年,全县纳税评估户数109户,评估税款入库750万元,促进了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的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的完善。
4、对外加强了部门协作,构建社会化的协税护税网络
实行了网上申报及电子缴税,建立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目前,我局网报户数达383户,占纳税企业户数的59%,电子缴税比例逐年提高,上半年电子缴税比例达95.4%,比去年年底提高了50个百分点。建立了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房管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充分发挥社会多方力量,构建社会化全方位协税护税网络,实行源泉控管,委托代征代扣税收。如委托财政部门代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税收、房管部门代征二手房税收、社区代征出租房税收,保险公司代征车船税等。2010年-2012年,全县共委托征收地方税收 5936 万元,占地方税收比重6.9%。
(二)涉税平台信息传递存在的问题
1、信息传递机制不健全
目前,基层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还有待完善,部门职责还不够全面、细化。税务部门没有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横向联网体系,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护税、协税机制不较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效应。
2、信息传递措施不力
税务部门采集和交换涉税信息需要依靠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而实际工作中,这方面的工作却不如人意。基层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仍处于税务部门“主动索取”状态,有些部门对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不按要求如实、及时提供和传递涉税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为规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管理,需要取得土管、房管部门审批资料,但存在工作不配合现象;“两业”税收的征管也需要取得城建、国资土管、规划、交通、房管等部门信息,才有助于地税部门掌握税源信息。主要是涉税信息应用于税收征管工作中,对提供信息的部门而言,除增加其工作量外没有其他实际利益。还有,就是个别部门对有关信息的“保护意识”过强、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真正享受信息共享成果,导致其主动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不高。
3、信息采集内容不完善
地税部门信息采集的渠道比较单一,所采集到的信息资料主要是企业一些基础性资料,对于真正能够反映企业税源变化的涉税信息,综合信息不全,如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转让、划拔、及土地使用证发放,规划部门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审批,城建部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商部门的登记、注销变更及股权转让,国税部门征纳增值税、消费税信息,纳税人的资金变化,关联企业相关信息等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分析的资料却掌握不全,信息采集存在局限性,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园区企业税收征收问题上,由于地税部门不能完全掌握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信息,无法实现信息比对,有的增值税企业地税存在漏征地税现象,2012年,园区225户企业,其中10戶企业仅有国税征税数据;另外,对于企业股权转让问题,由于不能与工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有的企业进行了转让地税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也就不能及时征收相关地方税收。
4、信息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目前,存在有些信息数据未得到有效利用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采集的大量信息本身缺乏利用价值,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税务部门缺乏善于整合和应用涉税信息的能力。很多地方都还没建立涉税信息情报收集分析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涉税信息的分类归集工作多由税务部门自身负责,很不规范。同时,基层税务部门本身缺乏创新信息分析和应用手段的能力,也难以把很多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应用到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等工作中。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管理员通过对同行业税收比对及预警值一些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查找疑点、调查约谈等形式开展工作。但企业财务管理难以规范,帐实难以确保相符,有时难以掌握一些涉税资料,影响了评估效果。例如:园区一汽车制造企业,一年多来每月均是零申报,未申报缴纳任何税款,今年6月才发现纳税有疑点,列为评估对象,管理员通过采集数据、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后,了解到企业从2012年3月起就属停产状态。这表明有些管理员对长期零申报户巡查巡管不到位,对纳税信息资料整合能力有差距。
三、建设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几点建议
1、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重视部门协作,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在现行部门信息沟通比对的基础上,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拓展部门协作空间。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国税、工商、发改委、国土、房管、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用地审批、计划、应用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管理情况,以及与税收相关联的信息,掌握好税基,控制好税源,努力形成辖区内覆盖所有税种、所有行业、所有纳税人的综合治税信息传递网络。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信息共享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增强提供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完善共享平台的硬件设备和软件配备,建立严格的计算机用户安全系统,按照部门使用权限采集相关数据,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实时更新,动态维护。四是积极探索提高信息共享的层次,提高共享的效率,最终建立政府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2、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外部信息控管体系良性运转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以财政收入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应将综合治税列为目标考核范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考核来推动外部门信息控管力度,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税务部门内部要量化考核责任、考核指标,以涉税信息工作流程为核心,严格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核心环节的考核,对问题指标进行认真解剖和透彻分析,重点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3、强化信息采集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口径,积极疏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其开展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加强信息审核,清理好垃圾数据,推进信息共享。二是重视信息的增值利用。针对日常掌握的基础信息数据,通过分析比对,从中发现税源管理异常信息,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达到提高征管质量的目的。三是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企业调研,分析企业相关信息数据的真实性。
4、加大税务干职技能培训,提高整合涉税信息能力
一要加强税收知识培训。通过对税务人员进行税收业务、财会等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税收管理员基本技能、税源分析等业务能力,提高其运用涉税信息能力。
二要普及信息化技术应用。除充实信息化人才外,还需组织全员学习日常软件操作、数据分析软件操作等基本技能,并根据税收征管系统用户权限的大小开展相应的信息化技術应用和数据资源分析应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水平。
三要强化税收管理员培训。根据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要求,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利用涉税信息能力的培训,使各项数据信息成果更好地为税源管理工作服务,有效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涉税信息、传递、思考
中图分类号:C93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世界已步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已成为社会的基本资源,信息素养已成为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信息技术逐步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税收已涉及千家万户,渗透到社会各个部门,建立信息管税机制,做好涉税信息传递共享,加强税收协管,促进税收稳定增长有着极为重要意义。
一、建设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重要性
(一)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信息传递和共享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机制,即运用征纳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涉税信息,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税务系统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获得涉税信息的问题,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发展趋势。
(二)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强化征管的重要手段
涉税平台信息主要传递相关部门涉税信息交换,涉税信息整理,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比对分析等。税务部门通过信息交换,可以掌握纳税第一手资料,获取税收核定评估及税款征收的数据资料,甚至可取得税务稽查打击偷逃骗税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和依据,成为税务机关分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补充,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 涉税平台信息传递,是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的途径
当前各部门信息资源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部门信息处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一方面各部门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不断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存在着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另一方面信息过于部门化,使信息的增值利用效果差、信息共享率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互相传递信息资源,可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二、当前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主要做法
1、加强了户籍管理工作,提高了办证率
充分利用国地税联合办证平台,加强国地税信息比对工作,按季召开国地税征管联系会,大大提高了办证率,有效解决了漏征漏管问题,自2010年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以来,我县应办税务登记 1268 户,实办税务登记 1260 户,综合登记率为99.4%。
2、加强了信息采集,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切实做好开业登记信息、税源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将纳税企业财务报表录入设置为纳税申报的前置条件,要求各企业按期录入财务报表信息,该举措完善了信息采集机制,为税源分析工作打下了基础。近几年来,通过年初开展的税源调查和税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了税源调查数据的准确性逐年提高,2011年税源调查准确率为89.5%;2012年税源调查准确率为93%,组织收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房管部门的配合下,实行了房地产业一体化税收管理,严格“以票控税”,推行了存量房信息采集及统一上线管理,促进了房地产业税收增长,实行房地产业一体化管理以来,仅二手房征收税收798万元,年均增长28%。今年4月1日实行存量房上线管理以来,入库税收617万元,同比增收430万元,征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3、加强了地税内部信息建设,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
我省地税系统,近十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快信息化建设,从2004年全省征管软件上线,拓展到综合办公、培训及其他应用平台,还与银行部门建立了税银库缴税系统,有效促进了信息应用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地税基层通过定期召开税收政策分析会、稽查案例通报会、征管协调会等形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近两年,通过内部征管查联席会议,提出了28条协调建议,逐条进行了解决,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将征管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信息的共享性和选案的针对性,从近两年的数据看,纳税评估效果明显,2011年,全县纳税评估户数为104户,其中,补税户数为56户,补税金额为413万元;2012年,全县纳税评估户数109户,评估税款入库750万元,促进了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的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的完善。
4、对外加强了部门协作,构建社会化的协税护税网络
实行了网上申报及电子缴税,建立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目前,我局网报户数达383户,占纳税企业户数的59%,电子缴税比例逐年提高,上半年电子缴税比例达95.4%,比去年年底提高了50个百分点。建立了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房管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充分发挥社会多方力量,构建社会化全方位协税护税网络,实行源泉控管,委托代征代扣税收。如委托财政部门代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税收、房管部门代征二手房税收、社区代征出租房税收,保险公司代征车船税等。2010年-2012年,全县共委托征收地方税收 5936 万元,占地方税收比重6.9%。
(二)涉税平台信息传递存在的问题
1、信息传递机制不健全
目前,基层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还有待完善,部门职责还不够全面、细化。税务部门没有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横向联网体系,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护税、协税机制不较完善,不能充分发挥效应。
2、信息传递措施不力
税务部门采集和交换涉税信息需要依靠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而实际工作中,这方面的工作却不如人意。基层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仍处于税务部门“主动索取”状态,有些部门对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不按要求如实、及时提供和传递涉税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为规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管理,需要取得土管、房管部门审批资料,但存在工作不配合现象;“两业”税收的征管也需要取得城建、国资土管、规划、交通、房管等部门信息,才有助于地税部门掌握税源信息。主要是涉税信息应用于税收征管工作中,对提供信息的部门而言,除增加其工作量外没有其他实际利益。还有,就是个别部门对有关信息的“保护意识”过强、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真正享受信息共享成果,导致其主动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不高。
3、信息采集内容不完善
地税部门信息采集的渠道比较单一,所采集到的信息资料主要是企业一些基础性资料,对于真正能够反映企业税源变化的涉税信息,综合信息不全,如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转让、划拔、及土地使用证发放,规划部门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审批,城建部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商部门的登记、注销变更及股权转让,国税部门征纳增值税、消费税信息,纳税人的资金变化,关联企业相关信息等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分析的资料却掌握不全,信息采集存在局限性,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园区企业税收征收问题上,由于地税部门不能完全掌握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信息,无法实现信息比对,有的增值税企业地税存在漏征地税现象,2012年,园区225户企业,其中10戶企业仅有国税征税数据;另外,对于企业股权转让问题,由于不能与工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有的企业进行了转让地税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也就不能及时征收相关地方税收。
4、信息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目前,存在有些信息数据未得到有效利用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采集的大量信息本身缺乏利用价值,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税务部门缺乏善于整合和应用涉税信息的能力。很多地方都还没建立涉税信息情报收集分析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涉税信息的分类归集工作多由税务部门自身负责,很不规范。同时,基层税务部门本身缺乏创新信息分析和应用手段的能力,也难以把很多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应用到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等工作中。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管理员通过对同行业税收比对及预警值一些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查找疑点、调查约谈等形式开展工作。但企业财务管理难以规范,帐实难以确保相符,有时难以掌握一些涉税资料,影响了评估效果。例如:园区一汽车制造企业,一年多来每月均是零申报,未申报缴纳任何税款,今年6月才发现纳税有疑点,列为评估对象,管理员通过采集数据、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后,了解到企业从2012年3月起就属停产状态。这表明有些管理员对长期零申报户巡查巡管不到位,对纳税信息资料整合能力有差距。
三、建设涉税平台信息传递的几点建议
1、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重视部门协作,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在现行部门信息沟通比对的基础上,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拓展部门协作空间。完善与相关部门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国税、工商、发改委、国土、房管、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用地审批、计划、应用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管理情况,以及与税收相关联的信息,掌握好税基,控制好税源,努力形成辖区内覆盖所有税种、所有行业、所有纳税人的综合治税信息传递网络。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信息共享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增强提供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完善共享平台的硬件设备和软件配备,建立严格的计算机用户安全系统,按照部门使用权限采集相关数据,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实时更新,动态维护。四是积极探索提高信息共享的层次,提高共享的效率,最终建立政府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2、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外部信息控管体系良性运转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以财政收入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应将综合治税列为目标考核范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考核来推动外部门信息控管力度,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税务部门内部要量化考核责任、考核指标,以涉税信息工作流程为核心,严格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核心环节的考核,对问题指标进行认真解剖和透彻分析,重点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3、强化信息采集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口径,积极疏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其开展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加强信息审核,清理好垃圾数据,推进信息共享。二是重视信息的增值利用。针对日常掌握的基础信息数据,通过分析比对,从中发现税源管理异常信息,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达到提高征管质量的目的。三是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企业调研,分析企业相关信息数据的真实性。
4、加大税务干职技能培训,提高整合涉税信息能力
一要加强税收知识培训。通过对税务人员进行税收业务、财会等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税收管理员基本技能、税源分析等业务能力,提高其运用涉税信息能力。
二要普及信息化技术应用。除充实信息化人才外,还需组织全员学习日常软件操作、数据分析软件操作等基本技能,并根据税收征管系统用户权限的大小开展相应的信息化技術应用和数据资源分析应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水平。
三要强化税收管理员培训。根据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要求,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利用涉税信息能力的培训,使各项数据信息成果更好地为税源管理工作服务,有效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