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前,女性犯罪已成为我国犯罪现象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是犯罪的一种独立类型。通过对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基本情况的分析,发现女性犯罪在犯罪数量、犯罪类型、犯罪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出现了新情况。本文就是从女性犯罪的特点出发,深入分析女性犯罪的原因,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女性犯罪;原因;对策对女性犯罪的研究,始于1900年龙勃罗梭的《女性犯罪》一书,他关于女性犯罪的一些观点被后来的研究者接受并采纳。我国对女性犯罪的关注,起步较晚,但对其研究却取得了开拓性进展,女性犯罪研究已成为理论界、司法界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逐渐进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与男性一样拥有众多自我发展的机会,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与困惑。从全国来看,尽管女性在犯罪中的总体比重还是比较低,但在发展趋势上女性犯罪在逐年增加。因此,我们应对这一犯罪群体给予关注。现对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情況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一、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河市检察机关2009年至2011年所承办的有关女性犯罪的案件统计,三年内共有女性犯罪196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6.8%,分别占当年犯罪总人数的8.1%、6.2%和5.9%。笔者通过对具体犯罪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2人,财产犯罪44人,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1人,贪污贿赂罪2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8人。几乎涵盖刑法分则中划分的全部犯罪种类,仅在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渎职罪中不存在女性犯罪。(二)共同犯罪情况居多
在所有女性犯罪中,一般共同犯罪132人,非共同犯罪64人,共同犯罪所占比例达到67.4%。(三)多发性侵财犯罪相对集中
在所有女性犯罪中,财产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22.4%。通过数据分析,这些财产犯罪仍以多发性犯罪为主,其中盗窃罪18人,诈骗罪11人,抢劫罪2人。(四)犯罪人职业不固定
从近三年女性犯罪人的职业看,2009年无业人员40人,2010年无业人员39人,2011年无业人员33人,分别占当年女性犯罪总人数的48.2%、75%和54%。(五)犯罪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占全部犯罪人的71.9%。其中,2009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55人,2010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38人,2011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49人。二、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黑河地区女性犯罪的以上特征,结合近年来学界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女性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客观因素
第一,社会经济因素。黑河地区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计划(行政权力)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并存,出现了很多管理上的漏洞,这在客观上给经济违法犯罪带来空前的“机遇”。
第二,社会文化因素。中国著名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在《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中强调对犯罪的研究应始终置于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①目前,受利益的驱使,各种文化传播主体为吸引社会公众的注意,大肆宣扬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这些不良文化的广泛传播逐渐改变着女性的思想,成为诱发女性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家庭因素。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具体生活条件,对于形成一个人的思想观点、意志状况、性格、心理、兴趣爱好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犯罪学家早就指出,女性的犯罪活动常常是由她们最亲近的周围人,特别是同她们亲近的男性决定的。②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不合理、家庭成员行为不检点等原因都会影响到女性使其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四,学校因素。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中有未成年犯9人且都为一般共同犯罪,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就需要学校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目前从总体上说,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规范已纳入法制轨道,但不可否认在学校教育环节上存在失范现象。如大多数学校都是重智育,轻德育,尤其在法制教育方面不够重视,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进行法制教育,从而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受到不良行为影响或受诱导实施犯罪。(二)主观因素
第一,心理因素。女性在心理上容易受控制和触动,时常摇摆不定,胆量较小,性格柔和。一旦受到心理上的诱惑,便容易盲从于他人,而不考虑行为本身的价值,这导致女性极易实施诈骗罪、性犯罪,甚至沦为某种犯罪的帮凶,成为共同犯罪中的共犯。③经分析,心理因素对女性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性格、智力、能力以及情绪和情感因素方面。
第二,人生信念和价值观因素。某些女性由于缺乏教育或文化水平低下,势必影响她们的观察力、思维力、判断力,同时,在主观意识方面,女性犯罪人的认知范围一般又较为狭窄且社会化认知系统薄弱,这就使她们在认知事物时受到限制,从而缺乏科学地分析能力,易被人威逼和利用,误入歧途。三、女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综观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发现女性犯罪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规律和特殊的内在因素,因此若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便是减少女性犯罪最有效的途径。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女性犯罪的防治对策:(一)重视家庭法制教育、加大学校教育力度家庭是人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相对于其他教育方式有着很强的权威性,为此,负有保护责任与义务的家人,要确保女性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与生活,家长注意以身作则,要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让她们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对子女进行正确的引导。
学校对青少年女性的教育是本职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学校教育应该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应该有针对性,老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掌握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帮助有问题的学生和后进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及时纠正她们观念和行为偏差。④(二)文化传媒积极配合
文化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创作出一批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讴歌先进人物,具有时代特点的优秀精神产品,使女性能获得足够的健康的精神食粮。积极开展多种适合女性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气氛,有效防止女性不良行为的恶化,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中新闻媒体应该发挥巨大的作用,给女性群体提供一个正确的导向。在电视节目和影视作品中多增添积极、创新、自强的元素,培养女性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媒体也要对大众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女性从根本上、从内心中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与消极影响,从而彻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④(三)增强法制观念
这就需要女性自身发挥作用,在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同时,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
首先,要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完善人格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从女性犯罪人的特点分析来看,大部分犯罪人的文化程度偏低,因此我国应当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保障农村女性的教育权利,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让她们远离犯罪。其次,增强法制观念。女性朋友应该积极的了解法律、法规尤其是《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多参加学校、单位、社区组织的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做到知法、懂法、用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同时也为自己的权利增加了法律上的保证。
注释:
①赵学军.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及预防[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9.
②阿伊道戈尔娃.犯罪学[M].赵可译,群众出版社,2000:642.
③刘建清.论女性犯罪及其心理特征[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9,(3):19.
④张绍彦.犯罪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关键词】女性犯罪;原因;对策对女性犯罪的研究,始于1900年龙勃罗梭的《女性犯罪》一书,他关于女性犯罪的一些观点被后来的研究者接受并采纳。我国对女性犯罪的关注,起步较晚,但对其研究却取得了开拓性进展,女性犯罪研究已成为理论界、司法界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逐渐进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与男性一样拥有众多自我发展的机会,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与困惑。从全国来看,尽管女性在犯罪中的总体比重还是比较低,但在发展趋势上女性犯罪在逐年增加。因此,我们应对这一犯罪群体给予关注。现对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情況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一、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河市检察机关2009年至2011年所承办的有关女性犯罪的案件统计,三年内共有女性犯罪196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6.8%,分别占当年犯罪总人数的8.1%、6.2%和5.9%。笔者通过对具体犯罪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2人,财产犯罪44人,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1人,贪污贿赂罪2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8人。几乎涵盖刑法分则中划分的全部犯罪种类,仅在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渎职罪中不存在女性犯罪。(二)共同犯罪情况居多
在所有女性犯罪中,一般共同犯罪132人,非共同犯罪64人,共同犯罪所占比例达到67.4%。(三)多发性侵财犯罪相对集中
在所有女性犯罪中,财产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22.4%。通过数据分析,这些财产犯罪仍以多发性犯罪为主,其中盗窃罪18人,诈骗罪11人,抢劫罪2人。(四)犯罪人职业不固定
从近三年女性犯罪人的职业看,2009年无业人员40人,2010年无业人员39人,2011年无业人员33人,分别占当年女性犯罪总人数的48.2%、75%和54%。(五)犯罪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占全部犯罪人的71.9%。其中,2009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55人,2010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38人,2011年女性犯罪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49人。二、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黑河地区女性犯罪的以上特征,结合近年来学界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女性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客观因素
第一,社会经济因素。黑河地区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计划(行政权力)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并存,出现了很多管理上的漏洞,这在客观上给经济违法犯罪带来空前的“机遇”。
第二,社会文化因素。中国著名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在《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一书中强调对犯罪的研究应始终置于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①目前,受利益的驱使,各种文化传播主体为吸引社会公众的注意,大肆宣扬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这些不良文化的广泛传播逐渐改变着女性的思想,成为诱发女性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家庭因素。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具体生活条件,对于形成一个人的思想观点、意志状况、性格、心理、兴趣爱好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犯罪学家早就指出,女性的犯罪活动常常是由她们最亲近的周围人,特别是同她们亲近的男性决定的。②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不合理、家庭成员行为不检点等原因都会影响到女性使其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四,学校因素。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中有未成年犯9人且都为一般共同犯罪,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就需要学校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目前从总体上说,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规范已纳入法制轨道,但不可否认在学校教育环节上存在失范现象。如大多数学校都是重智育,轻德育,尤其在法制教育方面不够重视,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进行法制教育,从而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受到不良行为影响或受诱导实施犯罪。(二)主观因素
第一,心理因素。女性在心理上容易受控制和触动,时常摇摆不定,胆量较小,性格柔和。一旦受到心理上的诱惑,便容易盲从于他人,而不考虑行为本身的价值,这导致女性极易实施诈骗罪、性犯罪,甚至沦为某种犯罪的帮凶,成为共同犯罪中的共犯。③经分析,心理因素对女性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性格、智力、能力以及情绪和情感因素方面。
第二,人生信念和价值观因素。某些女性由于缺乏教育或文化水平低下,势必影响她们的观察力、思维力、判断力,同时,在主观意识方面,女性犯罪人的认知范围一般又较为狭窄且社会化认知系统薄弱,这就使她们在认知事物时受到限制,从而缺乏科学地分析能力,易被人威逼和利用,误入歧途。三、女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综观黑河地区近三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发现女性犯罪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规律和特殊的内在因素,因此若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便是减少女性犯罪最有效的途径。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女性犯罪的防治对策:(一)重视家庭法制教育、加大学校教育力度家庭是人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相对于其他教育方式有着很强的权威性,为此,负有保护责任与义务的家人,要确保女性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与生活,家长注意以身作则,要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让她们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对子女进行正确的引导。
学校对青少年女性的教育是本职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学校教育应该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应该有针对性,老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掌握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帮助有问题的学生和后进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及时纠正她们观念和行为偏差。④(二)文化传媒积极配合
文化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创作出一批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讴歌先进人物,具有时代特点的优秀精神产品,使女性能获得足够的健康的精神食粮。积极开展多种适合女性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气氛,有效防止女性不良行为的恶化,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中新闻媒体应该发挥巨大的作用,给女性群体提供一个正确的导向。在电视节目和影视作品中多增添积极、创新、自强的元素,培养女性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媒体也要对大众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女性从根本上、从内心中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与消极影响,从而彻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④(三)增强法制观念
这就需要女性自身发挥作用,在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同时,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逐步递进的过程。
首先,要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完善人格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从女性犯罪人的特点分析来看,大部分犯罪人的文化程度偏低,因此我国应当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保障农村女性的教育权利,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让她们远离犯罪。其次,增强法制观念。女性朋友应该积极的了解法律、法规尤其是《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多参加学校、单位、社区组织的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做到知法、懂法、用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同时也为自己的权利增加了法律上的保证。
注释:
①赵学军.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及预防[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9.
②阿伊道戈尔娃.犯罪学[M].赵可译,群众出版社,2000:642.
③刘建清.论女性犯罪及其心理特征[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9,(3):19.
④张绍彦.犯罪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