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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微弱,无法满足社会要求,急需改革以迎接挑战。文章通过研究日本、美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发现以上三国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且有完善的税前扣除项目和先进的征管机制。根据这些国家的改革经验,文章认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应采用"大分类、小综合"的税制模式,从工资薪金所得入手逐步拓宽综合税基,对未成年子女、无工作来源的配偶、教育支出和住房支出制定税前扣除项目,并从设立纳税号、构建全面的信息采集制度、加强征信管理和支持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四方面改进我国的个税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