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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劳动力转移一直是我国突出的经济和社会现象,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到城市务工。涌入新疆的各行各业的农民工已为推动新疆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进入2004年以后新疆地区开始出现了民工短缺的现象,尽管许多企业都提高了薪酬标准,甚至把招聘台设到了车站,但来新疆找工的民工仍远远少于往年。据自治区劳务市场前台统计2006年前来应聘的农民工和往年相比要少30%——40%。2008年农业、建筑业、服务行业都大量缺少劳动力。本文从斯塔克相对贫困理论模型入手分析新疆“民工荒”现象形成的原因。
一、斯塔克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对贫困假说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托达罗理论逐步为另一类理论所补充和代替,那就是由斯塔克提出并命名的“新劳动迁移经济学”。斯塔克通过对大量发展中国家的观察,发现如下现象:(1)那些最穷的地区的居民迁出率并不是最高;(2)那些收入分布较不平等的地区往往具有较高的迁出率;(3)较穷的人一般具有较强的迁移倾向。
斯塔克认为,被传统迁移理论所忽略的相对贫困,是影响个人迁移决策的重要因素。斯塔克等人用相对贫困这个概念来解释转移问题,以弥补托达罗“预期收入假说”解释力的不足。他们假设人们转移不仅受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还受到农村户与户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的影响,即取决于一种由迁移者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在其所在地区的相对位置以及地区的收入分布所决定的“相对贫困度”。那些按照当地基本要求来看收入水平太低,因而许多感受到经济地位下降的农户会有转移动机。有些农户在村里感受到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便愿意转移出去。但他们遇到一个改变参照系的问题,即他们一旦转移到城市,他们用以对比的收入水平就不再是其村里的乡亲,而是城市的生活标准。
二、基于斯塔克模型分析新疆民工荒现象
1.相对于迁出地不再贫困。斯塔克相对贫困模型提出,那些收入分布较不平等的地区往往具有较高的迁出率;较穷的人一般具有较强的迁移倾向。然而,近年来农民的实际收入有所提高,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外出务工数量逐渐减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切实推行“三农”的各项政策,大力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投入,由于国家减免农业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等因素,内地农民负担轻了、收入多了。国家不断给予广大农民优惠政策,连续颁布了与之相关的多个“一号文件”,具体表现在农产品价格的上扬,农业税费的减免,农业科技与信息的普及和推广等。让广大农民认识到,从事产业化和效益型的大农业,是一条前景广阔的发展之路,提升了其留守家园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且,在农闲时间,农民还可以从事家庭经营活动,虽然日工资会明显降低,但劳动条件要比工厂做工好得多。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的同时,社会地位也有所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也就是说,从各方面讲大部分农民生活富裕起来,与其周围相比,相对贫困度减小了,所以人们更愿意留在家乡而不是外出务工。
2.相对于迁入地贫困。斯塔克模型还提到,有些农户在村里感受到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便愿意转移出去。但他们遇到一个改变参照系的问题,即他们一旦转移到城市,他们用以对比的收入水平就不再是其村里的乡亲,而是城市的生活标准。因此农民是否迁移到城市,与在城市的相对贫困感的高低有着巨大的联系。
①物价相对高,物质贫困感强。近十余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工人的工资扣除物价因素以年平均6%左右的幅度增长,而在新疆,农民工的工资“数十年如一日”,这“雷打不动”的名义工资背后,还对应着实际工资的持续下降。劳动力的价格是工资,工资又与物价相关。对于恩格尔系数相当高的农民来说,其实工资不仅与消费物价指数有关,还与粮食价格直接相关。因此,当消费物价指数从负的2%上升至6%,便相当于农民工的实际工资下降了8%。而粮食价格从负增长转为正增长的影响也是致命的。中国粮食价格在2003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2004年又持续上涨,其中上半年同比上涨了26.7%;由于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2006年底农产品价格又出现了“普涨”行情,由于粮价上涨,2007年物价更是飞涨,物价指数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近5%。粮价的高速增长对其他居民的影响也许并不大,但显然会使得农民工的工资雪上加霜,以致在城市打工所拿的名义工资甚至无法维持和过去相当的生活水平。因此,当前的民工荒,不是因为农民工不足,而是因为在当前价格水平上农民工不足。农民工城市生活艰辛,有限的实际工资带来的实际效用也小。因此,虽然说农民工在城市得到了些收入,但与城市居民相比,生活是困苦的,这种比较与反差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不愿到城市务工。
②心理成本高、相对贫困感强。农民工迁入城市大多是非家庭化的,在对新疆的民工调查中,农民工独自一人或与老乡、朋友一道流入城市打工的,占到全部样本的89%,与配偶一道流入的只占4.1%,而与其它家庭成员或亲属一道流入的也只占3.4%。远离亲人独自在外承受生活的压力,又没有朋友、缺少共同语言,而且有关农民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基本为零,这些必然会使农民工产生孤独感。另外,由于户籍制度即附属的相关制度的存在,农民工严格地被排斥在城市中的正常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之外,完全无法享受到普通市民化的待遇,他们没有城镇“低保”及其他社会保障、没有医疗及养老保险、没有住房补贴,他们的子女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们与各种补贴和优惠无缘,他们还要受到城里人的歧视——被认为是“另类人种”的“乡下人”。这些都造成农民工生存环境的恶化与边缘化,使他们毫无归属感与被尊重感。
③外出务工机会成本高,不利于降低相对贫困。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说,农民迁入城市的成本就是对土地经营权的放弃。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我们知道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无非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资源就不能很好的加以利用。近年来国家减免农业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一旦农民外出务工,土地产量就会降低,造成外出务工机会成本增加,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这也是阻止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原因之一。
3.最贫困地区的人迁出率低。最贫困地区的人因思想保守,文化受教育成度低等原因使得迁出率往往很低,在许多贫困地区人多地少,农民常常是“两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七个月忙忙闲闲”,但宁可死守一业,图穷清闲,也不因穷思变。二是相对懒惰,即与发达地区的勤奋、紧张、高效率相对而言的懒惰。由于贫困农村封闭稳定,缺乏竞争活力,没有压力,人们往往固守清贫。另外,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多,思想封闭,信息闭塞,缺乏技能,即使到了城里只能干体力活,对于他们而言不如留在家里。因此,城市并非农民工心中的乐土,考虑到物价的原因农民工实际工资少的可怜,那么相对贫困的状况又能改变多少呢?通过上面的分析,不难发现产生
“民工荒”现象的一部分原因了。
三、建议
1.健全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充分维护民工各项合法权益。只有农民工在城市的收入得到保障,他们才有迁入城市的激励。因此,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劳动执法,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对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中国日报》报道,2004年上半年劳保部门追回农民工被欠工资逾271亿。民工总数约一亿人左右,半年拖欠工资就达271亿,相当于每人拖欠了271元。低廉的工资收入还受到严重的拖欠,实在让人不可思议。追回是271亿工资,没有追回的具体数字还是未知数。这使得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收入大大降低。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能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2.改善农民工待遇,做好社保工作。住房问题、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农民工子女入学等一直是困扰农民工的难题。有步骤、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同时,必须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要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中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医疗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管理等方面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3.进行农民工培训。要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农民工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只能从事简单劳动,这样农民工的收入待遇就不可能提高。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再教育的机会,是改善他们工作、生活状况的根本途径与手段。农民工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可分为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前者应该作为各级劳务输出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它包括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公民道德规范培训,目的是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并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同时提高城市生存能力,并掌握《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培训应该区分不同行业、工种、岗位进行技术操作培训,有条件的地方甚至可以开展骨干脱产培训机会。提高农民工技能,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民工荒的现状。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斯塔克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对贫困假说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托达罗理论逐步为另一类理论所补充和代替,那就是由斯塔克提出并命名的“新劳动迁移经济学”。斯塔克通过对大量发展中国家的观察,发现如下现象:(1)那些最穷的地区的居民迁出率并不是最高;(2)那些收入分布较不平等的地区往往具有较高的迁出率;(3)较穷的人一般具有较强的迁移倾向。
斯塔克认为,被传统迁移理论所忽略的相对贫困,是影响个人迁移决策的重要因素。斯塔克等人用相对贫困这个概念来解释转移问题,以弥补托达罗“预期收入假说”解释力的不足。他们假设人们转移不仅受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还受到农村户与户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的影响,即取决于一种由迁移者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在其所在地区的相对位置以及地区的收入分布所决定的“相对贫困度”。那些按照当地基本要求来看收入水平太低,因而许多感受到经济地位下降的农户会有转移动机。有些农户在村里感受到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便愿意转移出去。但他们遇到一个改变参照系的问题,即他们一旦转移到城市,他们用以对比的收入水平就不再是其村里的乡亲,而是城市的生活标准。
二、基于斯塔克模型分析新疆民工荒现象
1.相对于迁出地不再贫困。斯塔克相对贫困模型提出,那些收入分布较不平等的地区往往具有较高的迁出率;较穷的人一般具有较强的迁移倾向。然而,近年来农民的实际收入有所提高,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外出务工数量逐渐减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切实推行“三农”的各项政策,大力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投入,由于国家减免农业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等因素,内地农民负担轻了、收入多了。国家不断给予广大农民优惠政策,连续颁布了与之相关的多个“一号文件”,具体表现在农产品价格的上扬,农业税费的减免,农业科技与信息的普及和推广等。让广大农民认识到,从事产业化和效益型的大农业,是一条前景广阔的发展之路,提升了其留守家园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且,在农闲时间,农民还可以从事家庭经营活动,虽然日工资会明显降低,但劳动条件要比工厂做工好得多。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的同时,社会地位也有所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也就是说,从各方面讲大部分农民生活富裕起来,与其周围相比,相对贫困度减小了,所以人们更愿意留在家乡而不是外出务工。
2.相对于迁入地贫困。斯塔克模型还提到,有些农户在村里感受到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便愿意转移出去。但他们遇到一个改变参照系的问题,即他们一旦转移到城市,他们用以对比的收入水平就不再是其村里的乡亲,而是城市的生活标准。因此农民是否迁移到城市,与在城市的相对贫困感的高低有着巨大的联系。
①物价相对高,物质贫困感强。近十余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工人的工资扣除物价因素以年平均6%左右的幅度增长,而在新疆,农民工的工资“数十年如一日”,这“雷打不动”的名义工资背后,还对应着实际工资的持续下降。劳动力的价格是工资,工资又与物价相关。对于恩格尔系数相当高的农民来说,其实工资不仅与消费物价指数有关,还与粮食价格直接相关。因此,当消费物价指数从负的2%上升至6%,便相当于农民工的实际工资下降了8%。而粮食价格从负增长转为正增长的影响也是致命的。中国粮食价格在2003年大幅上涨的基础上,2004年又持续上涨,其中上半年同比上涨了26.7%;由于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2006年底农产品价格又出现了“普涨”行情,由于粮价上涨,2007年物价更是飞涨,物价指数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近5%。粮价的高速增长对其他居民的影响也许并不大,但显然会使得农民工的工资雪上加霜,以致在城市打工所拿的名义工资甚至无法维持和过去相当的生活水平。因此,当前的民工荒,不是因为农民工不足,而是因为在当前价格水平上农民工不足。农民工城市生活艰辛,有限的实际工资带来的实际效用也小。因此,虽然说农民工在城市得到了些收入,但与城市居民相比,生活是困苦的,这种比较与反差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不愿到城市务工。
②心理成本高、相对贫困感强。农民工迁入城市大多是非家庭化的,在对新疆的民工调查中,农民工独自一人或与老乡、朋友一道流入城市打工的,占到全部样本的89%,与配偶一道流入的只占4.1%,而与其它家庭成员或亲属一道流入的也只占3.4%。远离亲人独自在外承受生活的压力,又没有朋友、缺少共同语言,而且有关农民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基本为零,这些必然会使农民工产生孤独感。另外,由于户籍制度即附属的相关制度的存在,农民工严格地被排斥在城市中的正常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之外,完全无法享受到普通市民化的待遇,他们没有城镇“低保”及其他社会保障、没有医疗及养老保险、没有住房补贴,他们的子女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他们与各种补贴和优惠无缘,他们还要受到城里人的歧视——被认为是“另类人种”的“乡下人”。这些都造成农民工生存环境的恶化与边缘化,使他们毫无归属感与被尊重感。
③外出务工机会成本高,不利于降低相对贫困。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说,农民迁入城市的成本就是对土地经营权的放弃。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我们知道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无非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资源就不能很好的加以利用。近年来国家减免农业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一旦农民外出务工,土地产量就会降低,造成外出务工机会成本增加,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这也是阻止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原因之一。
3.最贫困地区的人迁出率低。最贫困地区的人因思想保守,文化受教育成度低等原因使得迁出率往往很低,在许多贫困地区人多地少,农民常常是“两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七个月忙忙闲闲”,但宁可死守一业,图穷清闲,也不因穷思变。二是相对懒惰,即与发达地区的勤奋、紧张、高效率相对而言的懒惰。由于贫困农村封闭稳定,缺乏竞争活力,没有压力,人们往往固守清贫。另外,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文盲多,思想封闭,信息闭塞,缺乏技能,即使到了城里只能干体力活,对于他们而言不如留在家里。因此,城市并非农民工心中的乐土,考虑到物价的原因农民工实际工资少的可怜,那么相对贫困的状况又能改变多少呢?通过上面的分析,不难发现产生
“民工荒”现象的一部分原因了。
三、建议
1.健全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充分维护民工各项合法权益。只有农民工在城市的收入得到保障,他们才有迁入城市的激励。因此,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劳动执法,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对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中国日报》报道,2004年上半年劳保部门追回农民工被欠工资逾271亿。民工总数约一亿人左右,半年拖欠工资就达271亿,相当于每人拖欠了271元。低廉的工资收入还受到严重的拖欠,实在让人不可思议。追回是271亿工资,没有追回的具体数字还是未知数。这使得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收入大大降低。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能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2.改善农民工待遇,做好社保工作。住房问题、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农民工子女入学等一直是困扰农民工的难题。有步骤、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同时,必须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要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中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医疗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管理等方面要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3.进行农民工培训。要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农民工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只能从事简单劳动,这样农民工的收入待遇就不可能提高。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再教育的机会,是改善他们工作、生活状况的根本途径与手段。农民工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可分为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前者应该作为各级劳务输出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它包括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公民道德规范培训,目的是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并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同时提高城市生存能力,并掌握《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培训应该区分不同行业、工种、岗位进行技术操作培训,有条件的地方甚至可以开展骨干脱产培训机会。提高农民工技能,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民工荒的现状。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