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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缓解职工住房困难,推进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工作重点由出售公有住房转变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目前住房公积金已有相当的规模。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 893.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国债,仍有沉淀资金2 086.3亿元。这些资金的营运完全掌控在340多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载着圆百姓住房梦的重任。但近年来,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动手脚、谋私利以致走上犯罪道路的也屡见不鲜。怎样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实施有效控制已成为当前一个现实和紧迫的任务。
当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出现“失控”现象的主要形式有:一是擅自刻单位印章、假个人印章,用假印章作案骗取和骗贷;二是虚构单位、理由,编造贷款资料获取贷款;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利用与其熟悉的有关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或者假冒领导的批示获取贷款资金,供其本人用于非法活动;四是内外勾结,利用沉淀资金为小集体和个人谋利益,常常是把钱借出去,然后,自己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事实上,只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受理、审批、会计核算、委托银行等稍加核对和必要的监控,就完全能识破和杜绝。然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走了样,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内外相互串通作案,使得巨额资金轻易地被非法动用。这是管理体制陈旧、监控力度不足所造成的结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控制
怎样防范住房公积金营运风险,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加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监督,具体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1.进行人员素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就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控制。主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健全有效的人员素质控制体系,保证选拔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当相应职务,使思想品德素质与其职务要求相适应,从而提高自我控制意识和能力,自觉地完成本职工作。
人员素质控制主要方法有:⑴实行竞聘制。按工作需要,聘用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及时罢免不称职或者有问题的人员;⑵实行考评制。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同时,要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业务培训与问题研讨。⑶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杜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层干部、公积金业务员、资金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案。
2.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互相关联的若干项工作集中于一个人办理,容易产生错误和弊端的职务。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包括:一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之间分离。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与核算记录分部门管理。二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结构内部分离。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科内,受理与审批职权的分离。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一个人的工作做到有人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为每个岗位设计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图中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以及正确进行工作的结果等。要能够达到让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图去做同样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结果是相同的。严格规定凡与货币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贷款合同、印章等直接接触的岗位和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制。
3.实施授权批准控制。该制度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级人员只有经过授权批准,才能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控制。授权有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单位内部授予可按公积金业务经办正常范围内的权限。一般授权一旦下达,其授权效力能保持较长时间。特殊授权是授予在岗人员特殊的权限。特殊授权是暂时的,一旦被授权的业务办理结束,其效力也随之消失。大额资金调度应建立集体审批制度,杜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者的独断专行。在选择购买国债作为资金营运工具时,尤其要建立大额资金购买国债的事前风险收益评估制度,选择高质量的托管结算体系。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采用二级托管结算体系,客观上为二级托管人(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国债及套取客户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尤其国债被赋予了回购等融资功能。为避免被挪用的风险,应选择一级账户托管体制,随时知悉并真实掌握自身账户资金变动情况,严禁债券质押,以控制风险。
(二)加强信息系统的控制
1.提高数据信息应用效率。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日常使用中,主要通过权限控制、数据录入输出控制、手工凭证的控制,针对公积金业务中骗取、骗贷、挪用质押等风险,进行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效率更加高效,终端操作更加简便,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建立可靠完备的灾难备份计划和应急处理机制,对业务数据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完善档案管理和交接制度,对各类纸质档案包括名种会议记录与决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资料、贷款合同、抵押权证、凭证账册以及各类法规、文件等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集中管理,并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数据库。
2.创新政府监管理念,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目前,虽然各地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但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运行往往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个部门说了算,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如不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只能成为“聋子”、“瞎子”,很难行使其管理和监督职能。《住房公积金条例》明确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但监督效果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一是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缺乏沟通,加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各级地方管理,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二是有的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审计为主,再加上国家审计项目多,任务重,而审计局人员少,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数是事后审计,或项目审计如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很少对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三是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使得“经济警察”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已迫在眉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作为监管重点,实现从违规个案的局部监管向整体监管转变,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从“结果监管”到“过程监管”并重转变,将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统一起来,以持续性监管的方式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的压力和动力,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内部控制的审计,及时对控制运行体制和运行信息的纠偏和反馈,最终帮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
(三)确定科学的评价内容和采取积极的审计步骤
内部控制内容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的健全情况,如机构是否独立,是否挂靠哪个单位或与某单位合署办公,是否承办经济实体,负责人有否兼职以及各岗位职责分工的情况等。
2.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措施是否健全、规范,是否与单位内部的组织管理相吻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等是否公之于众,阳光操作。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封存、贷款、国债的业务处理与记录是否规范、经济,其执行是否有效。每年住房公积金营运、增值情况是否如实向社会公布。
3.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中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核对、报告等手续是否完备。
4.各岗位的职权划分是否符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其授权履行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5.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受管理层的影响程度。
采取必要的内部控制,必须配合以严格的审计,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询问被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并查阅有关内控控制文件。
2.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3.观察被审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以便了解和确定业务授权、文件记录、程序和步骤是否与内部控制的规定相符,必要时延伸到委托银行。
4.记录内部控制,并测试它的有效性。审计人员将以上调查结果记录下来,采取按住房公积金业务循环和按会计报表项目这两种方法分别测试。进行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方法有:相互印证式的询问;实地观察,盘库;审查书面资料,抽样检查实际执行情况;重做或重新执行某些控制程序。如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这项业务,按照被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处理程序从头到尾做一遍,以验证内部控制能否达到理想的效果。
5.对内部控制做出评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上级管理层。
通过测试内部控制制度以后,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对测试的结果做出评价。然后将被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其管理层指明控制的弱点和可能产生的风险,以文字的形式提出改进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和接受巨额贿赂的个人和集体,如果不便于当面揭露他们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纪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