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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问卷调查以及多次访谈发现:广东省城乡之间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五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存在较为明显的非均等化现象。究其原由:公共资源城市偏向的城乡二元体制;政府公共服务责任虚化下的财权与事权失衡;基本公共服务法制滞后导致监督不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导致供需失衡;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缺失导致供需信息不对称,等等,这些是造成我省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主要制度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