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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4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震惊辽宁的贪污大案.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算了一笔账:被告人刘新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他两名被告,共侵吞新柳商业城账外款人民币745万余元!法庭上,昔日风光无限的刘新模已没有往日的气派,面对公诉人员长达47页的起诉书,追悔莫及的他晕厥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