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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军民融合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其发展。现行军民融合相关法律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军民融合立法精神缺位。构建军民融合法律体系需要及时制定《军民融合促进法》、选准切入点制定单行法以及全面清理违背军民融合精神的法律规范。同时,还应从明确军地联合立法程序、建立军地立法协调机制和相互衔接的军地法律解释机制三个方面实现军地立法机制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