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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是在贷款诈骗罪的基础上取消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给予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保护而设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有被扩大解释、降低门槛而被过度适用的问题,一些本不应由刑法调整的贷款纠纷也被认定成立本罪。本文试从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欺骗手段、犯罪对象、造成的后果以及骗取贷款罪是否能通过犯意转化成立贷款诈骗罪等其他犯罪或数罪四个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骗取贷款罪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