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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理由
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民法学家的杰出代表,他参与了合同法、专利法、物权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近年来,他致力于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使立足中国实践、回应现实需要、展现中国智慧的民法典理念得到广泛传播。在他数十年的求学、任教、著书生涯中,展现出的家国情怀、理论高度、学术成果,获得业界至高敬意。
熟悉王利明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厚道的人,始终谦和,讲良心、讲对弱者的保护,即便是遭人误解与非难,他也只是提出“敬人者人恒敬之”的劝善之言。
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与王利明是多年的朋友。沈德咏评价说,“王利明是他尊敬的学者。如果说江平先生、佟柔先生等老一辈法学家是民法学的奠基人,那么王利明就是中生代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他不仅学问高深,而且通过教书育人为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
作为民法专家,王利明参与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工作,更是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民事立法集大成的一部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保障老百姓财产权、人格权、人身权的法典,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王利明常说:“我毕生研究民法,民法的终极价值就是对人的关怀。”
“怀揣作家梦” 走上法学路
1960年2月,王利明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15岁时,他从沔城中学高中毕业后,成为一名插队知青。
沔城镇靠近农村,但生活习惯和农村还是不一样。刚到农村时,他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却不得不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寒冬腊月,冒着雨雪赤脚去挖河渠;炎炎盛夏,顶着烈日在田间锄禾,挑土筑堤……还经常吃不饱。后来,因学习成绩优秀,王利明在农村当上了小学代课教师。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发布恢复高考的消息,社会顿时沸腾。但是该消息传到王利明插队的村庄时,很多人对此都将信将疑,因为当时高考已经中断了十多年。
最初,王利明也没有把此事当真,也没有认真备考。过了大约一个月,他的一位中学老师给他寄来一封信,叮嘱他说:“你在中学是班里的尖子,有基础,有希望,不管消息是真是假,一定要参加这次高考,哪怕权当一试,也是难得的机遇。”这位老师还随信给他寄了几本“文革”前的中学教材,鼓励他努力复习。
就这样,王利明向生产大队请了假,回到小镇认真备考。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近半个月不出门。那段时间,他每天啃红薯,吃炒饭,醒了就看书,看累了就睡觉,就这样复习了半个月,迎来了考试的日子。
因爱好文学,填志愿时,他第一志愿报考了武汉大学中文系,但最终被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录取。彼时,中国法学教育可谓一片荒芜。当年,全国只有三个院校的法律系招生。
受恩师所托钻研民法
1980年底的一天,王利明无意在讲授国际私法的老师张仲伯处,看到一本油印的《民法概论》,这也是他第一次读到结构严谨、体系清晰的民法读本,顿时被书中的内容吸引。
张仲伯在上世纪50年代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师从佟柔教授。这本《民法概论》正是佟柔主撰的。
于是,王利明便提出借回去好好读读这本书,但因为张仲伯备课还需要用,只答应借给他三天。王利明当晚熬夜读完了这本书,仍觉得不过瘾,他便用了剩下的三天三夜时间,把这本约10万字的书从头到尾抄了一遍。
正是這本小册子,让王利明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立志要做佟柔的学生。1981年,王利明顺利通过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导师正是被学界誉为“中国民法之父”的佟柔教授。
1982年底,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王利明称,这部新宪法突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引发了全民大讨论,让他对学习法律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也更加坚定了他钻研民法的信念。
1984年,24岁的王利明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并继续研习民法。当年,以佟柔为代表的法学家开始起草《民法通则》。1986年,王利明在佟柔的指导下与郭明瑞等人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成为当时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仍影响深远。
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开始招收民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王利明一边教书, 一边攻读博士学位。
1989年2月,得益于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资助,王利明到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进修,研究英美财产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法等领域的问题。当年下半年,已经被查出罹患肺癌的佟柔打电话给王利明,催促他按期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并叮嘱他早日回国效力。
1990年 2月,王利明在美研修结束后,立即返程回国。
回国后,在病榻上,佟柔听完了王利明的博士答辩。王利明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1990年9月15日,佟柔在弥留之际,与王利明做了长时间谈话。佟柔称,他坚信法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再三叮嘱王利明要好好钻研民法学,不要去当官,要坚持走学术这条路。次日,佟柔教授与世长辞。
王利明始终牢记佟柔的嘱托,对恩师充满敬仰。他常说,在他接触的中国法学界几代人中,无论道德水平、学术成果,还是家国情怀等方面,他最钦佩的就是老师佟柔。
202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问世。届时,已进入花甲之年的王利明,将迎来平生为之奋斗并梦寐以求的巨果。
立足国情 襄助立法
少年时的插队经历,让王利明体会到了中国农村的真实生活,对国情也有了更深地了解。佟柔也时常教导他,做法律一定要结合联系中国国情,不能脱离中国现实,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王利明回忆说,“佟老师也是有感而发,他曾给苏联专家做过助手,他说学术照搬苏联是不成功的。”
除了立足国情,佟柔给他的另一个训导就是,研究民法一定要全面把握理解民法的整体体系,不能局限于某一个制度规则。“他经常跟我举例,有的人只研究合同法,或者合同法中的一个制度,这是不合适的。所谓‘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只有掌握了整个民法体系,才能对制度有整体认知。”王利明说。
从1998年至今,王利明先后参与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目前,他正全身心投入到民法典编纂中。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
王利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无果的原因主要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 当时,百姓没多少财产,农村家家户户门都开着,因此像继承法等没多大用处,民法典的制定缺少现实意义。
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被业界称为“准法典”。2002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提出要制定民法典,并邀请王利明等人座谈。当时大家觉得,民法典内容复杂,要分阶段进行。在这个思路下,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继通过。
王利明始终认为,法律中凡是能够广泛反映老百姓声音的条款,在制定之后都能够得到很好地执行。以物权法为例,历时13年,经过八次审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这一开门立法的过程保障了物权法的立法质量。
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在40天的时间里,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11543件。
王利明说,当时,起草小组收到了一封用盲文写的信,让他非常感动。写信人是一位视障患者,他在亲友的帮助下,阅读了草案全文,并就认为需要修改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决定。民法典编纂的工作思路分两步,第一步先出台民法总则,总则已在2017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为民法典的编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步要完成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计划在2020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王利明称,民法典整个起草过程也是适应时代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和市场经济的需要,现在制定可谓正当其时。在他看来,民法典草案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这在世界民生立法中还没有先例。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王利明就呼吁上述两部法律独立成编,并在合同法、物权法等多个领域主张在借鉴两大法系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
王利明称,目前随着市场经济和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宾馆中的偷拍摄像头,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问题层出不穷,对个人隐私带来威胁,所以需要适应时代需要,将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独立成编。202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问世。届时,已进入花甲之年的王利明,将迎来平生为之奋斗并梦寐以求的巨果。
“最爱三尺讲台”
2018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多家单位在国家图书馆举办“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法学发展暨王利明文集典藏本发布会”。会上发布的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文集,共计13卷、1000余万字,整整放了两大箱。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教授、曾师从王利明研习民商法的李建伟称,检索四十年来法学学者的著述,王利明教授一直是“双冠王”——发表论文与专著的数量第一、文章被引用次数第一。
王利明少有合作作品,绝大多数都是独立完成的。大概十多年前,有校外教授问李建伟:王利明教授事务如此繁重却如此高产,是如何做到的?有無学生的“合作贡献”?李建伟回答说,王利明学术成果高产,并无窍门可言,主要得益于他的勤奋。
李建伟至今仍记得他在读博士期间与王利明交流的一个细节。王利明说,寒假里他完成了一部重要作品,他感到最惬意的一天就是大年初一,因为无人打扰,可以安静地写上一天。
李建伟曾撰文称:当年恋爱中的王利明被师母带去第一次见未来岳父母,见面礼毕,未来岳父母沏好茶、削好水果再入客厅,却见这位年轻人掏出怀中一本书正在凝神细读,一瞬间陷入“该不该打扰”的凌乱之中。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是王利明培养的博士生。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王老师40多年如一日,极其自律。每天五六点钟起床,简单吃过早饭后,不到7点就到办公室。工作一整天后,才回家。出差时,他都带着书稿在飞机、高铁上看。
尽管工作繁忙,但王利明的生活并不单调枯燥。爬山、看球赛、打乒乓球都是他的业余爱好。闲暇时,王利明经常带着学生爬香山,且喜欢沿着最陡峭的山路向上爬,从不停下来歇脚,爬到山顶后,他又催着学生赶紧下山。孟强说,和王老师爬了上百次香山,却无暇看香山风景。
大约十多年前的一个隆冬傍晚,李建伟把出版社的赠书送到王利明家,看见他正在看电视转播的足球赛。李建伟吃惊地问道,“王老师也有时间看足球赛?”
“武汉红金龙队要降级了。”身为湖北人的王利明有些沮丧地说。“都怪我送书(输)的缘故。”李建伟打趣道。听完,王利明哈哈大笑。
如今,王利明担任的头衔很多。但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最喜欢的称呼还是“王老师”。1992年,年仅32岁的王利明即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王利明培养的博士生、博士后合计已超过100人。
从读研到任教,王利明在中国人民大学已近40年时间。“人大就是我的家。这40年来,我最热爱的地方还是三尺讲台,我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王利明
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