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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对产业集聚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等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对策。
关键词: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消防管理
1产业集聚区的现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产业集聚区异军突起,它是经济兴盛过渡阶段的必然产物。所谓产业集聚区就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处在一个特定领域内的相关企业或机构,由于相互间的共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组在地理上集中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产业群的现象。这些产业都处在同一条产业链上,彼此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呈现横向扩展或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格局,通过相互之间的溢出效应,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以及相关产业的要求等资源得到充分共享,集聚于该区域的企业因此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大大提高整个产业群的竞争力。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建设,带来了社会、人口、交通、资源、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等一系列问题。
2 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政策”的实施,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的调整,新一轮经济大发展的势头已经来临。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起始阶段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道路、环保、通信、消防、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资金问题,资金不足会导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不建或缓建。产业集聚区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区的地方,仍存在如下问题:
(1)当地政府只顾经济发展,忽视安全保障,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没有把消防安全摆上应有位置,造成消防工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给产业集聚区的长远发展埋下先天性安全隐患。
(2)一些地方政府规划产业集聚区具有盲目性和临时性,创一时政绩,看眼前利益,缺乏中长期打算。规划产业形不成链式发展,火灾危险性不同的企业混布在一起,既没有考虑整体规划,又缺乏单位建筑布局,形成了大量火灾隐患。
(3)产业集聚区大都设置在城镇边缘地区,距离城市消防站较远,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保护,有的无消防队站规划,有的规划了但被列入缓建或不建项目。
(4)一些产业集聚区消防供水设施以及消火栓建设未能与城市供水管网同规划、同建设、同安装,有的地方供水管网也未铺设到位,消防供水问题更难以解决,造成先天性隐患,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5)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不能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步实施,不能适应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6)产业集聚区建设由于要速度、要效益,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新建筑造成了新隐患。
这些问题从出现,到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整改,包括在未改之前已造成的損害,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3 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改善民生,产业集聚区建设势在必行。这些产业集聚区一旦发展起来,如果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势必后患无穷。笔者认为,建设产业集聚区必须做到科学规划、先期投入、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3.1 科学规划
在产业集聚区的数量、定位、配套、规划对接、控规编制、产业发展、开发次序等方面,必须坚持科学规划、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总体布局规划中,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专业的消防规划,真正将消防安全布局、专职消防队、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规划,并同步实施。消防规划的编制既要符合实际又要适度超前,既要关注重点又要照顾全面,使产业集聚区内功能布局合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位,消防装备建设符合扑救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的要求,防止出现严重的先天性不足,切实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对已经建成的产业集聚区,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陈帐”、“老帐”的清理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重点解决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等问题。
3.2 先期投入
消防安全是隐性的经济效益,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要把消防安全摆上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重要位置,把产业集聚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的共享和相互衔接,如消防供水能力的大小,周边水资源的利用,消防站5min,4~7km2的保护范围,主次干道的消防车通行能力,尽端道路的消防车调车场地,接警出动通信的同一时间接警频次,火灾高危场所的重点防范措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运行,扑救特殊场所火灾的消防特种装备以及聚集区的工业园区、仓储区、行政区、居民社区、公共服务区的消防基础设施等,要与所谓的“水、电、路、气”四通一并建设、一步到位。产业集聚区的公共部分总体建设应当在相关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以确保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的需要。
3.3 严格审批
对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坚持“先入为主”的原则,及早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的信息,积极与发改、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变坐等为主动上门服务。要从加强建筑防火工程审核入手,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把好区域内的总体布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的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坚持绿色通道制度,加快办理各种行政许可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作为便民、为民、利民服务的首要任务落实好。
产业集聚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把上级赋予的权利当作建设项目的“门票”,要抱着对事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落实法定职责,开展消防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报审、报验、备案。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严禁降低消防标准。 只有落实好层级责任制,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才能在规划布局范围内早开工、早建设、早投入使用、早产生经济效益,同时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安全,保障经济运行。
3.4 加强管理
产业集聚区的消防工作必须依照《消防法》,落实法定责任,不论是行政区域的政府机关,还是政府管辖的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就是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有全面的消防工作职责,代表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在宏观规划方面,必须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火灾预防方面,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已设置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站、库、点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防安全隐患。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在农村消防工作方面,产业集聚区大都规划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应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工作。
在消防组织建设方面,要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的保障。
在灭火救援方面,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火灾扑救的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救灾。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因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器材、装备等,产业集聚区应当给予补偿。
在执法监督方面,对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公安机关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意见,依法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参考文献:
[1]王海兵,徐志宏.对新型涉及儿童使用场所消防审核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4):184-187.
[2]沈友弟.对消防安全技术应用和研究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26(1):92-95.
[3]陈家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装备建设[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4):235-238.
[4]廉钰.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24(2):238-240.
[5]宋晓勇.项目管理科学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6):576-578.
关键词: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消防管理
1产业集聚区的现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产业集聚区异军突起,它是经济兴盛过渡阶段的必然产物。所谓产业集聚区就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处在一个特定领域内的相关企业或机构,由于相互间的共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组在地理上集中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产业群的现象。这些产业都处在同一条产业链上,彼此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呈现横向扩展或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格局,通过相互之间的溢出效应,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以及相关产业的要求等资源得到充分共享,集聚于该区域的企业因此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大大提高整个产业群的竞争力。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建设,带来了社会、人口、交通、资源、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等一系列问题。
2 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政策”的实施,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的调整,新一轮经济大发展的势头已经来临。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起始阶段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道路、环保、通信、消防、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资金问题,资金不足会导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不建或缓建。产业集聚区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区的地方,仍存在如下问题:
(1)当地政府只顾经济发展,忽视安全保障,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没有把消防安全摆上应有位置,造成消防工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给产业集聚区的长远发展埋下先天性安全隐患。
(2)一些地方政府规划产业集聚区具有盲目性和临时性,创一时政绩,看眼前利益,缺乏中长期打算。规划产业形不成链式发展,火灾危险性不同的企业混布在一起,既没有考虑整体规划,又缺乏单位建筑布局,形成了大量火灾隐患。
(3)产业集聚区大都设置在城镇边缘地区,距离城市消防站较远,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保护,有的无消防队站规划,有的规划了但被列入缓建或不建项目。
(4)一些产业集聚区消防供水设施以及消火栓建设未能与城市供水管网同规划、同建设、同安装,有的地方供水管网也未铺设到位,消防供水问题更难以解决,造成先天性隐患,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5)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不能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步实施,不能适应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6)产业集聚区建设由于要速度、要效益,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新建筑造成了新隐患。
这些问题从出现,到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整改,包括在未改之前已造成的損害,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3 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改善民生,产业集聚区建设势在必行。这些产业集聚区一旦发展起来,如果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势必后患无穷。笔者认为,建设产业集聚区必须做到科学规划、先期投入、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3.1 科学规划
在产业集聚区的数量、定位、配套、规划对接、控规编制、产业发展、开发次序等方面,必须坚持科学规划、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总体布局规划中,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专业的消防规划,真正将消防安全布局、专职消防队、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规划,并同步实施。消防规划的编制既要符合实际又要适度超前,既要关注重点又要照顾全面,使产业集聚区内功能布局合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位,消防装备建设符合扑救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的要求,防止出现严重的先天性不足,切实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对已经建成的产业集聚区,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陈帐”、“老帐”的清理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重点解决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等问题。
3.2 先期投入
消防安全是隐性的经济效益,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要把消防安全摆上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重要位置,把产业集聚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的共享和相互衔接,如消防供水能力的大小,周边水资源的利用,消防站5min,4~7km2的保护范围,主次干道的消防车通行能力,尽端道路的消防车调车场地,接警出动通信的同一时间接警频次,火灾高危场所的重点防范措施,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运行,扑救特殊场所火灾的消防特种装备以及聚集区的工业园区、仓储区、行政区、居民社区、公共服务区的消防基础设施等,要与所谓的“水、电、路、气”四通一并建设、一步到位。产业集聚区的公共部分总体建设应当在相关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以确保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的需要。
3.3 严格审批
对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坚持“先入为主”的原则,及早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的信息,积极与发改、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变坐等为主动上门服务。要从加强建筑防火工程审核入手,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把好区域内的总体布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的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坚持绿色通道制度,加快办理各种行政许可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作为便民、为民、利民服务的首要任务落实好。
产业集聚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把上级赋予的权利当作建设项目的“门票”,要抱着对事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落实法定职责,开展消防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报审、报验、备案。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严禁降低消防标准。 只有落实好层级责任制,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才能在规划布局范围内早开工、早建设、早投入使用、早产生经济效益,同时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安全,保障经济运行。
3.4 加强管理
产业集聚区的消防工作必须依照《消防法》,落实法定责任,不论是行政区域的政府机关,还是政府管辖的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就是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有全面的消防工作职责,代表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在宏观规划方面,必须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火灾预防方面,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已设置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站、库、点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防安全隐患。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在农村消防工作方面,产业集聚区大都规划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应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工作。
在消防组织建设方面,要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組织,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的保障。
在灭火救援方面,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火灾扑救的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救灾。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因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器材、装备等,产业集聚区应当给予补偿。
在执法监督方面,对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机构报告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公安机关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意见,依法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参考文献:
[1]王海兵,徐志宏.对新型涉及儿童使用场所消防审核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4):184-187.
[2]沈友弟.对消防安全技术应用和研究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26(1):92-95.
[3]陈家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装备建设[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4):235-238.
[4]廉钰.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24(2):238-240.
[5]宋晓勇.项目管理科学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6):57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