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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因具有一定促进市场经济的益处和隐蔽性,故我国对其的法律规制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完善。但在现实生活中纵向垄断协议在汽车等进口产品行业显得尤为甚嚣尘上,因湖北奥迪经销商的价格垄断事件被湖北物价局查处,纵向垄断协议终进入了反垄断局的视野。唯有依据现实案例建立明确的纵向垄断认定标准才能在既不有损于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益处,又不导致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危险之中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