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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病害、劣质肉流入市场。在当前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将工作平稳过度,畜禽屠宰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各类屠宰场(厂)及私屠滥宰的监督管理,现将行业现状及解决办法浅析如下。
1 行业现状
1.1 原本被取缔的定点屠宰企业有部分并未关停
自实行猪、牛、羊、鸡定点以来,屠宰监管机构对屠宰企业进行了多次整改,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和行业标准的屠宰企业进行了关停,原有的屠宰章、屠宰证作废,但是还有部分屠宰企业继续从事屠宰。其主要原因有:一是设置规划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能体现便民原则;二是取缔后该地的肉品无法及时供应,居民无法吃上鲜肉;三是2013年对屠宰企业进行整改取缔后赶上职责调整,原监管部门和调整后的监管部门不能有效衔接;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1.2 定点屠宰企业规划不合理
根据有关规定,要在地处偏僻、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较小的乡村,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但因为某些原因并未遵循此原则,因此造成行业竞争矛盾不断,而且批点容易取缔难。
1.3 屠宰监管执法工作困难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一些山区偏远,路程远,人员不充足,很难监管到位;三是屠宰业户文化程度较低,受利益驱使,不配合执法,有逃避检疫、谩骂、恐吓执法人员现象,阻碍了屠宰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2 建议
2.1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畜禽屠宰监管机构要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材料、明白纸等途径进行大量宣传,要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宣传到户、到人,将宣传的动态及时报道,为畜禽屠宰行业执法创造良好的氛围。
2.2 经常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已取缔的屠宰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监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活动,可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和指导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监管制度,实现了肉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督促屠宰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严把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关,严格屠宰企业屠宰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屠宰严格执行检疫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不得出场销售,并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100%合格。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了打击私屠滥宰的举报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2.3 政府部门加大对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
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泛、监管难度较大,需要很多部门的配合支持,因此建议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以及工作协调,强化畜禽屠宰执法建设,配齐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还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3 预期成效
能使屠宰行业建立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诚信经营理念,完善肉品安全可朔源监管机制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屠宰场肉品生产质量安全。
通过高压有力的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既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震慑了个别私屠滥宰业主,从源头杜绝了不合格、病害肉品流入市场,又进一步净化了肉食品消費环境,为肉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能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举报监督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中来,强化了打击私屠滥宰的高压姿态。
1 行业现状
1.1 原本被取缔的定点屠宰企业有部分并未关停
自实行猪、牛、羊、鸡定点以来,屠宰监管机构对屠宰企业进行了多次整改,对不符合设置规划和行业标准的屠宰企业进行了关停,原有的屠宰章、屠宰证作废,但是还有部分屠宰企业继续从事屠宰。其主要原因有:一是设置规划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能体现便民原则;二是取缔后该地的肉品无法及时供应,居民无法吃上鲜肉;三是2013年对屠宰企业进行整改取缔后赶上职责调整,原监管部门和调整后的监管部门不能有效衔接;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1.2 定点屠宰企业规划不合理
根据有关规定,要在地处偏僻、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较小的乡村,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但因为某些原因并未遵循此原则,因此造成行业竞争矛盾不断,而且批点容易取缔难。
1.3 屠宰监管执法工作困难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一些山区偏远,路程远,人员不充足,很难监管到位;三是屠宰业户文化程度较低,受利益驱使,不配合执法,有逃避检疫、谩骂、恐吓执法人员现象,阻碍了屠宰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2 建议
2.1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畜禽屠宰监管机构要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材料、明白纸等途径进行大量宣传,要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宣传到户、到人,将宣传的动态及时报道,为畜禽屠宰行业执法创造良好的氛围。
2.2 经常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已取缔的屠宰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监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活动,可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和指导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监管制度,实现了肉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督促屠宰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严把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关,严格屠宰企业屠宰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屠宰严格执行检疫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一律不得出场销售,并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100%合格。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了打击私屠滥宰的举报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2.3 政府部门加大对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
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泛、监管难度较大,需要很多部门的配合支持,因此建议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以及工作协调,强化畜禽屠宰执法建设,配齐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等,还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3 预期成效
能使屠宰行业建立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诚信经营理念,完善肉品安全可朔源监管机制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屠宰场肉品生产质量安全。
通过高压有力的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既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震慑了个别私屠滥宰业主,从源头杜绝了不合格、病害肉品流入市场,又进一步净化了肉食品消費环境,为肉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能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举报监督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中来,强化了打击私屠滥宰的高压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