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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专业课程三大模块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应的解决方法进行了探讨.专业课程模块以课程设置的缺陷最为突出,表现为必修课设置的生搬硬套和选修课设置的因人设课;公共课程模块以教学过程的改革最为急迫,须切实改变公共课程教学过程低效;实践课程模块的主要问题是课程考核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亟需改革考核评价的方法、标准和主体.本研究对探索一般高校法学专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