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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地区总部在华发展是一柄双刃剑,促进投资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那么如何对在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行有效而适度的法律规制呢?本文通过现有的立法现状的分析,认为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制度性问题是缺乏系统性的立法体系、法律内容欠缺和冲突、法律透明度不高以及实施不力。完善这些制度的途径,在于构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功能性法律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