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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一节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在实施简易程序的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无营业执照非法营业的个体户,执法机关无法直接根据营业执照的登记内容判定其经济性质为公民或法人或其它组织。但此类问题若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