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事件”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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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华南虎事件”终于在2008年6月29日随着周正龙被批捕和若干当事官员被处分而告一段落。尽管此后,关于部分官员行政责任担当的质疑声不绝于耳,但事件本身的真伪之辩已经终结。不管法律或行政责任的认定以及各种诉讼纠纷今后会以怎样的形态演变、收场,“华南虎事件”本身的意义都远远超过了结果。本文并不致力于探讨该事件所折射的法律方面、管理体制方面或濒危动物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仅就其涉及的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作一简析。
  
  伦理道德与媒介伦理学
  
  伦理与道德在汉语中常常并举或者作为同义词相互指代,但显然二者还是有所区别的。英国《韦氏大词典》中,伦理指的是一门探讨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以及讨论道德责任与义务的学科。中国《辞海》对伦理的解释则是,处理人们的关系应该遵循的道理和准则。
  媒介伦理学是研究媒介传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和现象的一门学科,旨在揭示其规律,总结其规范,为处于伦理抉择困境的媒介从业人员提供建议和对策,增强普通媒介受众对媒介伦理问题认知的能力,以促进媒介更有效更和谐地传播。“华南虎事件”正是在多个层面上涉及了媒介传播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一番思考,提出规避的对策。
  
  私利至上压倒客观真实
  
  媒介接近权作为受众的一项权利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它指的是社会成员有权利接近、利用媒介传达信息、发表意见。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中国媒体,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引进这一理念,给予受众相当充分的接近权。但受众在行使接近权时,持有怎样的价值观念却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就华南虎事件来看,作为信息源的周正龙和陕西省相关林业部门是媒介信息的最初提供者,理应向媒介提供真实可靠的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图片)。这是新闻传播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尽管我们不能以专业的媒介从业人员所遵循的职业道德去追问他们负有怎样的职业责任以及对谁负责,但很明显的一点是,在接近和利用媒体时,他们所持有的价值观念是利益至上,而不是新闻的客观性、真实性。
  对于周正龙来讲,以虚假照片换取当地林业部门的物质奖励固然是见利忘义,但当地林业部门以此作为开展华南虎这种珍惜濒危动物的保护、唤起民众关注的契机,难道也有悖伦理道德吗?当然,保护区的建立会给当地带来旅游、广告和国家投资等效益,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这种初衷是好的。但我们不能用目的正义性去证明实现目的手段的正义性。“从全球视角对伦理学进行考察揭示了一些惊人一致的领域。例如,我们意识到没有一种伦理体系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撒谎、欺骗和盗窃是人类应当采取的行动。”
  
  过程和目的同等重要
  
  按照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观点,媒介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交换意见的自由市场,真理和谬论在这里交锋、辩论。公开而自由的讨论是接近真理的唯一途径。密尔主要论及的是言论的自由问题,而没有指明真理以何种方式去击败谬论,这并不是说反驳虚假、击败谬论的任何方式都是可取的或者是合乎伦理道德的。
  纵观华南虎事件,我们发现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伦理问题。
  首先,反驳虚假、揭示真相的过程应该是个理性的讨论和争辩过程,而不是情绪化或者娱乐化的一场闹剧。在华南虎事件中,周正龙和傅德志——反对方代表人物、中科院植物专家,甚至以各自的项上人头作赌注。这使得论争偏离了辨明真相的本意,演变成数千万网民和受众参与狂欢的一场豪赌和意气之争。
  其次,“政治”不“正确”。所谓“政治正确”,“与官方无关,是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的一场语言使用正统化社会运动,目的在于去除语言中因传统而继承下来的偏见,以创造一个中性、无歧视的传播和沟通环境。”受这场运动的影响,恶意嘲讽的词句成为美国新闻学界和业界的重点改革对象之一。反观华南虎事件,我们发现带有偏见的歧视性词句比比皆是.戏称周正龙的“周正虎”或“周老虎”等词汇自不必说,所谓打虎派的人身攻击、中伤、侮辱、谩骂等也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将华南虎照片与其他名人肖像拼接在一起,广为散布。
  
  信息披露应及时、公开、全面
  
  知情权是指媒介和受众有权利从当权者那里获知各种公共信息的权利,它是保证信息进人媒介传播渠道的前提。在华南虎事件中,民间和媒体的质疑声一直很高,但在一些关键信息的披露上,却没能满足受众的知情权。
  尽管陕西省相关林业部门一再声称他们坚持为真的照片是经过专家鉴定的,但迟迟不肯透漏是什么单位和什么专家进行的鉴定,以及鉴定了什么内容。这显然使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而无助于受众的理解。在媒体和受众穷追不舍的询问中,所谓的鉴定专家才开始出来澄清。即便如此,鉴定专家所鉴定的内容和相关林业部门声称的内容还是有实质上的区别:前者鉴定的是照片中的图像是不是华南虎,而后者声称的却是照片中的图像是不是在当地真实拍到的野生华南虎。
  同样,国家林业局2007年12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没有对华南虎事件作出正面回应,只是声称不能越位对照片真伪进行鉴定。至于谁才是合适的、权威的鉴定部门或组织,媒体与受众依然无从得知,照片的真伪问题自然是悬而未决。
  在无法得到权威公正的信息的背景下,网易出于保护照片提供者的需要,不肯公布照片的来源以及通过何种渠道获得等信息.这使得受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受到损害,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
  
  结果不能逆证目的
  
  从当前的情形看,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关注华南虎这一珍稀物种的保护,关注野生华南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这当然具有积极意义。关键的问题是,取得的正面效果是否可以回溯证明(逆证)当初决策的合理性?如果我们承认这种逻辑,我们就会认可这种说法: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按照陕西镇坪县林业局局长的说法,继续纠缠于真伪之辩。是对全国人民不负责任。显然,在他看来,关注和保护的重要性已经超出了这次事件本身。从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为了更大的(或大多数人的)善而牺牲较小的(少数人的)善——出发,这似乎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和全社会都来关注野生华南虎物种保护这一事件相比,几张造假照片似乎算不了什么。
  然而,如果沿着这条思路.我们进一步从更宏观的视野去考察其利弊得失,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看,全社会都来关注华南虎的更大代价却是政府和媒体公信力的减弱。联系2007年7月份北京电视台的《纸做的包子》虚假新闻事件以及PS照片获奖事件,我们不难想象,在媒介可信度日益弱化的今天,重拾、建立和维系受众对媒介的信心是多么迫切和重要。或许,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它加深了当代社会的信任危机以及中国媒体和政府在国际上的形象,对于多灾多难又适逢奥运会的2008年的中国来讲,这是最大的损失。
  
  学会用博克模式思考问题
  
  本文并不打算提供一把万能的媒介伦理问题解决标尺,事实上也没有,但是无论受众还是媒介从业人员学会伦理思考的技巧、养成伦理思考的习惯、将伦理思考内化为人格的一种涵养,还是非常必要、重要而且有所助益的。
  本文将仍然以华南虎事件为例,导人媒介伦理问题抉择的博克模式。在面临伦理选择困境时,它虽然不能具体指明选什么,却能够指引人们如何去思考,以便做出系统、一致和连贯的选择。
  博克模式由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作家西赛拉·博克提出,包括以下三个分析步骤:
  1 询问自己的良心,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如,为了领取政府奖励或获得国家建立野生华南虎自然保护区的拨款.这样做“对”吗?是否感到不安?
  2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而又不会造成伦理问题?可以通过咨询专家、学者、同行来回答这一问题。在华南虎事件中,显然可以有很多途径来达到建立保护区的目的,如请专家提案或进一步调研取证。
  3 在作出决定前,进行一场现实的或者假想的相关人员讨论对话。相关人员指的是与该信息传播相关的人员,如消息来源、媒体人员、受众、上级官员等。这场对话旨在讨论信息传播可能对各方产生的影响,在评估这些影响之后,统筹作出变通的决定。如可以在脑海中或者桌面上,问一问照片发布出去之后会对受众、媒体、上级等人产生怎样的影响,并听取或者想象一下他们的反应和评论。
  我们相信,在经历了这三个步骤之后作出的伦理抉择,即便不是完美的,也肯定是深思熟虑、小心谨慎的。在此基础上,媒介传播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和纷争必将大为减少或减轻,从而创造一个和谐、有效的传媒生态环境。
  
  编校 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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