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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陕西省自2009年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来四个阶段的基本情况,评价实施效果,对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两套体系充分对照,深入分析。结合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杠杆的新形势下集中采购的政策,探讨省级药品采购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联动实施的方式方法。明确“联动”是实现控价控费作用的桥梁,可引导药价合理形成、控制医药费用支出的不合理增长,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了医疗保险支付制度的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