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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关于涉外经济法律的部门归属和学科划分主要有六种观点,即独立部门说、国际经 济法组成部分说、国际商法组成部分说、国际私法组成部分说、民法组成部分说、国内经济法组成部分 说。涉外经济法律的部门归属和学科划分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环节对法律体系的规划性不强、学 界对法律关系的多重属性缺乏研究、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不清、部门法与学科和课程三者之间的关系 不明。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应当属于国内经济法,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不应划入国际经济法、国 际商法、国际私法、民法或其他部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