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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妥善解决了延边少数民族地区森林公安机关的推公转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队伍稳定为重点,几经周折,审时度势,为延边及全省5000多名民警全部解决了公务员身份;二是按照国办42号和中编办19号文件规定,将白山、吉林重点国有林区的15个森林公安局全部直管到省,经费纳入省级财政,民警基本工资、执勤津贴、住房补贴、边远地区津贴、办公、奖励、医疗、保险等各项经费按照省级和地方公安标准逐步到位,落实了财政开支全额保障,民警的工资待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