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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福建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从7月中旬起至9月中旬,在全省部署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将发现的涉嫌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廢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处置等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依法查办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此次专项行动严格检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将发现的涉嫌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廢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处置等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依法查办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