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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多元化的利益集团正在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博弈行为日趋频繁和激烈。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不均衡博弈导致的利益失衡。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造成我国在利益博弈过程中一些内生性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和因素是造成利益格局失衡的直接原因。
关键词:利益;初次分配;公平;博弈
中图分类号:F1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003-02
马克思曾经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几乎都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现阶段,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时期,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博弈日趋频繁而激烈,这种不均衡的利益博弈是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也就是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主体之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不均衡导致的利益格局失衡。
一、“利益博弈时代”到来
中国社会“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和利益博弈的时代,正在从过去的单一中心时代转化为多中心时代”[2]。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是人们追逐自身利益和利益实现的过程,市场各主体自我性的利益要求与社会性的利益实现机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个体的利益需求只有在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和利益博弈的复杂社会交往与互动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市场参与的各要素主体,特别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行为成为利益实现的常态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必然伴随一定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
“利益时代的到来,是市场经济机制和社会结构分化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无形之手”代替政府“有形之手”主导社会各方面资源的配置,利益分配不再是完全取决于国家公权力的意志,而主要由各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博弈来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日臻完善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利益分化日趋稳定,不同利益群体开始出现雏形,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社会制度日益成为利益博弈的基本框架,任何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利益博弈的对象,表明利益博弈时代已经到来。
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
各利益集团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展开博弈,其结果取决于各利益集团能力的强弱以及博弈策略的选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部门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存在,政府的公权力越强大,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越可靠;但政府也完全被看作有功利目的而存在的主体,作为强大的公权,政府既有助于保护私利,也容易侵犯私权。
首先,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目标冲突。政府和企业二者的职能和目标不同,特别是共同作为国民收入的分配主体,二者必然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与不同的策略选择。作为价值目标和利益需求完全不同的市场主体,政府和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会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利益需要的策略和对策,一方的策略安排主要由对方实施的策略而定,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关系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政府是代表国家进行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机关,政府虽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但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社会利益的代言人,迫使政府必须站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考虑问题和采取行动。企业则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虽然企业也有社会责任、缴纳赋税等多方面的义务,但其主要目标却是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政企关系博弈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二者的目标差异。现阶段,我国政府主导市场经济转型发展的历史时期,“政府不可能放弃或改变对国有垄断行业企业的控制与支持,而其他行业要求市场化改革和提高行业企业利润率的愿望又很强烈,双方目标冲突难以协调,导致二者之间的博弈是长期的、重复的。”[4]
其次,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税收利益冲突。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主要体现为税收问题。税收的征收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率,在利润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政府多征缴税收,企业所得自然减少。虽然国家为了支持经济发展给予了许多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企业作为经济实体最关心的是自身利益,他们会从追求利益最大化出发,采取各种避税方法,多列支出和成本,少列收入和收益,借优惠政策之名逃税。这就必然影响到国家税收和公共利益,造成政企之间的利益冲突。
再次,政府与企业的资源控制利益冲突。政府为了国家利益和宏观战略目标发展的需要,必然要求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资源和行业实行国家垄断,同时也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控制力。而市场竞争企业的发展目标是通过生产效率提高,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要求打破市场垄断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实际上,由于政府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权力,使得国有垄断行业企业的地位不容挑战,其他行业企业只能妥协退出。
(二)企业与职工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过程中,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主往往会把一定时期企业收益中的更大部分划归企业利润,尽量压低劳动力市场价格,通过挤占部分的职工工资达到缩减劳动力所占成本比重的目的,导致企业内劳资双方以不同收入目标为基础的利益冲突。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目标都是以个体理性为基础,二者间的利益冲突是一种常和博弈。这种常和博弈中的劳资双方利益直接对立,利益冲突有时会非常激烈;但由于常和博弈中利益的对立往往体现在博弈双方获得利益的比例关系或比重大小,只要博弈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划分利益比例,才比较容易形成妥协。
(三)政府与个人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之一就是向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实现税收最大化的目标,政府可以制定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相关税率,以制度或制度变迁来保证财政税收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而作为“经济人”个人的目标则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与政府税收最大化目标之间存在冲突,但二者在冲突中的地位不平等。“通过暴力保护私人产权的国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赋予国家机器侵占私人产权的能力。”[5]政府代表国家整体利益,掌握着强大的公共权力,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力,即通过制定和改变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方式,使广大职工个人收入最大化目标服从于政府财政税收最大化的目标。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本意是调整人与人之间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但是由于征税过程存在多方面的不合理之处,致使这一税负被转嫁到了广大工薪阶层身上,甚至造成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加重收入再分配的不公平程度。 政府公共职能和政府事业单位职员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政府的公共职能要求政府要把有限的财政收入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事业项目上,而对政府机关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总量和增长速度会加以适当约束。政府的集体理性要求政府财政收支的科学合理性,必须首先保证国家各项重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实现国家集体利益最大化;政府机关单位员工的个体理性要求个人收入最大化,其策略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表达自身提高收入的强烈意愿,要求政府调整相关财税政策增加收入的同时,为各级部门员工提高工资和福利,多发放奖金和津贴。因此,政府与内部人员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常和博弈。
三、市场利益博弈机制面临的困境
随着利益分化的加速和多元利益群体的形成,不同群体间的博弈行为日趋增多与公开。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造成我国利益博弈过程中一些内生性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和因素加剧了利益格局失衡的程度。
(一)不同博弈主体发育很不成熟
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各种利益集团的发育程度与力量大小可谓强弱分明,造成不同利益集团发展状况的严重不均衡。我国社会目前已经形成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的组织化程度较高,集团意识性较强,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社会资源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在利益博弈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弱势群体组织化程度低,几乎不占有和支配什么社会资源,他们在与强势群体博弈过程中必然处于不利地位。目前,我国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政府的利益集团化,政府变成最大的利益集团,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非常不健康、不公平。
(二)不同群体的博弈能力不均衡
由于我国政府制度设计存在不足,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难以找到畅通渠道,很难正常行使自己应有的话语权和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而无法有效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导致政府决策在预期政治收益的诱导下偏向强势群体。弱势群体由于人数众多而且分散因而缺乏有效的组织手段,在社会利益面前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缺乏与强势群体和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目前,不同利益集团造成的社会利益格局严重失衡已是不争的事实,当务之急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培养弱势群体的表达和利益诉求能力,使他们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利益博弈,保护和实现自己集团的整体利益。
(三)制度化的博弈机制很不完善
利益集团之间的不均衡博弈必然造成不公平的利益格局,进而造成直接的利益冲突并成为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的导火索。政府作为一种公权力,绝对不应该成为利益集团参与利益博弈,而是应该引导和帮助社会各群体,特别是帮助弱势群体建立自主组织,为他们铺设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为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制定规则,进而构建一个能够与强势利益集团进行公平博弈的机制平台,实现利益关系相对和谐与合理的利益格局。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3.
[2] 孙立平.利益博弈时代的到来[J].商业周刊,2009,(9).
[3] 孙立平.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J].中国新闻周刊,2006,(2).
[4] 孙浩进.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分析及制度思考[J].学习与探索,2009,(1).
[5] 汪彤.政府权力悖论与中国经济转轨[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13.
[责任编辑 刘娇娇]
关键词:利益;初次分配;公平;博弈
中图分类号:F1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003-02
马克思曾经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几乎都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现阶段,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时期,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博弈日趋频繁而激烈,这种不均衡的利益博弈是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也就是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主体之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不均衡导致的利益格局失衡。
一、“利益博弈时代”到来
中国社会“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和利益博弈的时代,正在从过去的单一中心时代转化为多中心时代”[2]。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是人们追逐自身利益和利益实现的过程,市场各主体自我性的利益要求与社会性的利益实现机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个体的利益需求只有在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和利益博弈的复杂社会交往与互动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市场参与的各要素主体,特别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行为成为利益实现的常态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必然伴随一定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
“利益时代的到来,是市场经济机制和社会结构分化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无形之手”代替政府“有形之手”主导社会各方面资源的配置,利益分配不再是完全取决于国家公权力的意志,而主要由各利益主体通过利益博弈来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日臻完善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利益分化日趋稳定,不同利益群体开始出现雏形,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社会制度日益成为利益博弈的基本框架,任何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利益博弈的对象,表明利益博弈时代已经到来。
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
各利益集团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展开博弈,其结果取决于各利益集团能力的强弱以及博弈策略的选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根源,在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部门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存在,政府的公权力越强大,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越可靠;但政府也完全被看作有功利目的而存在的主体,作为强大的公权,政府既有助于保护私利,也容易侵犯私权。
首先,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目标冲突。政府和企业二者的职能和目标不同,特别是共同作为国民收入的分配主体,二者必然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与不同的策略选择。作为价值目标和利益需求完全不同的市场主体,政府和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会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利益需要的策略和对策,一方的策略安排主要由对方实施的策略而定,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关系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政府是代表国家进行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机关,政府虽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但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社会利益的代言人,迫使政府必须站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考虑问题和采取行动。企业则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虽然企业也有社会责任、缴纳赋税等多方面的义务,但其主要目标却是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政企关系博弈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二者的目标差异。现阶段,我国政府主导市场经济转型发展的历史时期,“政府不可能放弃或改变对国有垄断行业企业的控制与支持,而其他行业要求市场化改革和提高行业企业利润率的愿望又很强烈,双方目标冲突难以协调,导致二者之间的博弈是长期的、重复的。”[4]
其次,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税收利益冲突。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主要体现为税收问题。税收的征收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率,在利润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政府多征缴税收,企业所得自然减少。虽然国家为了支持经济发展给予了许多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企业作为经济实体最关心的是自身利益,他们会从追求利益最大化出发,采取各种避税方法,多列支出和成本,少列收入和收益,借优惠政策之名逃税。这就必然影响到国家税收和公共利益,造成政企之间的利益冲突。
再次,政府与企业的资源控制利益冲突。政府为了国家利益和宏观战略目标发展的需要,必然要求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资源和行业实行国家垄断,同时也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控制力。而市场竞争企业的发展目标是通过生产效率提高,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要求打破市场垄断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实际上,由于政府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权力,使得国有垄断行业企业的地位不容挑战,其他行业企业只能妥协退出。
(二)企业与职工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过程中,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是实现企业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主往往会把一定时期企业收益中的更大部分划归企业利润,尽量压低劳动力市场价格,通过挤占部分的职工工资达到缩减劳动力所占成本比重的目的,导致企业内劳资双方以不同收入目标为基础的利益冲突。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目标都是以个体理性为基础,二者间的利益冲突是一种常和博弈。这种常和博弈中的劳资双方利益直接对立,利益冲突有时会非常激烈;但由于常和博弈中利益的对立往往体现在博弈双方获得利益的比例关系或比重大小,只要博弈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划分利益比例,才比较容易形成妥协。
(三)政府与个人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
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之一就是向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实现税收最大化的目标,政府可以制定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相关税率,以制度或制度变迁来保证财政税收最大化目标的实现。而作为“经济人”个人的目标则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与政府税收最大化目标之间存在冲突,但二者在冲突中的地位不平等。“通过暴力保护私人产权的国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赋予国家机器侵占私人产权的能力。”[5]政府代表国家整体利益,掌握着强大的公共权力,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力,即通过制定和改变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方式,使广大职工个人收入最大化目标服从于政府财政税收最大化的目标。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本意是调整人与人之间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但是由于征税过程存在多方面的不合理之处,致使这一税负被转嫁到了广大工薪阶层身上,甚至造成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加重收入再分配的不公平程度。 政府公共职能和政府事业单位职员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政府的公共职能要求政府要把有限的财政收入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事业项目上,而对政府机关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总量和增长速度会加以适当约束。政府的集体理性要求政府财政收支的科学合理性,必须首先保证国家各项重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实现国家集体利益最大化;政府机关单位员工的个体理性要求个人收入最大化,其策略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表达自身提高收入的强烈意愿,要求政府调整相关财税政策增加收入的同时,为各级部门员工提高工资和福利,多发放奖金和津贴。因此,政府与内部人员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常和博弈。
三、市场利益博弈机制面临的困境
随着利益分化的加速和多元利益群体的形成,不同群体间的博弈行为日趋增多与公开。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造成我国利益博弈过程中一些内生性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和因素加剧了利益格局失衡的程度。
(一)不同博弈主体发育很不成熟
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各种利益集团的发育程度与力量大小可谓强弱分明,造成不同利益集团发展状况的严重不均衡。我国社会目前已经形成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的组织化程度较高,集团意识性较强,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社会资源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在利益博弈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弱势群体组织化程度低,几乎不占有和支配什么社会资源,他们在与强势群体博弈过程中必然处于不利地位。目前,我国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政府的利益集团化,政府变成最大的利益集团,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非常不健康、不公平。
(二)不同群体的博弈能力不均衡
由于我国政府制度设计存在不足,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难以找到畅通渠道,很难正常行使自己应有的话语权和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而无法有效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导致政府决策在预期政治收益的诱导下偏向强势群体。弱势群体由于人数众多而且分散因而缺乏有效的组织手段,在社会利益面前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缺乏与强势群体和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目前,不同利益集团造成的社会利益格局严重失衡已是不争的事实,当务之急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培养弱势群体的表达和利益诉求能力,使他们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利益博弈,保护和实现自己集团的整体利益。
(三)制度化的博弈机制很不完善
利益集团之间的不均衡博弈必然造成不公平的利益格局,进而造成直接的利益冲突并成为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的导火索。政府作为一种公权力,绝对不应该成为利益集团参与利益博弈,而是应该引导和帮助社会各群体,特别是帮助弱势群体建立自主组织,为他们铺设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为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制定规则,进而构建一个能够与强势利益集团进行公平博弈的机制平台,实现利益关系相对和谐与合理的利益格局。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3.
[2] 孙立平.利益博弈时代的到来[J].商业周刊,2009,(9).
[3] 孙立平.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J].中国新闻周刊,2006,(2).
[4] 孙浩进.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分析及制度思考[J].学习与探索,2009,(1).
[5] 汪彤.政府权力悖论与中国经济转轨[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13.
[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