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赵守飞谢正富在《河北学刊》2013年5月撰文认为,中国当前社区治理中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是社区治理中的“三重关系”困境,即由于内部合作治理机制未能建立起来而表现出条条难合作、条块难合作、条块内部难合作的“政府内部关系困境”;由于政府将社会纳入行政可控的体系之内而导致的“政府与社会关系困境”;由于社会成员呈现原子化状态,表现出对公共事务的冷漠,缺乏凝聚力、向心力的“社会内部关系困境”。另一个是社区治理中的“三个失灵”,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三重关系”和“三个失灵”背后的逻辑隐喻是治理主体间或主体内没有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不能达成有效合作。而合作治理不但可以突破“三重关系”困境,而且能够超越“三个失灵”。首先,合作治理就是要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建立合作机制。当前,政府体制改革中倡导的大部门制就是要建立制度化的合作机制。信任是合作的前提,信任是建立在彼此交流与互动基础上的。发展社会组织可以将分散的个体凝聚起来,同时各种各类组织活动可以达到促进交流建立信任的目的,信任的产生使合作成为可能,合作机制的建立又促进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形成。其次,合作治理能够超越“三个失灵”。在人们社会需求日趋多元化的今天,政府、市场、社会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解决所有的公共问题。因此,各个行动主体需要相互交换资源、共享知识、协商合作来解决问题。合作治理可以促使行动主体相互间反复博弈,然后建立一种长远的互动关系;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范来约束行动主体的不合作行为,减少交易成本;促进行动主体间的相互学习,以便改进过去的运行模式,提高适应能力,并且可以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长期合作实现共同利益。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实中的国家与社会既不是简单对立也不是简单融合,而是国家、社会(包括市场)同时在场、互为主体、共同参与。因此,合作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选择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