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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并经中央同意,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该《规定》在原《试行规定》的基础上,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作了调整和完善,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由形式意义层面上升到了实质意义层面。因此,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模式也要进行相应的转换,以落实《规定》要求,促进监督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