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发居住小区矛盾的原因很复杂,有房地产开发阶段中规划设计问题、有滚动开发造成配套设备设施不完善问题、有施工质量问题、有业主有偿消费意识滞后问题、有相关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等等问题,现实情况是无论责任在谁,业主能够直接找到问责的就是服务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由此极易引发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消除这种“对立情绪”,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