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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刑法典中贪污罪法定刑设置存在的不足 ,并认为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从根本上违反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 ,即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而且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还存在其它一些问题 ,如附加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等设置不当。最后 ,提出与上述问题相应的立法建议 ,如使贪污罪的量刑档次的划分法定化、确定化、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