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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理工作中安全管理的意义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医院的管理水平[1]。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对自我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就医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对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受惯性的工作流程及个别护士安全服务意识相对滞后的因素制约,往往导致护患纠纷。而一旦病人认为是损害个人的权益的情况时,则易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并会更多地运用法律程序或手段来处理。然而,在目前的护理管理中还存在着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2]。因此,怎样不断加强护理工作管理,强化安全护理意识,改进护理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纠纷就成为护理管理者的当务之急,需要引起各级护理管理者的广泛关注。
2 常见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2.1业务能力因素:
护理工作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技术性。业务知识贫乏,就缺乏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主动性和全面性,忽视某些先兆症状和反应,对疾病的发展和预后估计不足,从而影响和延误抢救治疗。例如对高热病人,在进行了药物等降温处理后,会因为体温下降,感到达到了护理目的,而忽视对因大量出汗,病人出现的虚脱或休克现象的观察和处理。另外,因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混淆用药的剂量、浓度、用药途径以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错给、漏给、剂量过量或不足等,也会造成严重后果,引发护理差错或事故。
2.2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心理学家认为,注意力对人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注意力不集中,就不能全面地接受信息和认真的处理问题,从而导致行为偏差,顾此失彼。常常有这种情况,当在认真地进行某项操作,又突然要求马上完成另一项工作,由于想着下一项工作,而急于完成现时操作,而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差错。另外,良好的情绪是搞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不安定的情绪,则会导致对周围信息反应不灵敏,不及时或不准确。表现为心不在焉,对自己的行为差错不能及时察觉。如一些错误地静脉注射导致病人死亡的事故大多属于情绪波动,影响了思维和行为所致。而抵触情绪则容易对工作产生厌倦感,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甚至掉以轻心,有章不循,这是发生事故的最大隐患。
2.3生理因素:
人体生命活动是有周期性波动的。处于波动“正期”时,精力旺盛,心情愉快,思维敏捷;而处于“负期”时,则体力下降,精神不振,反应迟钝,容易发生差错。护理人员深夜值班时,往往是生物钟行为的“负期”,该时病人反应也低下,故护理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当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时,在体力精力上就会出现不良状态。表现为头昏脑涨,反应不灵敏,工作效率低,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接受能力降低,以至观察不仔细,不准确,判断失误,造成差错。
2.4责任心因素:
护士的责任是24小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应及时巡视病房,发现情况既有责任及时向医生汇报,同时将观察到的结果及处理经过详细记录。由于少数护理人员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以至观察不到位,汇报不及时,往往容易造成护理纠纷。如有外伤患者,有短时昏迷史,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护理人员只对其瞳孔、神志改变较为重视,却忽略了可能存在复合性内脏损伤的观察和护理,从而延误了相应的处理和治疗。再如一新生儿脐带出血,值班护士多次巡视均未发现此情况,医生查房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查看情况后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尽管病人转危为安,但病人家属对值班护士极为不满。
2.5法律意识淡薄因素:
病人到医院付费就医,标志着医院与患者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称作医疗服务合同[4]。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他所接受的护理服务,主要靠护士的劳动去实现,少数护理人员依法服务的观念淡薄,工作中未能与病人及时、很好地沟通,对病人不够耐心,关心程度不够,语言生硬,服务不周到及护理技能欠缺,甚至技术不熟练延误治疗或抢救,都会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满或投诉。
3 提高护理质量与确保护理安全的对策
3.1坚持并遵循护理道德,护士慎独修养尤为重要。安全护理不但是护理质量的要求,也是护理道德的基本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水准,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情操,慎独修养尤为重要。要把职业的责任感贯彻在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使病人获得安全感、信任感。
3.2 审慎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安全护理的关键。审慎负责就是要求护士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谨查对,不得有误。这是由于护理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护理操作规程和各项护理制度,都是长期的临床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甚至用患者的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每一个护理环节都必须遵循具有科学性的操作规程,稍有大意都会铸成大错,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3.3 广博扎实的专业知识指导护理实践,超前反馈,防患于末然,使不安全因素消失在萌芽中。护理学是一门“至精至微、性命攸关”的生命科学。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新技术的发展,这就需要护理人员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对每一项治疗、护理医嘱、操作规程不仅要做到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盲目工作,往往事与愿违,铸成大错。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增强自己思维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的避免差错事故发生,遇到危、急、重病人做到心不跳、气不急、手不抖、腿不软,头脑清醒,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病人提供有效的安全护理保障。
3.5 增强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已渐成常识。由于护士的工作繁琐,与病人接触最多,因而护士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护理工作质量。当前,要特别注重强化护理管理者及护士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护士行为,提高其自律性。
总之,为了加强护理管理,强化护理安全,护理管理者不仅要以工作制度、医德规范、操作规程,而且要以法律规范来约束护士行为,明确护理行为与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护理行为与病人生命健康之间的关系。护士在实施护理服务时应依法履行护士职责,在护理服务活动中,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技术操作技能,提高业务水平,防患于未然,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对在职护士要进行一般法律知识和卫生法规的教育,明确与护理工作的关系,树立法律观念,强化法律意识,要时时想到护理行为是卫生法律的客体,病人是主题,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满腔热情地为病人服务。
參考文献
[1] 徐国勋,屠丽君,护理管理学,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23
[2] 杜治政,护理学新论,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557
[3] 李珍,安全护理之我见,大连,实用护理杂志,1999.15(3):59
[4] 王传益,最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物全书,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470 893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医院的管理水平[1]。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对自我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就医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对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受惯性的工作流程及个别护士安全服务意识相对滞后的因素制约,往往导致护患纠纷。而一旦病人认为是损害个人的权益的情况时,则易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并会更多地运用法律程序或手段来处理。然而,在目前的护理管理中还存在着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2]。因此,怎样不断加强护理工作管理,强化安全护理意识,改进护理工作,尽量减少或避免纠纷就成为护理管理者的当务之急,需要引起各级护理管理者的广泛关注。
2 常见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2.1业务能力因素:
护理工作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技术性。业务知识贫乏,就缺乏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主动性和全面性,忽视某些先兆症状和反应,对疾病的发展和预后估计不足,从而影响和延误抢救治疗。例如对高热病人,在进行了药物等降温处理后,会因为体温下降,感到达到了护理目的,而忽视对因大量出汗,病人出现的虚脱或休克现象的观察和处理。另外,因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混淆用药的剂量、浓度、用药途径以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错给、漏给、剂量过量或不足等,也会造成严重后果,引发护理差错或事故。
2.2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心理学家认为,注意力对人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注意力不集中,就不能全面地接受信息和认真的处理问题,从而导致行为偏差,顾此失彼。常常有这种情况,当在认真地进行某项操作,又突然要求马上完成另一项工作,由于想着下一项工作,而急于完成现时操作,而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差错。另外,良好的情绪是搞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不安定的情绪,则会导致对周围信息反应不灵敏,不及时或不准确。表现为心不在焉,对自己的行为差错不能及时察觉。如一些错误地静脉注射导致病人死亡的事故大多属于情绪波动,影响了思维和行为所致。而抵触情绪则容易对工作产生厌倦感,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甚至掉以轻心,有章不循,这是发生事故的最大隐患。
2.3生理因素:
人体生命活动是有周期性波动的。处于波动“正期”时,精力旺盛,心情愉快,思维敏捷;而处于“负期”时,则体力下降,精神不振,反应迟钝,容易发生差错。护理人员深夜值班时,往往是生物钟行为的“负期”,该时病人反应也低下,故护理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当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时,在体力精力上就会出现不良状态。表现为头昏脑涨,反应不灵敏,工作效率低,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接受能力降低,以至观察不仔细,不准确,判断失误,造成差错。
2.4责任心因素:
护士的责任是24小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应及时巡视病房,发现情况既有责任及时向医生汇报,同时将观察到的结果及处理经过详细记录。由于少数护理人员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以至观察不到位,汇报不及时,往往容易造成护理纠纷。如有外伤患者,有短时昏迷史,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护理人员只对其瞳孔、神志改变较为重视,却忽略了可能存在复合性内脏损伤的观察和护理,从而延误了相应的处理和治疗。再如一新生儿脐带出血,值班护士多次巡视均未发现此情况,医生查房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查看情况后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尽管病人转危为安,但病人家属对值班护士极为不满。
2.5法律意识淡薄因素:
病人到医院付费就医,标志着医院与患者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称作医疗服务合同[4]。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他所接受的护理服务,主要靠护士的劳动去实现,少数护理人员依法服务的观念淡薄,工作中未能与病人及时、很好地沟通,对病人不够耐心,关心程度不够,语言生硬,服务不周到及护理技能欠缺,甚至技术不熟练延误治疗或抢救,都会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满或投诉。
3 提高护理质量与确保护理安全的对策
3.1坚持并遵循护理道德,护士慎独修养尤为重要。安全护理不但是护理质量的要求,也是护理道德的基本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水准,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情操,慎独修养尤为重要。要把职业的责任感贯彻在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使病人获得安全感、信任感。
3.2 审慎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安全护理的关键。审慎负责就是要求护士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谨查对,不得有误。这是由于护理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护理操作规程和各项护理制度,都是长期的临床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甚至用患者的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每一个护理环节都必须遵循具有科学性的操作规程,稍有大意都会铸成大错,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3.3 广博扎实的专业知识指导护理实践,超前反馈,防患于末然,使不安全因素消失在萌芽中。护理学是一门“至精至微、性命攸关”的生命科学。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新技术的发展,这就需要护理人员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对每一项治疗、护理医嘱、操作规程不仅要做到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如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盲目工作,往往事与愿违,铸成大错。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增强自己思维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的避免差错事故发生,遇到危、急、重病人做到心不跳、气不急、手不抖、腿不软,头脑清醒,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病人提供有效的安全护理保障。
3.5 增强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已渐成常识。由于护士的工作繁琐,与病人接触最多,因而护士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护理工作质量。当前,要特别注重强化护理管理者及护士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护士行为,提高其自律性。
总之,为了加强护理管理,强化护理安全,护理管理者不仅要以工作制度、医德规范、操作规程,而且要以法律规范来约束护士行为,明确护理行为与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护理行为与病人生命健康之间的关系。护士在实施护理服务时应依法履行护士职责,在护理服务活动中,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技术操作技能,提高业务水平,防患于未然,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对在职护士要进行一般法律知识和卫生法规的教育,明确与护理工作的关系,树立法律观念,强化法律意识,要时时想到护理行为是卫生法律的客体,病人是主题,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满腔热情地为病人服务。
參考文献
[1] 徐国勋,屠丽君,护理管理学,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23
[2] 杜治政,护理学新论,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557
[3] 李珍,安全护理之我见,大连,实用护理杂志,1999.15(3):59
[4] 王传益,最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物全书,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470 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