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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分析了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必要性,对国企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建议,对于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健康长期地运行提供了指导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党风廉政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习总书记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作出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承担者。新时代下,反腐形势日益严峻,基于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纪委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监担职责。
一、新形势下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中承担着支柱的作用,为我国经济输出贡献了巨大力量。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经济的风眼,因此纪委必须严格把好这一关,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落实到实处。纪委是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国有企业纪委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权力来自于人民同时又需服务于人民,国有企业纪委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扛起身上的重任。但是在实践中,国企纪委缺位越位的甚至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在没有依据的前提下制定收费制度、对工程的招标进行干涉等。曾有某位省委书记这样评价纪委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意思是不该管的管,该管的却又不管。究其根本还是纪委对自身的职责界限界定不够清晰,让本该落实到实处的工作变成了“形而上学”。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建议
(一)加强同级党委之间的协调
在建设清廉党风的工作中,党委承担着主体责任。国企纪委应当协调同级党委之间的分工合作,明确各党委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督促党委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始终以“打击腐败促进国有企业健康长期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的最终目标;协调同级党委同力合作,对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进行检查;从实际出发,对实践工作中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
国有企业承担着监督的作用,在党风清廉建设中属于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面对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奢靡之风时应当不畏强权不同流合污,以企业、人民、国家的利益为最终落脚点,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将党风建设监督检查的规范条例落实到地面上,对于一些节日送礼、请客等不良作风,以及对外出虚假销假、公车私用进行严厉整顿。从对以前的“八小时”以内进行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提醒党员同志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身份,慎言慎行。对于一些典型的贪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增加举报机制。对于顶风作案者绝不姑息,拿出國企纪委应有的威严和执行力。制订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纪委的监督工作运行在科学规范的轨道上。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纪律比作高压线,谁若触碰,必将遭到严厉问责。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章程,依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于一些与党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治;对于执行党的路线、章程、方针的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定期进行检查。在上级和下级之间建立一条畅通的决策传递通道;国企责任重大,对于其自身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也应当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国企的主要管理人员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的推进;在国企人才吸纳、物资采购方面也应该进行严格把关。
(四)重视警示作用
国企纪委进行有效监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应当定期组织领带干部进行多种模式的反腐倡廉的学习,例如观看影片、参观基地、组织演讲、在社区发放报纸、廉洁手册,在网站上公布反腐信息等等,时刻敲醒党员干部腐败的警钟,将腐败的念头及时扼杀在摇篮里。同时对于不同程度的腐败行为区别对待,对于仅仅存在腐败苗头的同志,在想法还没有变成行为,小错还没有酿成大错的时候,可以对其私下进行思想教育,并及时了解心里状态。特别是对国企中权利较大的人员更是重点监督对象,从事前预防到事中监督,尽量完善每一个环节。党员干部不是敌人,也需要注意对党员干部的利益保护。
参考文献:
[1]宁世雄.落实国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之我见[N].山西经济日报,2014-12-16(007).
[2]姚震楠.新形势下国企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J].先锋队,2017(09):46-47.
[3]黄伟.精准监督,保障国企健康发展[N].新华日报,2017-11-12(001).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党风廉政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习总书记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作出了重要讲话,讲话中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承担者。新时代下,反腐形势日益严峻,基于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纪委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监担职责。
一、新形势下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中承担着支柱的作用,为我国经济输出贡献了巨大力量。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经济的风眼,因此纪委必须严格把好这一关,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落实到实处。纪委是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国有企业纪委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权力来自于人民同时又需服务于人民,国有企业纪委必须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扛起身上的重任。但是在实践中,国企纪委缺位越位的甚至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在没有依据的前提下制定收费制度、对工程的招标进行干涉等。曾有某位省委书记这样评价纪委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意思是不该管的管,该管的却又不管。究其根本还是纪委对自身的职责界限界定不够清晰,让本该落实到实处的工作变成了“形而上学”。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建议
(一)加强同级党委之间的协调
在建设清廉党风的工作中,党委承担着主体责任。国企纪委应当协调同级党委之间的分工合作,明确各党委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督促党委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始终以“打击腐败促进国有企业健康长期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的最终目标;协调同级党委同力合作,对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进行检查;从实际出发,对实践工作中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
国有企业承担着监督的作用,在党风清廉建设中属于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面对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奢靡之风时应当不畏强权不同流合污,以企业、人民、国家的利益为最终落脚点,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将党风建设监督检查的规范条例落实到地面上,对于一些节日送礼、请客等不良作风,以及对外出虚假销假、公车私用进行严厉整顿。从对以前的“八小时”以内进行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提醒党员同志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身份,慎言慎行。对于一些典型的贪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增加举报机制。对于顶风作案者绝不姑息,拿出國企纪委应有的威严和执行力。制订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纪委的监督工作运行在科学规范的轨道上。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纪律比作高压线,谁若触碰,必将遭到严厉问责。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章程,依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于一些与党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治;对于执行党的路线、章程、方针的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定期进行检查。在上级和下级之间建立一条畅通的决策传递通道;国企责任重大,对于其自身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也应当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国企的主要管理人员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的推进;在国企人才吸纳、物资采购方面也应该进行严格把关。
(四)重视警示作用
国企纪委进行有效监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应当定期组织领带干部进行多种模式的反腐倡廉的学习,例如观看影片、参观基地、组织演讲、在社区发放报纸、廉洁手册,在网站上公布反腐信息等等,时刻敲醒党员干部腐败的警钟,将腐败的念头及时扼杀在摇篮里。同时对于不同程度的腐败行为区别对待,对于仅仅存在腐败苗头的同志,在想法还没有变成行为,小错还没有酿成大错的时候,可以对其私下进行思想教育,并及时了解心里状态。特别是对国企中权利较大的人员更是重点监督对象,从事前预防到事中监督,尽量完善每一个环节。党员干部不是敌人,也需要注意对党员干部的利益保护。
参考文献:
[1]宁世雄.落实国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之我见[N].山西经济日报,2014-12-16(007).
[2]姚震楠.新形势下国企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J].先锋队,2017(09):46-47.
[3]黄伟.精准监督,保障国企健康发展[N].新华日报,2017-11-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