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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生产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市政工程建设也在加快,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安全施工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本文主要根据当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了安全管理对策,以实现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生命财产的损失。
【关键词】安全管理;市政工程;政策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市政工程行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受到社会和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安全生产成为稳定社会局面的热点和焦点。当前,建筑行業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需要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机制方面
尽管我国就安全管理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各个主体单位出于应付,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惩处,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三是社会舆论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客观地报道安全生产事故,甚至出现漏报、瞒报等现象;四是缺乏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给建设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1.2 执行方面
市政施工企业的一线工人主要是来自农村的临时工,文化层次较低,公司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制度,不能很好地坚持岗前培训,班前、班后教育,定期教育培训等科学的管理方法,作业工人对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安全用电常识、防护用品的使用不熟悉,不懂或者不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多数人没有市政工程施工经验,更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又较差,加上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
2、影响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
2.1 意识不到位
目前整个市政施工行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着,各级行为主管部门不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能,抓安全生产流于形式。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只给作业人员安排生产任务,根本不提供安全保障,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甚至敷衍了事。尤其在一些规模较为庞大,而且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中,施工方为了缩短工期,擅自加班加点,严重影响工人的休息,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施工作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2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主要来自农村,这些工人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操作的技能,自我保护能力比较低,并且这些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面对恶劣的施工环境以及高强度的劳动,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等现象,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因轻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各种事故都需要我们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些原因绝不是构成安全事故的决定因素。
2.3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随着业主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工程量大幅攀升,其工程的技术含量也逐渐提高,现有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早已无法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3、提高市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与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市政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要强,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3.2 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监理工作任务中,根据条例规定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经名列其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监理的部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验收过程中,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逐项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检查记录。
3.3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的保证就是要在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施工环境、技术设计、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通过整理、分析、评价,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技术保证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对于大型体或大面积、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
参考文献:
[1]钟骏武.浅析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2]孙乐.浅谈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10(02).
【关键词】安全管理;市政工程;政策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市政工程行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受到社会和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安全生产成为稳定社会局面的热点和焦点。当前,建筑行業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需要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机制方面
尽管我国就安全管理方面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各个主体单位出于应付,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惩处,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三是社会舆论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客观地报道安全生产事故,甚至出现漏报、瞒报等现象;四是缺乏规范的市场机制,特别是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给建设施工埋下安全隐患。
1.2 执行方面
市政施工企业的一线工人主要是来自农村的临时工,文化层次较低,公司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制度,不能很好地坚持岗前培训,班前、班后教育,定期教育培训等科学的管理方法,作业工人对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安全用电常识、防护用品的使用不熟悉,不懂或者不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多数人没有市政工程施工经验,更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又较差,加上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
2、影响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
2.1 意识不到位
目前整个市政施工行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着,各级行为主管部门不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能,抓安全生产流于形式。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只给作业人员安排生产任务,根本不提供安全保障,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甚至敷衍了事。尤其在一些规模较为庞大,而且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中,施工方为了缩短工期,擅自加班加点,严重影响工人的休息,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在这种情形下进行施工作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2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主要来自农村,这些工人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其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操作的技能,自我保护能力比较低,并且这些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面对恶劣的施工环境以及高强度的劳动,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等现象,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因轻视安全生产造成的各种事故都需要我们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些原因绝不是构成安全事故的决定因素。
2.3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随着业主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工程量大幅攀升,其工程的技术含量也逐渐提高,现有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早已无法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3、提高市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与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市政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要强,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3.2 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监理工作任务中,根据条例规定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经名列其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监理的部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验收过程中,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逐项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检查记录。
3.3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的保证就是要在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施工环境、技术设计、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通过整理、分析、评价,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技术保证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对于大型体或大面积、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
参考文献:
[1]钟骏武.浅析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2]孙乐.浅谈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