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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份汝州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煤办”,设在市地矿局)全面代征矿产品资源税以来,共代征矿产品资源税560余万元,实现矿产品资源税费征管工作良好开局,取得初步成效.长期以来,该市除铝黏土资源税由设在该市地矿部门的非煤办代征外,其他矿产品资源税由税务部门征收.由于征收方法、征收手段等方面的原因,矿产品资源税征收中偷、漏税现象严重,与外地先进县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今年以来,汝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矿产品资源税征管工作,把其作为全市财政收入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来培育.为此,该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理顺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