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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咸潮对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供水安全的潜在威胁,2005年珠江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了珠江压咸补淡跨地区应急调水.笔者把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界定为水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一项公共政策,运用公共政策理论对此次应急调水所隐含的政策选择依据与价值取向进行了剖析.立足一般公共政策所应该遵循的效率与公平原则,阐述了在今后调水政策设计过程中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和引入水权交易机制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