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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4年3月30日20时许,张某在施工中遗留了石子堆,但没有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该施工路段时,不慎摔倒在石子堆旁,造成头部受伤,共花掉医疗费12万元,并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李某的医疗费经新农合报销6万元。在医疗费赔偿问题上,对新农合已报销的6万元张某不同意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