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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大闭幕之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思路进一步理清,“大部制”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人们翘首以待。“大部制”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又一次伤筋动骨的大动作,是“深水区”的作业,面临着权力整合难、人员分流难、机制磨合难、运行监督难等四道难题。
本届国务院机构组成,除办公厅外,共有28个内阁部门,特设机构一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四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另外还有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之多、类型之多、分工之细超过世界许多国家。
如今要实行“大部制”,解决政府机构职能交叉、重叠引发的政府管理的问题,要从现有行政机构身上“割肉”,把职能交叉、重叠的行政资源合并重组,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
这些交叉、重叠的职能部门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整合这些行政资源,就像剥蚕丝一样,每一根丝都触动一大片官场神经,稍有不慎,不是形成权力真空,就是形成新的权力交叉、重叠,还会引起官场“地震”。
如现在石油和煤炭的管理比较松散,而电力管理则十分严密,有国家电监委、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三大部門在管,上面还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好。实行“大部制”,石油、煤炭和电力都归一个大部——能源部来管,要从几个婆婆手里收权。
“大部制”下,相关几个部的权力重新洗牌,整合到一块,考验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水平,既要大刀阔斧,又要心细如麻,做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确实不容易。
“大部制”下,机构减少了,官位势必也减少,必定要有一部分人为此而“牺牲”官位。如交通部、铁道部和民航总局一旦合并,至少正部长就要减少两个,还有好多副部长职位也要减少。机构精简和重组势必带来人员的分流。分流人员是历次机构改革最为头疼的事。公务员是国家整体运行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维护正常国家秩序的保障和基础,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关乎社会稳定。以1998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为鉴,基本办法有四种,即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和优化结构。从几年来的实践看,1998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方法不可继续完全沿用,需要设置新的分流方式。
从机构改革的历史来看,“大部制”的组织架构设想并非是机制上的创新。早在上世纪50年代,已有国家经委这样的大部委设立;本世纪 2003年国家设立商务部,是将原外经贸部、国内贸易部以及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整合组建之举,可以视作“大部制”的“热身”。
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可以打破现有部门利益格局,消解部门之间掣肘因素,压制部门利益追求冲动,从更宏观和科学的角度进行政策决策、执行和监督。
可是,专家们担心,“大部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部门拼凑,而应有更深刻的理念跟进。过去的大部委运行并不尽如人意,原因就在于与旧有的行政思维过多妥协。新的大部委理应具有新的执政内涵,避免以新“大”代替过去的旧“大”。
在“大部制”下,机构内部的磨合,外部的磨合,上下之间的磨合,与执政党的机构设置如何对接,怎样才能不重复、不重叠等等,都在考量“大部制”的生存系数。
实行“大部制”管理后,由原来的几部委组成新部门,权力和财力势必更加集中,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门利益,怎样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产生的腐败问题,成为影响改革的一大关键因素。
“大部制”机构设置有可能把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问题,通过改变组织形态来加以抑制。但有人担心,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如果变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就会“尾大不掉”,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
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最为关键之举。
编辑:卢小平
本届国务院机构组成,除办公厅外,共有28个内阁部门,特设机构一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四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另外还有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之多、类型之多、分工之细超过世界许多国家。
如今要实行“大部制”,解决政府机构职能交叉、重叠引发的政府管理的问题,要从现有行政机构身上“割肉”,把职能交叉、重叠的行政资源合并重组,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
这些交叉、重叠的职能部门盘根错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整合这些行政资源,就像剥蚕丝一样,每一根丝都触动一大片官场神经,稍有不慎,不是形成权力真空,就是形成新的权力交叉、重叠,还会引起官场“地震”。
如现在石油和煤炭的管理比较松散,而电力管理则十分严密,有国家电监委、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三大部門在管,上面还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好。实行“大部制”,石油、煤炭和电力都归一个大部——能源部来管,要从几个婆婆手里收权。
“大部制”下,相关几个部的权力重新洗牌,整合到一块,考验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水平,既要大刀阔斧,又要心细如麻,做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确实不容易。
“大部制”下,机构减少了,官位势必也减少,必定要有一部分人为此而“牺牲”官位。如交通部、铁道部和民航总局一旦合并,至少正部长就要减少两个,还有好多副部长职位也要减少。机构精简和重组势必带来人员的分流。分流人员是历次机构改革最为头疼的事。公务员是国家整体运行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维护正常国家秩序的保障和基础,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关乎社会稳定。以1998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为鉴,基本办法有四种,即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和优化结构。从几年来的实践看,1998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方法不可继续完全沿用,需要设置新的分流方式。
从机构改革的历史来看,“大部制”的组织架构设想并非是机制上的创新。早在上世纪50年代,已有国家经委这样的大部委设立;本世纪 2003年国家设立商务部,是将原外经贸部、国内贸易部以及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整合组建之举,可以视作“大部制”的“热身”。
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可以打破现有部门利益格局,消解部门之间掣肘因素,压制部门利益追求冲动,从更宏观和科学的角度进行政策决策、执行和监督。
可是,专家们担心,“大部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部门拼凑,而应有更深刻的理念跟进。过去的大部委运行并不尽如人意,原因就在于与旧有的行政思维过多妥协。新的大部委理应具有新的执政内涵,避免以新“大”代替过去的旧“大”。
在“大部制”下,机构内部的磨合,外部的磨合,上下之间的磨合,与执政党的机构设置如何对接,怎样才能不重复、不重叠等等,都在考量“大部制”的生存系数。
实行“大部制”管理后,由原来的几部委组成新部门,权力和财力势必更加集中,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门利益,怎样防止因权力过度集中而产生的腐败问题,成为影响改革的一大关键因素。
“大部制”机构设置有可能把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问题,通过改变组织形态来加以抑制。但有人担心,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如果变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就会“尾大不掉”,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
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最为关键之举。
编辑:卢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