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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对教师培训的管理与规范,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教育政策来实现的。本文将运用教育政策分析的理论和方法,从培训主体、培训客体、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过程五个方面对我国民族地区教师培训政策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教育政策;教师培训政策;政策分析
一、培训主体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强化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习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及实习学校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促进此项工作。《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各级师范、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教师所在的中小学校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其它高中等院校可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承担部分继续教育任务。
政策规定民族地区教师培训主体有三类,即教育行政部门、普通师范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但这三类主体仅仅是培训组织,并没有具体到真正的培训教师。至于不同机构中具体应该由哪些人员和机构负责、设置了哪些选择标准等问题,政策并没有对其进行详尽规定和说明,因而容易造成培训主体的模糊和低质量。政策制定者应该对教师培训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首先,在政策文本中,应明确规定教师培训机构中哪些人员有培训教师的资格,哪些人员是教师培训的管理人员,并确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及选拔流程。比如,担任双语培训的主体,要有相应的双语水平证明或具有一定年限的双语教育工作经验。
二、培训客体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缩小规模,放慢速度,延长时间,调整重心”,在2006至2011年六年期间,自治区完成全区35岁以下13500名“双语”骨干教师“两年制”的培训任务。《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以全区15个地(州、市)高中数学、生物、英语,初中语文、历史、地理6个学科的骨干教师(汉语言)为主,兼顾各有关教师培训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教研系统、教育厅直属中学的骨干教师(汉语言)和教研员。《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根据自治区少数民族学校开展汉语教学的规划,对少数民族教师进行汉语培训。《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双语”教育的重点对象是1964年以后出生的少数民族青年教师。
民族地区教师培训政策强调最多的双语教学,因此参训教师的选拔似乎更加偏重于各科的双语教师。民族地区教师培训政策就是兼具差异与多样为一体的一种教师培训教育政策。该政策的贯彻实施应兼顾补偿原则与平等原则,补偿性地对待在民族地区任教尤其是在民族地区的落后农村任教的教师,注重他们素质的提升。但是访谈发现,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远远少于城市教师,而且双语教师培训的机会远远多于其他科目的教师,造成另外一种不平等。培訓客体的选拔应体现出公平性和合理性。培训的教师首先在思想上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培训,其次对于培训教师的名额应该合理分配,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的教师应该适当倾斜。虽然民族地区培训的重点在于双语水平的培训,但对于普通具有培训需求的教师都应该将其视为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规定:要切实提高参训“双语”教师的汉语水平和专业水平。《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旨在更新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基本技能……切实增强参训学员的教学实践能力。《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水平。《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师“双语”水平,是今后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个五年管理周期内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在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十分注意结合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突出民族教育的特点,力争通过实施培训计划,在使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教师)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的同时,使民族教育如“双语教学”的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有所突破。《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通过实施支援新疆培养培训中小学汉语教师项目,使新疆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創新能力,在教育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对职业培训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上岗资格培训和业务提高培训。
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师培训内容应当包日常教学类、教师自身提高类、学生及班级管理类和多元文化及双语教学类,并获得整体提高。同时,培训应当针对各层级、各职级的教师在培训中的不同需要,在内容上体现出不同的重点。但现有政策都以强调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技巧或思想学习为主,都忽视了民族地区教育为“多元文化教育”的事实。现有政策唯一体现出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特殊性的是把双语水平作为培训内容。但是不同民族有其自身的民族文化,只有在保证自身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的情况下,教师对于接受培训才不会有抗拒心理。教师培训作为成人学习的一种形式,必然要有其相应的特殊性,如知识结构的特殊性、培训对象的特殊性、文化境域的特殊性等。既要关注到学习者的工作需要与学习能力,又要关注到教师培训内容的知识结构与培训方式。 四、培训方法
《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培训主要以集中学习与教学观摩、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训学员在承训院校参加一学年集中培训期间,将参加承训院校的教学观摩、交流研讨、参观考察、教学实习等活动,切实增强参训学员的教学实践能力。《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方法。借鉴有益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完善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培训模式。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參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倡导小班教学,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采取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与考察和教育教学专题研究相结合等具体形式;集中学习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或系列讲座等授课方式,也可组织专题研讨班、论文答辩、开展教育实地考察等形式;个别指导采取导师指导下的个人自修、专题研究等方式,强调培训对象的自主学习、自主研究和自主实践,教学相长,交流互动。
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师培训方法可以灵活采用,如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选用原则是方法应当为目标和内容服务,创造一种有利于受训者学习的环境并引导受训者与环境相互作用,使受训者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现有政策强调的主要是集中学习、系列讲座、专题研究等。但是调研发现,现有方式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对于教师而言,在受培训时是感觉到有用的,但是具体到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效果并不理想。方式只是为了达到目标,根据教育的内容选择多样的教育方式,只有合适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
五、培训过程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各培训院校要指定专门的实习带队教师,从严实习纪律,有计划地组织学员在实习学校跟班听课,并将“听课、评课、说课、讲课”引进教学实践活动之中。《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師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的领导,必须把教师继续教育、“双语”教育和汉语课教师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深入调查研究,制订五年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形成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抓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师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的全面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关于在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主要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和领导,各地在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的同时,要在时间、条件、经费、制度上予以保证,把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与教师的考核、职务胜任、评优奖励等挂钩,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不走形式,切切实实提高培训效益。各地在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理论和科学研究,在培训的实践中不仅仅是从经验层面上,还要从理论层面上不断提炼研究成果,用新的卓有成效的成果指导和改进培训工作。我部将在培训工作的进程中,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开展交流,并选派有关专家对各地的培训工作进行专题指导。
教师培训过程应该包括培训前的“预测”、培训中的控制及“自测”和培训后的“检测”,但政策对教师培训过程没有明确规定。培训活动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包括形成学习气氛、建立合作学习的结构、诊断学习需要、形成学习目标、设计培训方式和策略、管理和控制学习活动、评价培训结果。
参考文献:
[1]黄维海.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模式及政策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08.
[2]胡红辉.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过程管理浅议[J].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0,25(5):137-138.
[3]李泽林.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政策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10,2(21):10-15.
[4]王渊博.双语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2015.
[5]董丽娟.民族教育政策实施效果研究——以民族地区教师继续教育政策为例[D].西南大学,2015.
作者简介:任茹慧(1993.08—),女,汉族,籍贯:山东济宁,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
【关键词】:教育政策;教师培训政策;政策分析
一、培训主体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强化参训“双语”教师的教学实习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及实习学校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促进此项工作。《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各级师范、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教师所在的中小学校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其它高中等院校可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承担部分继续教育任务。
政策规定民族地区教师培训主体有三类,即教育行政部门、普通师范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但这三类主体仅仅是培训组织,并没有具体到真正的培训教师。至于不同机构中具体应该由哪些人员和机构负责、设置了哪些选择标准等问题,政策并没有对其进行详尽规定和说明,因而容易造成培训主体的模糊和低质量。政策制定者应该对教师培训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首先,在政策文本中,应明确规定教师培训机构中哪些人员有培训教师的资格,哪些人员是教师培训的管理人员,并确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及选拔流程。比如,担任双语培训的主体,要有相应的双语水平证明或具有一定年限的双语教育工作经验。
二、培训客体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缩小规模,放慢速度,延长时间,调整重心”,在2006至2011年六年期间,自治区完成全区35岁以下13500名“双语”骨干教师“两年制”的培训任务。《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以全区15个地(州、市)高中数学、生物、英语,初中语文、历史、地理6个学科的骨干教师(汉语言)为主,兼顾各有关教师培训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教研系统、教育厅直属中学的骨干教师(汉语言)和教研员。《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根据自治区少数民族学校开展汉语教学的规划,对少数民族教师进行汉语培训。《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双语”教育的重点对象是1964年以后出生的少数民族青年教师。
民族地区教师培训政策强调最多的双语教学,因此参训教师的选拔似乎更加偏重于各科的双语教师。民族地区教师培训政策就是兼具差异与多样为一体的一种教师培训教育政策。该政策的贯彻实施应兼顾补偿原则与平等原则,补偿性地对待在民族地区任教尤其是在民族地区的落后农村任教的教师,注重他们素质的提升。但是访谈发现,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远远少于城市教师,而且双语教师培训的机会远远多于其他科目的教师,造成另外一种不平等。培訓客体的选拔应体现出公平性和合理性。培训的教师首先在思想上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培训,其次对于培训教师的名额应该合理分配,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的教师应该适当倾斜。虽然民族地区培训的重点在于双语水平的培训,但对于普通具有培训需求的教师都应该将其视为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规定:要切实提高参训“双语”教师的汉语水平和专业水平。《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旨在更新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基本技能……切实增强参训学员的教学实践能力。《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水平。《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师“双语”水平,是今后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个五年管理周期内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在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十分注意结合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突出民族教育的特点,力争通过实施培训计划,在使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教师)综合素质有所提高的同时,使民族教育如“双语教学”的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有所突破。《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通过实施支援新疆培养培训中小学汉语教师项目,使新疆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創新能力,在教育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对职业培训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上岗资格培训和业务提高培训。
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师培训内容应当包日常教学类、教师自身提高类、学生及班级管理类和多元文化及双语教学类,并获得整体提高。同时,培训应当针对各层级、各职级的教师在培训中的不同需要,在内容上体现出不同的重点。但现有政策都以强调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技巧或思想学习为主,都忽视了民族地区教育为“多元文化教育”的事实。现有政策唯一体现出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特殊性的是把双语水平作为培训内容。但是不同民族有其自身的民族文化,只有在保证自身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的情况下,教师对于接受培训才不会有抗拒心理。教师培训作为成人学习的一种形式,必然要有其相应的特殊性,如知识结构的特殊性、培训对象的特殊性、文化境域的特殊性等。既要关注到学习者的工作需要与学习能力,又要关注到教师培训内容的知识结构与培训方式。 四、培训方法
《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意见》:培训主要以集中学习与教学观摩、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训学员在承训院校参加一学年集中培训期间,将参加承训院校的教学观摩、交流研讨、参观考察、教学实习等活动,切实增强参训学员的教学实践能力。《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方法。借鉴有益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完善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培训模式。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參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倡导小班教学,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采取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与考察和教育教学专题研究相结合等具体形式;集中学习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或系列讲座等授课方式,也可组织专题研讨班、论文答辩、开展教育实地考察等形式;个别指导采取导师指导下的个人自修、专题研究等方式,强调培训对象的自主学习、自主研究和自主实践,教学相长,交流互动。
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师培训方法可以灵活采用,如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选用原则是方法应当为目标和内容服务,创造一种有利于受训者学习的环境并引导受训者与环境相互作用,使受训者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现有政策强调的主要是集中学习、系列讲座、专题研究等。但是调研发现,现有方式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对于教师而言,在受培训时是感觉到有用的,但是具体到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效果并不理想。方式只是为了达到目标,根据教育的内容选择多样的教育方式,只有合适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
五、培训过程
《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各培训院校要指定专门的实习带队教师,从严实习纪律,有计划地组织学员在实习学校跟班听课,并将“听课、评课、说课、讲课”引进教学实践活动之中。《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師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的领导,必须把教师继续教育、“双语”教育和汉语课教师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深入调查研究,制订五年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形成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抓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师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的全面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关于在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开展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主要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和领导,各地在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的同时,要在时间、条件、经费、制度上予以保证,把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与教师的考核、职务胜任、评优奖励等挂钩,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不走形式,切切实实提高培训效益。各地在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理论和科学研究,在培训的实践中不仅仅是从经验层面上,还要从理论层面上不断提炼研究成果,用新的卓有成效的成果指导和改进培训工作。我部将在培训工作的进程中,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开展交流,并选派有关专家对各地的培训工作进行专题指导。
教师培训过程应该包括培训前的“预测”、培训中的控制及“自测”和培训后的“检测”,但政策对教师培训过程没有明确规定。培训活动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包括形成学习气氛、建立合作学习的结构、诊断学习需要、形成学习目标、设计培训方式和策略、管理和控制学习活动、评价培训结果。
参考文献:
[1]黄维海.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模式及政策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08.
[2]胡红辉.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过程管理浅议[J].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0,25(5):137-138.
[3]李泽林.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政策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10,2(21):10-15.
[4]王渊博.双语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2015.
[5]董丽娟.民族教育政策实施效果研究——以民族地区教师继续教育政策为例[D].西南大学,2015.
作者简介:任茹慧(1993.08—),女,汉族,籍贯:山东济宁,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