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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与社会是研究宪法理论的基础概念。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西方学者在很早以前就争论不休。总的说来有两大知识传统,一是“社会先于或外在于国家”的观念,一是“国家高于社会”的架构。本文将在厘清国家与社会概念的基础上,探索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历程,最后提出在现代国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国家;社会;发展;建构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143-02
一、国家的概念
关于国家的概念,古今中外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代表性的国家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家契约说,该说认为国家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
2.国家要素说,该说认为每个国家都有几种共同的要素,比如主权、领土、居民和政府。
3.政治实体说,该说认为国家是可以合法使用暴力、具有决定性的政治实体。
4.社会共同体,该说认为国家是特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是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国家是许多家庭和村落的联合体。
5.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该说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他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不同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笔者更倾向于选择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强调国家是一种为了协调利益冲突、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阶级统治。
二、社会的概念
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以城邦共同体的定义跃入了政治哲学史,但是随着生产关系和政治形态的演变,从14世纪开始,市民社会(Bourgeois society)的概念才开始具有了城市自治共同体和公民社会的含义,并与政治国家相对立。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提出“市民社会”的定义,即“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方式,就是市民社会”。邓正来先生认为,市民社会是指“社会成员按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②也就是说,市民社会分为力求脱离国家的私域和力求参与国家的非官方公域两部分构成。
笔者在借鉴前辈定义的基础上,将市民社会定义于三个部分,即社会成员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及非官方的政治活动的领域。
三、西方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历程
(一)氏族社会。
人与物的区别就是其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人不同于动物还在于他有社会性。在猿向人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基本社会单位——氏族。一个氏族一般有十几到几十个人,有共同的祖先,共同劳动,共同分配,是最起初的社会形式。随着人类的繁衍,若干血缘相近的氏族就形成更大的社会单位——部落。
(二)国家与社会融为一体。
从国家和社会的概念变化可知,在古希腊,国家和市民都是指城邦。城邦这个词既包含“政治”的意思,也包含“社会”的意思,所以城邦既是人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又是政治生活共同体。社会与政治是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人们在关心社会事务的同时也是在关心政治事务。因此,在古希腊城邦社会之中,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国家融于社会之中,也可以说社会融为国家之中。
(三)国家从社会中产生。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国家有如下解释。“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当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时,为了使这些对立面,也就是这些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阶级的出现与分化,各个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为了缓和利益冲突,产生了国家。国家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外部力量的驱使,而是自身矛盾的演变。而自身主要的矛盾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越发达,劳动分工越精细,交往范围越复杂,就突破了氏族社会的血缘圈子。同时,交往活动越复杂频繁,越容易产生冲突,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组织,国家就由此产生了。
(四)国家凌驾于社会。
国家在产生之后,逐步进入了封建社会。在中国的封建专制社会里面,皇帝具至高无上的权威,在皇帝独裁的政治氛围下,皇帝不仅享有最高的政治、经济权威,君就是君,臣就是臣,臣必须无条件服从君;在文化上还强调君权高于神权,君王的意志就是法律。略有不同的是,在欧洲的封建社会里,国王、贵族和骑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他们通过层层分封对社会进行分割,他们所强调的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除此,在欧洲,基督教会已成为封建统治工具,他们和世俗封建主共同维护封建制度。
在封建社会里,尽管中国和欧洲的国家形态有不小的区别,但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相同的是国家对社会的多方位渗透,最终形成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状态。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 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 ③如此一来,政治权力无孔不入、无所不能,社会生活被赋予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国家覆盖于社会之上,与国家对应的社会空间如此之小。
(五)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离。
国家与社会分离可以以资产阶级的最后胜利为标志,但实际上是在整个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逐渐产生了能与强大的国家相抗衡的社会,逐渐形成了全新的相对更合理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是在怎样的土壤中逐渐脱离国家的渗透成长起来的?由于笔者前文将市民社会定义于三个部分,即社会成员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及非官方的政治活动的领域,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政治条件。
英国在1640年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在1789年爆发了法国大革命,美国在1775年爆发了独立战争。这些资产阶级革命沉重打击了封建制度的同时,减轻了国家对社会的压迫,并对资产阶级的发展开辟了道理。虽然新兴资产阶级是以一种暴力的革命或者不流血的变革的方式参与政治,并不是以一种良性的互动参与政治,但结果使得新兴的资产阶级不再任人宰割、有了更多的政治话语权,使得与国王、贵族对立抗衡的社会大众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社会的力量更加庞大。
2、经济条件。
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英国工业革命,使得机器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场,创造巨大生产力,人类进入蒸汽时代,英国成为“世界工厂”,还使具有更高效率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战胜落后的封建生产方式。与此同时,商品交换的日益拓展,更使得市场经济最终战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自由选择交易内容和方式,平等承受交易后果,所以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随着市场的发展,市民社会开始发育、生长,人们开始冲破政治的囚笼,寻找自己能自由飞翔的空间。所以说,市场经济促进了整体性、同质性社会的解体,促进了市民社会的确立”④
3、文化条件。
发生在17、18世纪欧洲的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启蒙运动,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奠定了不可替代的文化基础。启蒙运动启迪了人们的思想,利用“天赋人权”的口号来反对“君权神授”的观点,用“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来反对贵族的等级特权,让人们不甘被奴役被压迫,与国王、贵族抗衡,积极争取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启蒙运动使得契约精神日益形成,契约精神是一种理性的平等,一种妥协的自治。契约精神的实现首先要求契约主体是平等的主体,其次要求平等主体享有订立契约的自由。
(六)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在启蒙运动时期,产生了一种经济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主张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降至最低,认为人们只要保留他们拥有的经济设备,而不是交由国家控制,在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通过市场自身的调节,就会创造出一个和谐、平等且日益繁荣的社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这种完全鼓励放任自由的经济也有其自身的弊端,资本主义的周期性危机也使人们认识到这种弊端,所以福利国家政策逐渐兴起。福利国家不单单是社会保险、公费医疗、家庭福利或社会救济计划。福利国家甚至不等同于社会保障或社会政策,福利国家是它们的加和。这一政策扩大了国家这支“看的见的手”的干预,是一种经济上的再分配,力求减少贫富差距,缓解经济危机。在21世纪后,随着某些高福利国家的高失业率甚至破产,人们又开始重新反思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希望寄托于市民社会的力量之上。
四、现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设想
前文已提到,找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最优解需要结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政治生态、民族因素与文化传统等综合因素。所以,提出对现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设想,首先得研究现代中国得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状。
社会服务包括社会组织的服务、自治组织的服务、以及比如婚姻服务的其他服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正式制度与社会力量在复杂背景下进行互动的产物。笔者将社会组织这个角度研究当今中国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比,从而提出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54.7万个,比上年增长9.6%;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36.6万人,比上年增长3.8%。⑤
即便增长迅猛如此,社会组织的发展还面临巨大的挑战。体现在:第一、由于社会组织注册报审的材料很严格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相互推诿,导致社会组织注册很难。第二、由于中国社会组织存在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独特现象,导致社会组织无法与上级主管单位做到财政独立。国家的权利体系和权力结构“镶嵌”在社会组织之中,社会组织成为其挂靠的主管行政机关权力延伸的载体。⑥
社会组织的作用毋庸置疑。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政治矛盾转换为私人矛盾,消解政治压力。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经济活动更加有条不紊的进行。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文化活动更加百花齐放的争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在社会组织这个角度上,既不能放任社会组织不管不顾,也不能让社会组织如同“笼中鸟”,而应该寻求合理范围内的自由。拓展到当今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既不能使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追求“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也不能使社会遮蔽了国家的合理干预、追求“弱国家-强社会”的模式,应该追求国家与社会强强联合、“强国家-强社会”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国家动员和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强,社会群体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公共决策的能力也很强,社会成员进行独立的经济活动、文化活动的空间很大。
注解:
①张文喜:《政治哲学史中“市民社会”概念之嬗变 ——从卢梭到马克思的辩证思维发展历程》,《西北大学学报》,2014年1月。
②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③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冯棠译,第97页。
④秦前红:《新宪法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5页
⑤摘自中国社会组织网
⑥毕霞,王苑苑:《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国家与社会的镶嵌与互动》,《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4月,第57页。
作者简介:李玄(1992.2-),女,汉,湖北松滋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
关键词:国家;社会;发展;建构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143-02
一、国家的概念
关于国家的概念,古今中外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代表性的国家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家契约说,该说认为国家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
2.国家要素说,该说认为每个国家都有几种共同的要素,比如主权、领土、居民和政府。
3.政治实体说,该说认为国家是可以合法使用暴力、具有决定性的政治实体。
4.社会共同体,该说认为国家是特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在一起生活的群体。是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国家是许多家庭和村落的联合体。
5.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该说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他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不同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笔者更倾向于选择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强调国家是一种为了协调利益冲突、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阶级统治。
二、社会的概念
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以城邦共同体的定义跃入了政治哲学史,但是随着生产关系和政治形态的演变,从14世纪开始,市民社会(Bourgeois society)的概念才开始具有了城市自治共同体和公民社会的含义,并与政治国家相对立。①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提出“市民社会”的定义,即“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方式,就是市民社会”。邓正来先生认为,市民社会是指“社会成员按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②也就是说,市民社会分为力求脱离国家的私域和力求参与国家的非官方公域两部分构成。
笔者在借鉴前辈定义的基础上,将市民社会定义于三个部分,即社会成员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及非官方的政治活动的领域。
三、西方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历程
(一)氏族社会。
人与物的区别就是其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人不同于动物还在于他有社会性。在猿向人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基本社会单位——氏族。一个氏族一般有十几到几十个人,有共同的祖先,共同劳动,共同分配,是最起初的社会形式。随着人类的繁衍,若干血缘相近的氏族就形成更大的社会单位——部落。
(二)国家与社会融为一体。
从国家和社会的概念变化可知,在古希腊,国家和市民都是指城邦。城邦这个词既包含“政治”的意思,也包含“社会”的意思,所以城邦既是人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又是政治生活共同体。社会与政治是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人们在关心社会事务的同时也是在关心政治事务。因此,在古希腊城邦社会之中,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国家融于社会之中,也可以说社会融为国家之中。
(三)国家从社会中产生。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国家有如下解释。“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当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时,为了使这些对立面,也就是这些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阶级的出现与分化,各个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为了缓和利益冲突,产生了国家。国家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外部力量的驱使,而是自身矛盾的演变。而自身主要的矛盾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越发达,劳动分工越精细,交往范围越复杂,就突破了氏族社会的血缘圈子。同时,交往活动越复杂频繁,越容易产生冲突,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组织,国家就由此产生了。
(四)国家凌驾于社会。
国家在产生之后,逐步进入了封建社会。在中国的封建专制社会里面,皇帝具至高无上的权威,在皇帝独裁的政治氛围下,皇帝不仅享有最高的政治、经济权威,君就是君,臣就是臣,臣必须无条件服从君;在文化上还强调君权高于神权,君王的意志就是法律。略有不同的是,在欧洲的封建社会里,国王、贵族和骑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他们通过层层分封对社会进行分割,他们所强调的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除此,在欧洲,基督教会已成为封建统治工具,他们和世俗封建主共同维护封建制度。
在封建社会里,尽管中国和欧洲的国家形态有不小的区别,但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相同的是国家对社会的多方位渗透,最终形成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状态。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 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 ③如此一来,政治权力无孔不入、无所不能,社会生活被赋予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国家覆盖于社会之上,与国家对应的社会空间如此之小。
(五)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离。
国家与社会分离可以以资产阶级的最后胜利为标志,但实际上是在整个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逐渐产生了能与强大的国家相抗衡的社会,逐渐形成了全新的相对更合理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市民社会是在怎样的土壤中逐渐脱离国家的渗透成长起来的?由于笔者前文将市民社会定义于三个部分,即社会成员在市民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以及非官方的政治活动的领域,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政治条件。
英国在1640年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在1789年爆发了法国大革命,美国在1775年爆发了独立战争。这些资产阶级革命沉重打击了封建制度的同时,减轻了国家对社会的压迫,并对资产阶级的发展开辟了道理。虽然新兴资产阶级是以一种暴力的革命或者不流血的变革的方式参与政治,并不是以一种良性的互动参与政治,但结果使得新兴的资产阶级不再任人宰割、有了更多的政治话语权,使得与国王、贵族对立抗衡的社会大众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社会的力量更加庞大。
2、经济条件。
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英国工业革命,使得机器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场,创造巨大生产力,人类进入蒸汽时代,英国成为“世界工厂”,还使具有更高效率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战胜落后的封建生产方式。与此同时,商品交换的日益拓展,更使得市场经济最终战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自由选择交易内容和方式,平等承受交易后果,所以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随着市场的发展,市民社会开始发育、生长,人们开始冲破政治的囚笼,寻找自己能自由飞翔的空间。所以说,市场经济促进了整体性、同质性社会的解体,促进了市民社会的确立”④
3、文化条件。
发生在17、18世纪欧洲的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启蒙运动,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奠定了不可替代的文化基础。启蒙运动启迪了人们的思想,利用“天赋人权”的口号来反对“君权神授”的观点,用“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来反对贵族的等级特权,让人们不甘被奴役被压迫,与国王、贵族抗衡,积极争取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启蒙运动使得契约精神日益形成,契约精神是一种理性的平等,一种妥协的自治。契约精神的实现首先要求契约主体是平等的主体,其次要求平等主体享有订立契约的自由。
(六)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在启蒙运动时期,产生了一种经济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主张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降至最低,认为人们只要保留他们拥有的经济设备,而不是交由国家控制,在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通过市场自身的调节,就会创造出一个和谐、平等且日益繁荣的社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这种完全鼓励放任自由的经济也有其自身的弊端,资本主义的周期性危机也使人们认识到这种弊端,所以福利国家政策逐渐兴起。福利国家不单单是社会保险、公费医疗、家庭福利或社会救济计划。福利国家甚至不等同于社会保障或社会政策,福利国家是它们的加和。这一政策扩大了国家这支“看的见的手”的干预,是一种经济上的再分配,力求减少贫富差距,缓解经济危机。在21世纪后,随着某些高福利国家的高失业率甚至破产,人们又开始重新反思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希望寄托于市民社会的力量之上。
四、现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设想
前文已提到,找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最优解需要结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政治生态、民族因素与文化传统等综合因素。所以,提出对现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设想,首先得研究现代中国得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状。
社会服务包括社会组织的服务、自治组织的服务、以及比如婚姻服务的其他服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正式制度与社会力量在复杂背景下进行互动的产物。笔者将社会组织这个角度研究当今中国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比,从而提出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爆炸性增长。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54.7万个,比上年增长9.6%;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36.6万人,比上年增长3.8%。⑤
即便增长迅猛如此,社会组织的发展还面临巨大的挑战。体现在:第一、由于社会组织注册报审的材料很严格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相互推诿,导致社会组织注册很难。第二、由于中国社会组织存在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独特现象,导致社会组织无法与上级主管单位做到财政独立。国家的权利体系和权力结构“镶嵌”在社会组织之中,社会组织成为其挂靠的主管行政机关权力延伸的载体。⑥
社会组织的作用毋庸置疑。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政治矛盾转换为私人矛盾,消解政治压力。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经济活动更加有条不紊的进行。社会组织的存在能使得文化活动更加百花齐放的争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在社会组织这个角度上,既不能放任社会组织不管不顾,也不能让社会组织如同“笼中鸟”,而应该寻求合理范围内的自由。拓展到当今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既不能使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追求“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也不能使社会遮蔽了国家的合理干预、追求“弱国家-强社会”的模式,应该追求国家与社会强强联合、“强国家-强社会”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国家动员和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强,社会群体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公共决策的能力也很强,社会成员进行独立的经济活动、文化活动的空间很大。
注解:
①张文喜:《政治哲学史中“市民社会”概念之嬗变 ——从卢梭到马克思的辩证思维发展历程》,《西北大学学报》,2014年1月。
②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③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冯棠译,第97页。
④秦前红:《新宪法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5页
⑤摘自中国社会组织网
⑥毕霞,王苑苑:《中国社会组织发展:国家与社会的镶嵌与互动》,《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4月,第57页。
作者简介:李玄(1992.2-),女,汉,湖北松滋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