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年初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2020 年光伏发电规模目标1.5 亿千瓦,这比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1亿千瓦左右目标上调了50%。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协鑫”,03800.HK)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在两会期间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作为全球最大光伏材料制造企业的掌舵者,朱共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新能源产业逐渐显现出竞争优势,但在短期内仍面临不少问题。如光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真正形成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仍未能全面铺开;国际贸易壁垒仍对中国光伏业的发展构成威胁。此外,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补贴资金拖欠问题也日益明显。
与传统能源面临缩减产能的现状形成对比的是,2015年中国光伏行业仍然保持了大幅增长,连续9年蝉联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但就在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飞速发展的同时,201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也再创新高,累计逾400亿元。朱共山表示,即便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征收标准,预计可多征收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148亿元,但仅能弥补一部分补贴拖欠费用,无法覆盖目前累积的补贴缺口。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重视有了明显的提高。如果更好更快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要完善目前的政策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坚持规范,加强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对于久拖不决的补贴问题也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使其得到妥善解决。”朱共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针对目前出现的关于补贴资金缺口的问题,朱共山建议,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来保证全额征收。
“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由现在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同时,调整补贴期限,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平价上网前,所发电量按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收购,直至项目完成贷款还本付息后,调整为按常规化石能源上网电价收购。”朱共山说,如此可以在源头上扩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规模,稳定保障“十三五”期间能源转型,之后可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因素,逐步下调征收标准至平价上网实现,不再需要补贴。
此外,朱共山还建议要逐步简化补贴资金的管理机制、调整补贴期限和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及拨付程序,从而可以有效地帮助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加快发电成本的下降,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保利协鑫”,03800.HK)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在两会期间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采访。作为全球最大光伏材料制造企业的掌舵者,朱共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新能源产业逐渐显现出竞争优势,但在短期内仍面临不少问题。如光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真正形成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优势;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仍未能全面铺开;国际贸易壁垒仍对中国光伏业的发展构成威胁。此外,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补贴资金拖欠问题也日益明显。
与传统能源面临缩减产能的现状形成对比的是,2015年中国光伏行业仍然保持了大幅增长,连续9年蝉联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但就在以光伏产业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飞速发展的同时,201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也再创新高,累计逾400亿元。朱共山表示,即便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征收标准,预计可多征收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148亿元,但仅能弥补一部分补贴拖欠费用,无法覆盖目前累积的补贴缺口。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重视有了明显的提高。如果更好更快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要完善目前的政策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坚持规范,加强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对于久拖不决的补贴问题也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使其得到妥善解决。”朱共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针对目前出现的关于补贴资金缺口的问题,朱共山建议,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来保证全额征收。
“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由现在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保证全部电量足额征收,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同时,调整补贴期限,在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平价上网前,所发电量按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收购,直至项目完成贷款还本付息后,调整为按常规化石能源上网电价收购。”朱共山说,如此可以在源头上扩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规模,稳定保障“十三五”期间能源转型,之后可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因素,逐步下调征收标准至平价上网实现,不再需要补贴。
此外,朱共山还建议要逐步简化补贴资金的管理机制、调整补贴期限和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及拨付程序,从而可以有效地帮助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加快发电成本的下降,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